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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讲堂活动内容公开展示

 传递人生正能量 2016-02-16

道德讲堂活动内容公开展示

发布时间:2012-11-20 10:01:43


 

时  间:2012年11月13日

地  点: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道德讲堂

参加人:全体青年法官

主  题:道德立身 司法为民

主持人:魏文斌

导语:道德讲堂是一个让人长好心、做好人的地方。崇德向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来到道德讲堂,目的就是通过唱道德歌曲、学道德模范、诵道德经典等环节,静心、安心、养心,扫去内心的灰尘,拔出心灵的杂草。我们只有长好心,才能当好人,只有当好人,才能有好报。人都说好人一生平安,只要我们有一颗好心,坚持当好人,做好事,就一定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平安吉祥。

今天在座的同志都是我院的青年法官,也是法官队伍的主体。根据安排,今天道德讲堂的主题是“道德立身,司法为民”。

第一个环节:唱道德歌曲

《公民道德歌》:中国老百姓,重情重义重品行。中国老百姓,炎黄好儿孙,重情重义重品行,立志先立人。爱国又守法,盛世享太平,明礼讲诚信,不负天下人。团结友善一家亲,勤俭自强万事兴,道德重如山,道德贵似金,人生道路上有德才能行,人生道路上有德才能行。中国好传统,大家来继承。有爱有恨有责任,是非两分明。同唱道德歌,文明向前进。和谐社会中,争当好公民。敬业奉献勇创新,建设祖国为人民。道德重如山,道德贵似金,人生道路上有德才能行,人生道路上有德才能行、

第二个环节,学道德模范

观看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金桂兰法官在工作中践行职业道德爱民、护民、亲民的事迹。

(放录像)

第三个环节:讲身边故事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金桂兰式的法官就在我们身边。我院青年法官陈晓鹏,从事审判工作11年,审理案件2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用他那朴实无华的爱民情怀和臻于至善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好评。

请陈晓鹏法官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动人故事。

第四个环节:作心灵感悟

观看了金桂兰法官的先进事迹,感觉了陈晓鹏法官的感人故事,我们肯定会有所思、有所悟。下面我们进入第四个环节,作心灵感悟。请大家扪心自问:自己的心坏没坏,是否做到了清正廉洁?偏没偏,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好不好,是否做到了执法为民?

提问:

第五个环节:诵道德经典

1、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2、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第六个环节:送一个吉祥。

结语:同志们,今天的道德讲堂,我们学习了道德模范、讲述了身边事迹、畅谈了自身感悟、诵读了道德经典。希望大家要铭记,人民法官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项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不仅是我们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更要做社会道德的维护者、传播者、践行者。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中央文明办二局涂更新局长为我们做点评。

最后,让我们全体干警起立,高唱大庆市市歌《踏着铁人脚步走》,结束本次道德讲堂活动。

 

 

让区法院名片

2004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2005                 

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07

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2008

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确定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大庆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0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2011

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2005年、2011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作出“全省政法各部门开展向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学习”的决定

2009年、2011年大庆市中级法院作出“全市法院向让胡路区法院学习” 的决定

2007年、2011年让胡路区委作出“全区各部门开展向让区法院学习”的决定

文章出处: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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