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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自元| 朱子治家格言

 欣然书斋 2016-02-19

 黄自元(1837-1918),字敬舆,号澹叟,湖南安化县龙塘乡人,清末楷书第一大家。被认为是馆阁体的典型。

黄自元幼从祖父德濂习字,常悬腕书写,锻炼臂力。初仿颜体,又摩柳体、欧体。虽书法屡为更变,不能自辟蹊径,未受书林见赏,但博采众家之长,也卓然自成一家。同治帝之母病逝,黄自元被诏撰写神位,跪地悬手写来,工整匀称,受到赞赏,赐以“字圣”名号。晚年所仿《玄秘塔》、《醴泉铭》、《正气歌》等,经周墨香木刻拓印发售,作为当时蒙学习字教材,流传颇广。

释文: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宜未雨绸缪,毋临渴掘井。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留连。器具质而洁,瓦缸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肴。勿营华屋,勿谋良田。三姑六婆,实淫盗之媒;婢美妾娇,非闺房之福。童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宗祖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居身务期质朴,教子要有义方。勿贪意外之财,勿饮过量之酒。与肩挑贸易,勿占便宜。见穷苦亲邻,须多温恤。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兄弟叔侄,须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法属辞严。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择佳婿,勿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妆。见富贵而生馅容者,最可耻;遇贫贱而作骄态者,贱莫甚。居家戒争讼,讼而终凶。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勿恃势力,而凌逼孤寡;毋贪口腹,而瓷杀牲禽。乖僻自是,悔误必多;颓惰自甘,家道难成。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暗想。施惠无念,受恩莫忘。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嫉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匿怨而用暗箭,祸延子孙。家门和顺,虽饔飧不济,亦有余欢,国课早完,即囊蠹无余,自得至乐。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守分安命,顺时听天。为人若此,庶乎近焉。楚南黄自远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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