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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围墙,请从公权机关带头做起

 远望鱼香肉丝 2016-02-23

 



今天,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其中几句话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因为它涉及到7.5亿城镇人口的切身利益:“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我并不反对拆围墙,我也认为街区道路是城市的毛细血管。一个人如果血管栓塞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城市也一样,道路不畅会导致严重拥堵甚至交通瘫痪。

 

我去过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政府机关、大学和很多单位都是开放的,很少有围墙。包括一些大城市,车辆比国内多得多,但却没有这么拥堵,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街区的毛细血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反观中国内陆,到处都是围墙,山寨和堡垒林立,公共空间被挤压。尤其是机关大院,高墙林立,门禁森严,让人望而生畏。

 

我们应该看到两种表象背后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一些发达国家少封闭式围墙、多开放式街区,有很多原因:一是宗教信仰比较普遍,受教育程度比较高,人与人之间信任度也比较高,比较友善,没有这么防范;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法治化程度比较高,社会治安比较好,盗抢事件比较少;三是公民可以持枪,比如美国,不管从心理上还是物质上,人们的安全感都要强得多;四是公民社会发育成熟,人们的公共空间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强;五是大盘很少,公共空间非常充足……

 

反观内陆,就知道我们的围墙为什么这么多了,根子还是缺乏安全感,公权力也不例外,而且可能尤甚。

 

我不喜欢引经据典。我认为,公共意识尤其是公共空间意识是公民社会的基石,没有公共空间意识就没有公民社会。公共空间就是大家的空间,和私人空间一样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很多中国人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损害、侵犯公共空间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在大街上乱扔垃圾、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等。原因很简单,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私人产权和私有制,反正又不是我的,哼哼。更深层次的原因我就不说了,你懂的。

 

公权力的公共空间意识也比较缺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很多公权机关地处繁华地段,却高度封闭,形同私人堡垒;二是机关大楼也姓公,属于公共空间,但临街商业大都用于出租或自营获利,钱是进了单位小金库还是财政?

 

小区拆除围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环境(舒适度下降)、治安(偷盗风险上升)、心理(安全感下降)、法律(公摊面积、物权转移)、管理(物业管理)等,必须慎之又慎,否则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增加公共空间不应以牺牲私人空间为前提,两者并不矛盾。如果确实需要占用私人空间,也必须合情合理合法,遵循法律法规和民主程序,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意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增量:“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二是存量:“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现在只是出台了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修改。今后的增量部分还好办,但存量部分是按照以前的法律法规建的,即使以后法律法规要修改,也不应溯及既往,而应该通过平等协商和市场手段解决。

 

中国老百姓花比国外贵得多的钱,买的本来就只是几十年的使用权,如果配套措施不跟上就打开小区,老百姓就更没有安全感了。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大家都没有安全感。

 

所以,我认为拆除围墙、疏通城市毛细血管是好事,但公权机关和领导别墅区、机关家属区、公务员小区应该带头,这样的话阻力就会小得多。

 

你说呢?



作者:张梦云,网名老猪,作家,资深媒体人,中国策划研究院重庆分院副院长,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英国皇家摄影学会会员,重庆善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个人微信号:814009616。《老猪说事》(ID:zhang_mengyun)是本人的微信公众号,善果传媒公众号:《善果》(ID:shanguo023)、《泱泱大重庆》(ID:i_chongqing),欢迎收听!点击“阅读原文”可进入老猪的小店,买东西有福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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