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梁实秋《复词偏义》即是其例。
胡云翼编注《宋词选》,有两处指出“复词偏义”的例子。一是辛弃疾贺新郎:“问渠侬,神州毕竟,几番离合!”注曰“离合——复词偏义,指离,指中原土地被侵占。”一是黄机霜天晓角:“草草兴亡,休问功名,泪欲盈掬。”注曰:“兴亡,这里是复词偏义,指亡说。”所谓复词偏义,是一个修辞学名词,意为两个意义相反的字联成为一个词,而是其中一个字的意义。离合,是指离。兴亡,只指亡。 事实上此种词语不仅见于古人诗文,我们语言里也有类似的实例。《红楼梦》里有这样句子:“不要落了人家的褒贬”,按褒是誉,贬是毁,春秋以一字为褒贬,两个字代表截然不同的意思。可是二字连用在我们日常用语里都是有贬无褒。落了褒贬,就是受人责难之意。不仅《红楼梦》有此用法,现行的国语仍有此一义,所以《国语辞典》也收有褒贬一语,释为贬抑之意。 常听人说:“万一有个好歹,我可负不起责任。”此好歹一语,当然是指歹,不是指好,意为不幸的事。“人有旦夕祸福”,指祸。我想类似的例子还多的是。 (《梁实秋读书札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1-65~16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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