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教育报》:请尊重教师的“话语权”

 老刘tdrhg 2016-02-22
《中国教育报》:请尊重教师的“话语权” - 新安江人 - 新安江人

 

有话直说

 

请尊重教师的“话语权”

李明扬

 

  时下,有中小学校长不尊重教师的话语权、发言权、表达权,无论是在大会、小会的公共场合,还是在小范围会议和闲聊上,只要教师发话,校长不是公开反驳,就是强加指责,搞得教师脸红、尴尬而闭嘴

  这种不尊重教师话语权的情况,确实存在且较为严重。尤其是那些担任中小学校长时间较长者、资历较高者,他们习惯性凌驾于教师之上,不善于听取教师的意见,总认为自己的观点就是最高指示,是正确的、毫无质疑的、无可辩驳的。校长的这种态度、行为,不仅不能禁锢教师的思想,反而会引起教师对校长的不满和抵触情绪。

  中小学校长要尊重教师的话语权,让他们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观点。因为话语权是教师应有的权利。从学校的角度而言,《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义务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师在学校管理中对学校和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有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针对学校制度发表自己的意见,是教师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一种形式,校长应该大力支持。

  尊重教师话语权就要学会倾听。中小学校长学会倾听,不仅是对教师话语权的尊重,更是一种管理智慧。当教师在表达自己对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的观点,对学校制度建设等加以评论时,校长要表现出用心在听,表达出喜悦的情绪,为教师创造行使话语权的氛围,激发教师的表达欲望。如果教师的观点是对的,校长要给予肯定和认可;是建设性的、可行的、能够实现的,校长要采纳。如果教师的观点具有片面性或者是错误的,校长要一笑而过,像春风吹拂小草不留痕迹,切不要当即反驳,让教师颜面扫地,情何以堪。

  当然,教师要正确行使话语权,说话要讲场合、看对象、看气氛,要说真话、实话、高雅的话。教师要站在师德的高度、职业的高度、事业的高度,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愿望和思想,表达纯洁、健康、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观点,促进师德提升、素质提高,以成就自己、成就校长、成就学校。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小学校长尊重教师的话语权从早晨开始,让教师每天都有教书育人的好心情。

  (作者单位:湖北省丹江口市实验中学)

【载《中国教育报》20130911日“校长周刊·管理实务”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