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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改细则公布:呼和浩特17413名驾驶人受益……

 窦汝伦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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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改细则公布:呼和浩特17413名60周岁以上驾驶人受益


北方新报讯(记者 艾文涛)2月1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原本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证明条件,新修改的公安部令第123号将年龄放宽至70周岁,这一政策使首府17413名60周岁以上驾驶人受益。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统计,截至2016年1月26日,呼和浩特市驾驶人保有量为995131人,其中年龄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驾驶人有17413人。按照2013年1月1日实行并使用至今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相关规定,这17413名年龄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情况证明。近期,公安部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结合当下实际情况,对公安部令第123号进行了修改,印发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新部令不仅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而且将必须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身体情况证明更改为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这个从核发地到居住地的细微改动,将会给有异地审验驾驶证需求的老年驾驶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车管所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新部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此之前依然按照原有规定执行。(来自: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记者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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