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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世通言】寇 准:《六悔铭》

 老沔城人 2016-02-18


【警世通言】

《六悔铭》

    寇凖(公元 961年—1023年),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县,改大名府成安县。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后两度入相,一任枢密使,出为使相。乾兴元年(1022年)数被贬谪,终雷州司户参军,天圣元年 (1023年)九月,病逝于雷州。
    皇佑四年(1053年),宋仁宗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谥“忠愍”,复爵“莱国公”,追赠中书令,仁宗亲篆其首曰“旌忠”。故后人多称“寇忠愍”或“寇莱公”。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有《寇忠愍诗集》三卷传世。与白居易、张仁愿并称渭南“三贤”。

《六悔铭》

寇  准


官行私曲,失时悔。

富不俭用,贫时悔。

艺不少学,过时悔。

见事不学,用时悔。

醉发狂言,醒时悔。

安不将息,病时悔。

【译文】
       
作官时借公营私,失官时才后悔。
  
富贵时不省不俭,贫穷时才后悔。
  
少年时不学无术,年老时才后悔。
  
遇事时不明实情,处理时才后悔。
  
酒醉时胡言乱语,酒醒时才后悔。
  
平安时不善保养,患病时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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