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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我已经足够勇敢

 XtremeXu 2016-02-18


我有一个同学,上高中的时候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儿。每天下了课就站在楼道里等着人家去上厕所,只盼着能看上一眼。若是看到了,整天都精神抖擞,上课时老师不提问都会举手,跟磕了药一样兴奋。若是女孩儿不小心跟他来了一次对视,那更不得了,全天心动过速、心率不齐,面色潮红,发了春儿似的见人就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的能看见阑尾,张口就是:天儿真好啊——根本不在乎那天是刮风还是下雨。


高二分文理班的时候,他费尽心思的打听到姑娘要报文科,全然不顾自己理科成绩更好的现实,选择了文科,只为了有更大的机会分到同一个班级,还自诩是“妇唱夫随”。出乎意料的是,两人果然分到了一个实验班,更出乎意料的是,高二开学后姑娘转学了……

从那儿以后,两人没了交集。

那个女孩儿到最后,都不知道我同学的存在,更不会知道曾经有个男孩儿,因为喜欢她而调整了自己的人生轨迹。


当年我身边,这样苦逼的案例比比皆是。

暗恋的女生喜欢打篮球,那男孩子不论五短身材也好,四肢不协调也罢,也会尝试着在篮球场挥汗如雨的苦练,练的球技不涨,成绩下降。

暗恋的女生痴迷音乐,那男孩子不顾五音不全,手指粗短,也会尝试买把吉他躲到没人的地方吱呀乱弹,半年下来连个生日快乐歌都不会弹。

暗恋的女生专情徐志摩,那男孩子也没日没夜的泡在图书馆,佝偻了脊背,近视了双眼,终于憋出来“白云啊,你真白,真他妈白,太他妈白了”这样的旷古神句……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为了喜欢的女生做了很多事儿,完全不在乎“长得丑,打高尔夫都像在铲屎”“没有钱,浪子根本带不上子”的奉劝。

但他们都没有做的一件事儿是,站在女孩子面前,告诉她:我喜欢你!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高跟鞋先生》,一部能让人开怀的喜剧爱情故事。杜江扮演的男主角杭远喜欢薛凯琪扮演的李若欣,从小到大,女主喜欢什么,男主就朝着那个方向努力,最后甚至不惜变身“女人”,成为女主的“闺蜜”。可当李若欣发现真相时,竟然说:——你这个懦夫!


喜欢一个人,不敢表白,就是懦夫吗?


我以为不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人会变得卑微可怜,患得患失,之前所有确定的都开始摇摆。一句简单的话都要思量再三,一个微小的动作都会练习数遍,唯恐失了礼数,漏了破绽。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是张爱玲的名言。骄傲如张,在看见自己喜欢的人时,也会卑微如斯,何况我辈?


所以,表白对于一个心怀真爱的人而言,远不是“鼓起勇气”后的“脱口而出”那么简单,需要考虑的也不仅仅是“被拒绝了怎么办”这样的面子问题,而是“表白以后怎么办”的长远考虑:失败了两人还能不能一切如故,会不会连远远看着的资格都会失去;成功了两人如何相处,自己有没有能力给她应得的幸福……


对某些人而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或许只是一句心灵鸡汤,但对某些人而言,或许就是终身的实践。譬如那个与梁思成毗邻而居的金岳霖,看着林徽因走过了风雨人生,和徐志摩相比,他或许缺少轰轰烈烈,说走就走的决绝和潇洒,但却多了大爱无言,沧海桑田的厚重和长情。

说的简单些:一句喜欢你,真会耗尽人一生的力气。


最后再说我的那个同学,误入文科班的他,最终还是没搞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高考失利。

过年的时候遇见他,得知他现在是神州专车的一个司机。酒过三巡,忆起过往,谈到少年故事。觥筹交错,恍若隔世。热闹中他忽然沉默下来,说:“我后来又见过她一次。”

“那天接到一个去机场的单子,在大悦城等了半个小时。她走过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我什么也没说,上车后,她一直在摆弄手机,下车我给她打开车门的时候,她很客气的说了声谢谢。”

“她没认出你来?”有些话,只是为了打破沉默。

“十年后,一切如昨。”他喝了一口酒,语气里听不出情感。

“她打你车,你不就有她手机号了吗,没想过联系一下?”

“现在我们和用户的联系都是虚拟号码,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不显示真实号码的。”他沉默片刻,接着道:“再说,她若安好,我又何必打扰呢?!”


我不觉得他懦弱。对他而言,喜欢那个女孩儿,或许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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