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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手记】意在笔先 趣在法外——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获奖作品创作记 ■刘宏卫

 广羽人三九 2016-02-18


意在笔先 趣在法外

——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获奖作品创作记


刘宏卫


笔:桂馥堂黄山云烟

墨:红星中浓

纸:绢

砚:白瓷盘


  我投稿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的作品一共三件:一是由七张横幅组合成的条幅作品,风格接近怀素《自叙帖》一路,比较舒放;二是比较含蓄柔和的横幅小草;三是这件最终入选的作品,是以《十七帖》为基调,增加了些连绵自然的韵味。投稿前认为这件作品比较到位但不是很奔放,入展的几率可能会大些。三件作品采用三种形式,这算是我参展的一点小策略吧,同时也说明了我对展览的重视。

  写作品,我对笔墨的选择特别重视。平时最喜欢用的毛笔是“黄山云烟”,兼毫锋顺,健而柔,笔性良好。但这种笔第一天用时毫太软,劲健不足,只可作小字,或为点画虚沉的小草较好。使用五天后,笔毫又易硬,写出的点画不圆,少有含蓄,所以只在中间的第二、三、四天最为适宜,这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用墨,我觉得研墨固然很好,但是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特别是写行草书用的墨多,由于平时时间比较紧张,只能退而求其次,多用质量较好的中浓墨液,另置一碗新水,书写时根据情况调整运用。掌控好了笔墨,书写时便少了一层障碍,更容易进入自然挥洒的状态。苏轼言“明窗净几,笔砚纸墨皆极精良,此亦人生一乐”。工具趁手是纸墨相发的基础,书时方能意在笔先。书写的精神用意可以引郑板桥的话:“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其实胸中之竹,并不是眼中之竹也。因而磨墨展纸,落笔倏作变相,手中之竹又不是胸中之竹也。总之,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独画云乎哉!”这段话说得很好,意在笔先,用意不用力,形有尽而意无穷,我觉得我的此件获奖作品与此颇有暗合之处。

  投稿参赛是一种检验自己创作水准的有效手段,但不是目的。我始终认为,欲在书法上有所收获,必须要扎根传统,深入古人经典,只有真正地打进去,才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刘宏卫 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获奖作品

草书节录董其昌《画禅室随笔》条幅

规格193cm×35cm

小庄清夏,三卧而起,捡所藏法书名画,鉴阅一过,极人间清旷之乐。作此图以记事。与可所至,诗在口,竹在手。来京师不及岁,请郡还乡,而诗与竹皆西矣。一日不见,使人思之。其面目严冷,可使静险躁,厚鄙薄。今相去数千里,其诗可求,其竹可乞,其所以静、厚者不可致。此予所以见竹而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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