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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德:《水浒传》的三重寓意

 cat1208 2016-02-20

《水浒传》小说中所写的宋江起义虽然是北宋宣和年间(1119-1125)发生的一场真实的历史事件,但是关于这场起义的历史记载却相当简略,语焉不详,我们仅仅知道这是一场时间颇为短暂、规模并不太大的起义。而《水浒传》小说却在民间长期流传的传说故事、说话艺术、戏曲艺术的基础上,将宋江起义演绎成一场绵延持久、组织严密、声势壮大的反抗贪官污吏、豪强劣绅,主持人间正义的斗争,并描写了起义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全过程。


《水浒传》小说的故事始于“洪太尉误走妖魔”,洪太尉奉宋仁宗圣旨,到江西信州龙虎山请张天师祈禳瘟疫,擅自掀开上清宫伏魔殿的石板,放出了一百单八个“魔君”———即梁山好汉,散在四面八方;小说的故事终于“宋公明神聚蓼儿洼”,宋江兄弟零落星散后,大半惨死,受玉帝敕封,阴魂聚于蓼儿洼,宋徽宗梦游梁山泊,封宋江为忠烈义济灵应侯,大建祠堂,四时享祭。这一总体结构昭示出,这部小说着意谱写的是一首“魔君三部曲”,即“群魔”乱世———改邪归正———荣升天神。这是一首气势雄浑的“魔君三部曲”,它至少蕴含着三重寓意,即“官逼民反”、“替天行道”和“忠义之烈”。


首先,一百单八个“魔君”降生社会的原因,是奉了圣旨的洪太尉“误”放出来的,这隐寓着“乱自上作”、“官逼民反”的思想。


金圣叹在《水浒传序》中说:该书“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卷首)。在第一回批语中他又说:“一部大书,将写一百八人也,乃开书未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同上)这一番议论是深有见地的。小说第一回写破落户子弟高俅受宋徽宗宠用而发迹,从一个市井无赖很快地升迁为殿帅府太尉,从此倚势逞强,无恶不作。小说由此逐渐展开情节,从手握朝纲的高俅、蔡京、童贯、杨戬,到称霸一方的江州知府蔡九、大名府留守梁世杰、青州知府慕容彦达、高唐知州高廉,直到横行乡里的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祝朝奉,乃至陆谦、富安、董超、薛霸等爪牙走狗,他们相互勾结,狼狈为奸,把整个社会弄得暗无天日,民不聊生。小说由上而下,由点及面,广泛地揭露了朝政、吏治和社会的腐败黑暗,并且刻意揭示了这些腐败黑暗现象与梁山好汉揭竿而起的因果关系:正是因为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一批忠义之士才不得不“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第三十七回)。这就是金圣叹所说的“乱自上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官逼民反”。


早在先秦时期,便流行着将社会上的人们划分为士、农、工、商“四民”的说法,并见之于载籍(《国语》卷6)。从表面上看,士与农、工、商都是“民”,虽有先后之别,并无贵贱之分。其实,“学以居位曰士”(《汉书》卷24上《食货志》),在“四民”中,只有士是官的后备军,因此用现代的阶级观念来看,士与农、工、商处于两个对立的阶级阵营。而士一旦升格为官,便发生性质的变化,不再是“民”了。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当官的大权在握,往往免不了贪污受贿,倚强凌弱,平民百姓常说“无官不贪”。因此“官”与“民”之间一向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这实际上是地主阶级政权与平民百姓利益的矛盾的集中表现。而有良心的士总是痛恨贪官的,认为贪官像蛀虫一样蠹蚀了国家。因此在观念上,有良心的士并不认为农、工、商是与自己相对立的另一个阶级,他们真心地认为自己是“民”的一分子,更是“民”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因而总是关心百姓的生活,同情百姓的苦难,如杜甫就说:“穷年忧黎元,叹惜肠内热。”(《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他们和平民百姓一样,总是感受到贪官的欺压,对贪官恨之入骨。于是,官民矛盾便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中极其突出的社会矛盾,受到百姓的普遍关注,也受到文学家的普遍关注。整部《水浒传》小说,就是由各种各样的“官逼民反”的故事组成的。小说中史进的故事、鲁智深的故事、晁盖等“智取生辰纲”的故事、杨志的故事、林冲的故事、武松的故事、宋江的故事、花荣的故事等等,都是“乱自上作”、“官逼民反”的寓意的形象展示。这些篇章,构成《水浒传》小说中最为多姿多彩、也最为脍炙人口的部分。


其次,一百单八个“魔君”降世,纠集在梁山泊,一方面扰乱了“大宋天下”,“兀自要和大宋皇帝做个对头”(第三十九回);一方面又成为“宋朝忠良”,力图以违背现实政治秩序的叛逆行为来达到整顿伦理纲纪的最终目的。这隐寓着“替天行道”思想的复杂内涵。


梁山泊杏黄旗上大书着一个鼓舞人心的口号———“替天行道”,这是《水浒传》的作者、读者和梁山泊所有好汉都认同的一个口号;但人人认同,正因为它是一个含意模糊的口号。“替天行道”可以是一个造反的口号,孔子说“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万章上》引),“代天行道”原本只能是皇帝的专利(魏校《庄渠遗书》卷1),现在需要有人擅自出来“替天”了,这便说明原来的皇帝(天子)不能代表“天”,必须取而代之。所以,如果不是已经揭竿而起的反叛者,是绝不会用这种口号的。明嘉靖间便尊谥太祖朱元璋“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明史》卷3《太祖本纪三》)。但“替天行道”也可以是一个妥协的口号,在古代社会里,反叛政府的武装力量不愿像李逵那样公然宣称夺取皇帝的“鸟位”时(第四十二回),便可以用这个口号,把“天”说成是当今皇帝,把自己的反叛行为说成是代替皇帝单杀赃官污吏谗佞之人,像《水浒传》小说所说的:“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第十九回)


在《水浒传》小说中,九天玄女教导梁山义军头领宋江说:“汝可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第四十二回)小说第七十一回从天而降的镌有天书的石碣,侧首一边写着“替天行道”,另一边写着“忠义双全”,可以看出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忠”是效忠,是下服从上,是中国古代等级制度的行为准则。“义”是结义,是梁山好汉之间平等的、相互约束的行为准则。“忠义”成了《水浒传》一个相当重要的主题,一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第55回说:“忠为君王恨贼臣,义连兄弟且藏身。不因忠义心如一,安得团圆百八人。”《水浒传》在明代便被题为《忠义传》、《忠义水浒传》,被称赞为:“《水浒》而忠义也,忠义而《水浒》也”(杨定见《忠义水浒全书小引》);“其人忠义”,“其言忠义”,“所杀奸贪淫秽,皆不忠不义也”(《刻忠义水浒传缘起》)。正因为如此,“替天行道”本身即显现出小说中所写的宋江起义性质的双重组合。


第三,造反与效忠原本是根本对立的两码事,怎么把它们统一起来呢?《水浒传》小说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接受招安。宋江义军受招安的结果,是在现实中遭受政治性的毁灭,而在历史中得到道德性的褒扬。这种“忠义之烈”,隐寓着在古代社会中现实与观念、政治与道德的严重分裂。


由于社会黑暗,奸臣当道,这才使得忠义之士被逼无奈,走投无路,迫不得已地采取先造反而后受招安的“曲线救国”的方式,以达到“为国尽忠”的目的,完成“替天行道”的使命。正因为如此,招安便顺理成章地成为梁山义军的最终目标,为宋江所制定,并逐渐为大多数好汉所认可。小说第七十一回,宋江在“英雄排座次”时写的《满江红》词说得很明白:“……中心愿,平虏保民安国。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后来燕青到东京,又向徽宗进言:“宋江这夥,旗上大书‘替天行道’,堂设‘忠义’为名,不敢侵占州府,不肯扰害良民,单杀赃官污吏,谗佞之人。只是早望招安,愿与国家出力。”(第八十一回)就在“替天行道”、“忠义双全”的旗号下,经过几番周折,排除了朝廷内和梁山内部的阻力,宋江带领众兄弟惩恶除暴,救困扶危,创造条件,终于接受招安,替皇帝北征南讨,遏止觊觎国鼎的辽军,扫除不“替天行道”的方腊。


然而,即使“魔君”已经改“邪”归“正”了,但在现实政治中仍然不得善终。而且,整顿伦理纲纪的目的,并未因为受招安而真正实现。“正”难以敌“邪”,这批“共存忠义于心,同著功勋于国,替天行道,保境安民”的英雄(第七十一回),仍被误国之臣、无道之君一个个逼向了绝路,非死即亡,小说的结局只能是:“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相尚依然。”(第一百二十回)在历史上,招安和接受招安,是统治者和反叛者之间经常玩弄的一场“猫鼠”游戏。宋代民谣就说:“仕途捷径无过贼,上将奇谋是受招”,“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庄季裕《鸡肋编》卷中)元代的张士诚也是造反后接受朝廷封赏,然后又反叛,如此一而再、再而三。招安是一种政治妥协,统治者方面和反叛者方面力量都有所不及时,便采用这种政治妥协方式。但是《水浒传》小说里写的却是“专图报国”的忠义之人一心一意盼招安,其思想取向与现实的社会取向是不尽相符的。


因此,尽管受招安的最后结果是一场悲剧,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宋江等人被朝廷杀害,但《水浒传》小说仍然把宋江等人当作悲剧英雄来歌颂,丝毫没有怀疑他们所抱动机的正当性。从这点来看,《水浒传》小说所描写的并不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彻底反抗的农民起义,而是徘徊于造反与投降之间、带有妥协性的政治反叛行为,更多地带有士阶层的思想色彩。《水浒传》小说给这种妥协性加上“忠孝”、“忠义”的观念,固然掩盖了平民百姓造反和士阶层卷入造反的真实原因,但客观上恰恰体现出古代社会的平民百姓和士阶层共同具有的一种政治观念:他们对现存的社会政治秩序本身仍然抱着肯定的态度,即使揭竿而起,他们也从来不肯承认自己是反叛、盗贼,而是尽可能地借助传统的观念为自己的政治行为寻找合理性的解释。而且,这种造反行为一旦形成故事,写成小说,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就更得符合于社会上普遍承认的传统观念,只能歌颂忠臣,不能歌颂盗贼。所以小说最终写道,当宋江功成名就之后,蔡京、童贯等奸臣设计陷害他,让他喝下了毒酒。这时候宋江想的不是报仇,不是后悔,而是怕李逵“若闻知朝廷行此奸弊,必然再去哨聚山林,把我等一世清名忠义之事坏了”(第一百二十回)。所以他连夜派人把李逵招来,哄他也喝下毒酒。宋江和李逵告别时说:“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同上)这表达的是中国古代士的信念:真正的忠义之士,明知朝廷辜负了自己,明知自己受到了冤枉,内心中和行动上仍始终应该是忠诚不渝的———这才是“忠义”的最高境界。因此,以宋江为代表的“魔君”虽然惨死,终究还是以“忠义”之心感动了天帝,“符牒敕命”,封为神灵,到底还是皈依为善了。


由此《水浒传》小说引发了一个相当深刻的文化思考,这就是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政治与道德的严重分裂。梁山好汉究竟是善还是恶?如果是善,何以扰乱“大宋天下”?如果是恶,何以成为“宋朝忠良”?明代万历年间李贽(1527-1602)曾作《忠义水浒传序》,赞不绝口地称扬宋江:“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而不辞,则忠义之烈也。”(明容与堂刊本《忠义水浒传》卷首)然而,《水浒传》小说结构的主体部分,也是最令人感奋激动的部分,决不是宋江等人“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的行为规范,也不是他们“一意招安”、“服毒自缢”的“忠义之烈”,而是绿林好汉们“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的反叛故事(第三十七回),“掀翻天地重扶起,戳破苍穹再补完”的豪情义举(第十二回),“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生活追求(第十五回),“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道德理想(第四十四回)。《水浒传》小说描写了从“散”(梁山好汉散处各地)到“聚”(“众虎同心归水泊”)再到“散”(梁山好汉死伤殆尽)这一梁山起义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历史过程,以这种历史过程来结构小说,实际上向读者提出了一个极为棘手的“智力”难题:在历史上,平民百姓善良朴素的社会政治理想为什么偏偏难以得到实现呢?于是,小说在赞叹宋江“忠义之烈”的同时,给人们带来了更为深沉的困惑。


对《水浒传》三重寓意的不同解读,引发出对小说主题及意义的不同阐释。可以说,所有这些阐释,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共同构成《水浒传》小说丰富的文化内涵。



相关链接:

陈瑾《视野与方法:关于20世纪<水浒>文化研究的理性思考》,《文史知识》2000.10

骆冬青《从“水浒传”谈古代小说的社会学研究》,《文史知识》1990.08


(《文史知识》2003年第9期 栏目:文史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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