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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lisirs 2016-02-20

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禁忌、注意事项和异常反应处理
·一、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禁忌
·二、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三、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异常反应

禁忌症(contraindication),指药物不适宜应用于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或应用后会引起不良后果,在具体给药上应予禁止或顾忌。
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这对于正常机体来说都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某些机体的反应性不正常或处于某种病理生理状态,接种疫苗后,可能对机体带来某些损害,甚至引起严重的异常反应。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在疫苗说明书中,比较具体地规定了有某种疾患或处于某种特殊生理状态的人不能接种,这就是疫苗的预防接种禁忌症。
一、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禁忌
-----暴露后:无任何禁忌
-----暴露前: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
            “甲醛”(地鼠肾细胞)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
             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2010年版药典中疫苗成分:Vero/地鼠肾细胞、新生牛血清(培养液)、洗液、维持液,β-丙内酯、甲醛(地鼠肾)(灭活),人血白蛋白等(稳定剂),硫柳汞(防腐剂),抗生素
RabAvert 疫苗(鸡胚细胞):鸡蛋白蛋白(蛋清蛋白),牛血清或白蛋白, 两性霉素B,β-丙内酯,氯四环素,乙二胺-四乙酸钠,凝胶,新霉素,谷氨酸钾,氯化钠
慎用症,指个体在某种生理或病例状态下接种疫苗,会增加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几率,或者接种疫苗不能产生良好免疫应答。慎用症虽然可能对机体产生损害,但发生几率比禁忌症小。
一般有慎用症,应建议推迟接种。
人用狂犬病疫苗: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 、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过敏体质、哺乳期妇女、妊娠期妇女

禁忌症和慎用症判断----仔细询问病史、 既往健康状况

二、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瓶内有异物者
严谨冻结
禁止臀部注射,禁止血管内注射
禁止与免球或抗血清同支注射器注射,禁止同侧肢体注射
接种后在现场观察30分钟
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事物及剧烈运动等
暴露后免疫应及时、足量、全程接种。接种后过敏者 可到医院就诊,抗过敏治疗后,完成全程免疫,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时可干扰抗体产生,并可能导致免疫失败

三、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异常反应
疫苗接种异常反应: 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可引起接种不良反应的疫苗成份:
内毒素
具有组胺致敏因子(HSF)、 促淋巴细胞增多因子(LPF)、不耐热毒素(HLT)、胰岛激活蛋白(IAP)等致敏、低血糖;可发生神经系统合并症
培养液中的小牛血清、营养素、动物蛋白、抗生素
组织培养疫苗(小牛血清,细胞碎片)
抗生素用于控制污染的新霉素、青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等
血液原料的潜在危险(白蛋白)
防腐剂:
硫柳汞:引起迟发型变态反应;高剂量有神经毒性

佐剂(吸附剂)
    氢氧化铝:--IgE抗体----致敏、疼痛和触痛
    其他佐剂: 油包水佐剂(弗氏不完全佐剂、花生油)、 亲脂性化合物(皂素)、 脂质体(胆固醇+磷脂)、细菌(结核菌、百日咳菌)、包壁酰二肽(MDP)(结杆菌活性成分或合成)
悬浮剂:水、盐
杀菌剂:甲醛、β-丙内脂
其他:培养基中残留蛋白、抗生素等

疫苗生产所用的原料如动物器官、组织、动物血清、酶制剂等,可能带有野病毒株、支原体和其他潜在的致病因子等。
动物血清可能含有噬菌体,可侵噬细菌产生毒素,还可能导致人体细胞的改变。
不允许动物细胞污染外源因子(潜在病毒)
用SPF鸡(鸭)胚细胞制备疫苗(MV,狂苗)
残留小牛血清不得超过50ng/剂
动物血清噬菌体含量不能超过20PFU/ml

常见不良反应:
后24小时内,局部红肿、疼痛、发痒
全身性:轻度发热、无力、头痛、 眩晕、关节痛、肌肉痛、 呕吐、腹泻、腹痛等。

罕见不良反应:短暂中度以上发热、物理及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极罕见不良反应:
过敏性皮疹:后72小时内,荨麻疹
            过敏性休克:后1小时内,肾上腺素
            过敏性紫癜:及时就诊,紫癜性肾炎
            血管神经性水肿
            神经系统反应
 
狂犬疫苗出现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多发生在有接种史者的第一针或无接种史者第三、四针。
狂犬疫苗既是免疫原、致敏原,又是脱敏原----已经敏化IgE抗体,大量组织胺释放和消耗,有可能再次接种不表现为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
皮肤症状:
以皮肤症状开始,皮肤潮红并常伴出汗、红斑, 瘙痒特别多见于手、足和腹股沟。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是暂时的,一般不超越24小时,严重时可呈现紫绀。
呼吸道症状:口腔、舌、咽或喉水肿,喉水肿表现为声音嘶哑、失语等,重者导致窒息,常为致死的主要原因,下呼吸道症状有胸部约束感、刺激性咳嗽哮鸣等,可短时间内呼吸停止。
心血管系统症状:低血压(低血容量性,严重时对升压剂无反应)、心律不齐、心肌缺血、心脏停搏。
胃肠道症状:少见,常伴有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其中腹痛常是本病的早期表现。
神经系统症状:焦虑、抽搐、认识丧失等,患儿多疲惫无力。此外,患儿还会因暂时脑缺氧呈现一些精神症状。
心血管系统症状:低血压、心律不齐、心肌缺血、心脏停搏(低血容量性,严重时对升压剂无反应)
胃肠道症状:少见,常伴有恶心、呕吐、腹绞痛、腹泻,其中腹痛常是本病的早期表现。
神经系统症状:焦虑、抽搐、认识丧失等,患儿多疲惫无力。患儿还会因暂时脑缺氧呈现一些精神症状。
本病起病、表现和进程不一,患儿健康情况和遗传因素有关。一般症状开始很快各系统症状和体征单独、联合出现。发作-缓解-再发作

治疗原则
迅速处理
    维持呼吸道通畅和保持有效血液循环。
一般治疗:
    患儿斜卧,双脚抬高,确保气道开放,给氧
必要时立刻气管插管
肾上腺素使用
    肾上腺素1:1000(0.01mg/kg),0.01 ml/kg~0.3mg/kg,肌肉注射,如有需要可每15分钟重复一次。
    如果出现低血压或对起始的肾上腺素剂量无反应,1:10000肾上腺素0.01mg/kg (0.1ml/kg),静脉注射。

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
诊断:
临床症状除休克外
    皮肤:潮红、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哮鸣、咽喉水肿、声音嘶哑、鼻眼症状如鼻塞、流涕、喷嚏、发痒和结膜充血、流泪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意识丧失
    处理:抗过敏及对症处理

血管性水肿临床表现
1.不久或最迟于1-2天内发生。
2.注射局部表现为无痛性肿胀,皮肤发亮、瘙痒、灼热
      肿胀范围逐渐扩大至整个上肢,称局限性血管性水肿
3.常见于皮下组织疏松处,如眼睑、口唇、肢端等
4.水肿质软,呈淡红色或较苍白,为不可凹陷性水肿,界限不明显
5.一般不会造成严重持久损害,消退后不留痕迹

热性惊厥临床表现
先发热,后有惊厥,38℃以上,发热开始12小时之内、体温骤升之时。
发作突然,时间短暂,肌肉阵发痉挛,四肢抽动,两眼上翻,口角牵动,牙关紧闭,口吐白沫,呼吸不规则或暂停,面部与口唇发绀,可伴有短暂的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
发生1次,持续数分钟,很少有超过20分钟者。有些儿童表现为多次短暂惊厥。
无中枢神经系统病变,预后良好,不留后遗症。
应与脑炎、脑膜炎、破伤风等感染性疾病鉴别。
治疗
静卧于软床之上,防止咬伤舌头,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氧,止痉、退热

过敏性紫癜
儿童时期最常见血管炎之一以关节炎或关节痛、腹痛、胃肠道出血、肾炎为主要临床表现。多发于学龄期儿童,7~14岁, 1周岁以内婴儿少见。
临床表现:后1~7天出现。
皮肤症状:皮疹,负重部位,下肢远端,踝关节周围,臀部。出血疹,高出皮肤,小型荨麻疹或粉白色斑丘疹,压之不退色,相互融合可形成出血斑或紫癜,皮损部位出血性疱疹,坏死、溃疡 1~2周内消退,不留痕迹,也可迁延数周或数月。
消化系统症状:较为常见,约2/3。皮疹后1周内。
腹痛:最常见,多为阵发性脐周绞痛,可伴有呕吐,易误诊为急腹症
约半数大便潜血阳性、血便、呕血。少数并发肠套叠、肠梗阻、肠穿孔及出血性小肠炎。
泌尿系统症状: 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紫癜后2~4周,重症可肾功用衰竭和高血压。半数以上肾脏损害临床自行痊愈,少数血尿、蛋白尿及高血压持续时间长。
关节症状:个别关节,以大关节如膝关节、踝关节为最常见,关节及关节周围肿胀、疼痛及触痛,伴有活动受限,一过性而不留关节畸形。
其他表现:偶见中枢神经系统表现--昏迷、蛛网膜下腔出血--视神经炎及格林巴利综合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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