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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住宅区围墙要关注的产权关系

 指间飞歌 2016-02-23

2016-02-23 07:49:49

   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如果从总量和速度看,有点可以被描述为有过一段疯狂的十年。各地新辟新区,有农田改性为住宅和商业用地;逐渐启动大规模的旧区拆旧建新,大量高密度建筑拔地而起。结合住宅供给政策的配套,中国城市人均几平方米的情况短期改变为人均几十平方米。一对夫妻居住100平方米独立的住宅单元已经相当普遍。

   随着中国物业管理的推行,城市住宅规划出现有单体到区域开发,一个个围城开始出现,很多规模大的小区围墙内有几千户居民居住。围墙内有各类社区服务,很多还有独立的会所。

   城市集中建设住宅区,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30年代有过高峰。您今天去上海看到的那成片的石库门房子,有几排,几十排,每排510个单元的;每个单元内有天井,有前楼,厢房,亭子间,灶披间;您也可以看到有些40年代建设的类似今天的联体排屋,当时叫新式里弄洋房。50年代上海建设的朝阳新村,鞍山新村等大规模新区。那个时候规划上一般都没有规定围墙,只是有些高档的新式洋房有些类似今天住宅区有专门的小区进口和围墙。

   2000年以后,住宅小区化建设逐渐成为规划的一种模式,而且随着对小区内绿化率,停车位,公共服务面积等规划指标的规定,导致小区围合成为房地产开发的要求。因为围墙的材料和建筑方式,也曾经有过将不透的围墙改为通透围墙的阶段,那是为了小区高绿化让社会共享。经过这十几年的各地高速住宅建设,中国城市居住按照小区建设,管理的模式成为唯一的方式,除非,实在没有条件围起来的,像上海那样的城市,就是那些旧式里弄,为了物业管理和小区安全,也在弄堂口建立了铁门。

   最近中国最高层从城市规划调整的角度,提出新建住宅区不再采取围合方式,对于已经有围墙的住宅小区,为了城市交通也会采取拆围墙。当然这样的规定作为一种新的规定,比如引起社会的各种意见。

   我们说,从哪个角度看,中国住宅小区规划是一种中国式的建设模式。如果要引入国际社会管理的经验,同时检讨中国住宅开发过程对城市总体影响,那是无可非议的。因为社会的进步都是会对以前的很多习惯了做法的调整和改进。问题在我们任何新的政策,应该对先前的政策进行评估,并减少新政策在执行引起的负面影响。

   我们说,中国住宅商品化和市场化已经实行二十多年,我们从目前成熟的房地产开发产业链看,土地成片拍卖,也就是按照围合面积拍卖是一种唯一的方式。而在住宅区开发建设中,小区内的所有建筑体成本都已经分摊在商品房的单位面积内,城市公共配套也以住宅小区外围红线为界面分开投资对象。而且那土地是按照70年租约方式确定的。所谓建设红线,有建筑单体建筑红线,也有小区整体与城市界面的红线。红线内的建筑,土地资产都归属那个小区居民所有。这已经在物业管理合约上也有体现。

   现在如果城市新的规划调整思路,那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明确道路红线和建筑体红线,产权关系可以清晰表述。而如果将现有小区围墙拆除,小区道路可以成为城市毛细交通的一部分,那道路的利用率是提高了,可原来界定的产权关系就变得复杂了,是不是需要重新规划界定?因为如果不重新界定,要么拥有产权的住户同意转让给公共使用,只要解决今后维护的成本界面;要么就是由政府征用回收那部分产权,不然会引起产权纠纷和维护成本分摊的矛盾。

   拆住宅小区围墙,尤其是拆那些高档住宅区的围墙,这其实是一项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大的变革。我们在遵守和执行中央规定的时候,应该使得操作过程没有法律纠纷和产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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