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吃饭没有”,“正在吃饭”。 “麻烦你件事”,“姐姐你说”。 1月31日中午,家住武汉市江夏区的熊欢正在吃饭,手机QQ收到“堂姐”“熊慧”的消息:“我朋友出了点事,想跟我借钱,我想先把钱打到你的帐上,你再帮我转给她,以你的名义我才有理由好问她要回来”。 熊欢心想只是帮姐姐过个账,没有过多犹豫便答应了。 “熊慧”让熊欢把她的建行账号发过来,随后发给熊欢一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汇款”的截图,显示“跨行转账”“20000元”,“交易成功”“立即执行(6小时内到账)”,并把朋友的账号和在医院急用交押金的聊天记录以截图的形式发给熊欢,让熊欢先垫付一下。 熊欢虽然没有先收到钱,但看到跨行转账的截图,便答应先应急一下,就在手机银行上给“熊欢”的朋友转了20000元。 转完账,熊欢又拿着手机看微信。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堂姐熊慧在微信朋友圈中说,刚刚遭遇QQ被盗号,请大家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骗钱行为!!! 熊欢忐忑地在QQ上给“熊慧”留言:“姐姐,刚才不是骗子吧”,收到的消息是:“[自动回复]您好,我现在有事不在,一会再和您联系。” 这时,熊欢才在手机QQ好友列表中看到两个昵称均为“熊慧”的QQ号,二者头像是一样的,而刚才聊天的那个“熊慧”是新加好友,竟然自动加入到家庭成员分组中。 熊欢与堂姐熊慧电话联系后,赶到附近建行,请求紧急冻结骗子的账户,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账户是冻结了,但帐上只剩几十元钱了。 当天下午,熊欢将与骗子的聊天记录打印出来,和家人一起回忆上当受骗的过程。忽然发现,在聊天的过程中,QQ系统弹出过一条消息:“对方近期有被用户投诉记录!” 熊欢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感到自责和痛心,刚刚参加工作的一点积蓄都被骗光了。与此同时,熊欢也对腾讯也产生质疑,既然腾讯已经知道骗子在利用QQ诈骗,为什么还放任而不停止骗子继续使用QQ号呢? 熊欢当即联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请求提供法律援助。该中心志愿者经研究分析后认为,腾讯存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便连夜起草了诉状,向腾讯索赔1万元。 第二天一大早(2月1日),诉状交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因春节休假,加之本案属于新型案件,该院经反复研究讨论后,在今天正式立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军律师认为: 腾讯作为QQ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和服务运营商,向网络用户提供QQ即时通讯等电信增值业务服务。QQ号码是腾讯创设的用于识别用户身份的数字标识,腾讯享有QQ号码的所有权,并将QQ号码的使用权给予注册用户。腾讯负有维护QQ号码安全的责任。 腾讯有权且应当对注册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但未进行验证,以致犯罪嫌疑人得以在腾讯QQ软件上冒充好友骗钱。 犯罪嫌疑人自动归入熊欢QQ联系人家庭成员组,导致熊欢产生误认,表明腾讯在技术上有漏洞。 尽管腾讯通过系统消息提示“若聊到钱财交易,请打电话跟好友确认是否本人登录”,但提示文字的字体、字号、颜色不起眼,未能引起熊欢注意,未起到预警作用。关键是,腾讯在QQ即时通讯过程中提示“对方近期有被用户投诉记录”,既然已经发现有诈骗,应当限制、冻结或者终止犯罪嫌疑人QQ号码的使用,但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放任诈骗行为的继续。 虽然熊欢自身存有疏忽大意,但腾讯亦有明显过错,对此经济损失,腾讯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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