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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域经济竞争力排名公布:沪京粤居前三

 风虎神韵114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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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5日13:22 法制网-法制日报
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在京发布。

  法制网 记者 王开广

  今天上午,2016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4-2015)》在京发布,报告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报告指出,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居前三位。

  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发展环境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课题组对采集到的2013~2014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合成。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2014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 省、安徽省、辽宁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河南省、陕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内蒙古 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西省、青海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吉林省、黑龙 江省、云南省。

  与2013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6位),其他依次为贵州省(5位)、江西省(4 位)、西藏自治区(3位)、山东省(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北京市(1位)、河北省(1位)、黑龙江省(1位)、福建省(1位)、广东省(1 位)、四川省(1位)、甘肃省(1位);5个省、市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青海省(6位),其他依次为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4位)、辽宁省(4位)、河南省(4位)、重庆市(4位)、云南省(3位)、吉林省(2位)、江苏省(2位)、湖南省(2位)、海南省(2位)、 山西省(1位)、内蒙古自治区(1位)。

  在基础设施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北京市、浙江省、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福建省、河北省。

  在软环境竞争力方面,2014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西藏自治区、贵州省、山东省、四川省、天津市。

  法制网北京2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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