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是路上实际操作,考核内容相对较多,包括14项,各位要提前了解好考试内容。 ● 考试条件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三年内),必须要通过科目二才能报名参加科目三的考试。 ● 考试内容 a. 考试上车准备(车身观察、安全带、打左转向灯、鸣喇叭) b. 起步 c. 直线行驶 d. 加减挡位操作 e. 变更车道 f. 靠边停车 g. 直行通过路口 h. 路口左转弯 i. 路口右转弯 j. 通过人行横道线 k. 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 l. 会车 m. 超车 n. 掉头 小型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设定不及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 补考 科目三共有5次预约考试次数,每次预约有都有一次补考机会,即5次预约会有10次考试机会,但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及格的,已考试及格的其他项目作废(即需要从科目一重新开始考试)。科目三考试不及格的,需要在1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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