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文件摘录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东海镇调整村级行政管辖范围的批复 南府〔2002〕287号
东海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调整村级行政管辖范围的请示》(东府[2002]56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镇村级行政管辖范围作如下调整: 1.撤销新路村、六如村建制,建立新如村,办公地址在原六如村; 2.撤销红三村、长兴村建制,建立新的红三村,办公地址在原红三村; 3.撤销先进村、路庄村建制,建立新的先进村,办公地址在原路庄村; 4.撤销东海村、竞新村建制,建立新东村,办公地址在原东海村; 5.撤销义泓村、果园村建制,建立新的义泓村,办公地址在原果园村; 6.撤销薛南村、洪北村、海岸村建制,建立薛洪村,办公地址在原薛南村。 望你镇合理处置好村级集体资产,及时组织村民民主选举新建村村委会班子。 特此批复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 2002年11月7日
南汇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宣桥等十一个乡撤乡建镇后有关问题的决定 南会〔1995〕11号 (1995年9月1日南汇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县宣桥乡、坦直乡、三灶乡、黄路乡、新港乡、老港乡、万祥乡、三墩乡、彭镇乡、东海乡、书院乡撤销乡的建制,建立宣桥镇、坦直镇、三灶镇、黄路镇、新港镇、老港镇、万祥镇、三墩镇、彭镇镇、东海镇、书院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鉴于上述行政区域建制的变动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郊县撤乡建镇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精神,南汇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宣桥等十一个乡撤乡建镇后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原老港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改为老港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原新港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改为新港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原坦直乡、三灶乡、万祥乡、三墩乡、彭镇乡、东海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改为坦直镇、三灶镇、万祥镇、三墩镇、彭镇、东海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原宣桥乡、黄路乡、书院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改为宣桥镇、黄路镇、书院镇改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述原十一个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副主席改为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二、原宣桥乡、坦直乡、三灶乡、黄路乡、新港乡、老港乡、万祥乡、三墩乡、彭镇乡、东海乡,书院乡正副乡长分别改为宣桥镇、坦直镇、三灶镇、黄路镇,新港镇、老港镇、万祥镇、三墩镇、彭镇镇、东海镇、书院镇正副镇长。 三、原宣桥等十一个乡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决议等,撤乡建镇后继续有效。 南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年9月5日
关于宣桥等十一个乡撤乡建镇后党委改为镇党委的通知 南委〔1995〕86号
各乡、镇、局党委(组),各部、委、办、群团: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1995〕24号文)批准,本县宣桥乡、坦直乡、三灶乡、黄路乡、新港乡、老港乡、万祥乡、三墩镇、彭镇乡、东海乡、书院乡撤销乡的建制,建立宣桥镇、坦直镇、三灶镇、黄路镇、新港镇、老港镇、万祥镇、三墩镇、彭镇镇、东海镇、书院镇,实行镇管村体制。鉴于上述行政区域建制的变动情况,县委决定: 原宣桥乡、坦直乡、三灶乡、黄路乡、新港乡、老港乡、万祥乡、三墩乡、彭镇乡、东海乡、书院乡党委分别改为宣桥镇、坦直镇、三灶镇、黄路镇、新港镇、老港镇、万祥镇、三墩镇、彭镇镇、东海镇、书院镇党委,原乡党委班子成员相应改为镇党委班子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南汇县委员会 1995年9月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南汇区进一步调整镇级行政区划的批复 沪府〔2003〕30号 南汇区人民政府: 南府[2003]6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南汇区进一步调整镇级行政区划,即南汇区由现辖的19个镇调整为14个镇。具体批复如下: 一、撤销惠南镇、黄路镇建制,建立新的惠南镇。其行政区域范围为原惠南镇、黄路镇的行政区域,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约11.70万。镇政府驻地在原惠南镇政府所在地。 二、撤销祝桥镇、东海镇和盐仓镇建制,建立新的祝桥镇。其行政区域范围为原祝桥镇、东海镇和盐仓镇的行政区域,面积67.1平方公里,人口约8万。镇政府驻地在原祝桥镇政府所在地。 三、撤销大团镇、三墩镇建制,建立新的大团镇。其行政区域范围为原大团镇、三墩镇的行政区域,面积50.60平方公里,人口约6.5万。镇政府驻地在原大团镇政府所在地。 四、撤销新港镇、书院镇建制,建立新的书院镇。其行政区域范围为原新港镇、书院镇行政区域和东海农场的范围,面积64.50平方公里,人口约5万。镇政府驻地在原东海农场场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编后记
1983年6月,在南汇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东海人民公社组建了《东海人民公社志》编纂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配备编写人员,由宋波祥、陆东复、姚顺根、张永达、姚新元、张永祥、季根飞等人组成编纂小组。经过两年多努力,于1985年成稿(约20万字),内容下限至1984年。书名定为《东海乡志》。这是东海地区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书,为重编《东海镇志》奠定了良好基础,并提供了丰厚的历史资料。
2001年初,中共南汇县委,南汇县人民政府决定编纂《南汇县续志》,并要求各镇编写镇志。在南汇区(县)地方志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东海镇人民政府组建了《东海镇志》编纂委员会,并组织写作班子,从事《南汇县续志》资料的提供和《东海镇志》的编纂。 2002年12月,宋波祥、沈志明、沈海山3名专职编志人员到岗就位,正式开始《东海镇志》的编纂工作。历经两年多的艰辛笔耕,几易其稿,终于编纂完稿。《东海镇志》跨时100多年,翔实地记录了东海镇的自然环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历史和现状,重点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东海镇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
2003年5月,原东海镇、盐仓镇、祝桥镇建制撤销,建立新的祝桥镇,为编写好这部志书,中共祝桥镇委员会、祝桥镇人民政府及时调整《东海镇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对编纂工作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部署,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都提供了保障,使此项工作得以延续和顺利进行。南汇区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帮助和指导我们制定纲目,又逐章审阅和修改,甚至亲自将一些条目撰写成文,这是我们为之不胜感激的。 在资料收集和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中共南汇区委宣传部、南汇区档案局、南汇区各兄弟镇的大力帮助。原东海镇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各村有关人员都为这部志书的出版提供了很大帮助。在这里,我们谨向他们致以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谢意!
虽然我们的初衷是力求把这部书编好,使之臻于完美,但受知识水平和写作水平的限制,再加上编纂时间过紧,故缺少磨砺,有悖初衷,书中疏误、遗漏、用字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赐教,以利今后重修志书时加以改正。
《东海镇志》编纂委员会 200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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