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政府的城市规划总是失败?

 圆角望 2016-02-25


道法自然 | 陈兴杰专栏


作者:陈兴杰

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


现代城市规划起源于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基本就是一部城市规划书,除了规划生活和社会制度,也规划建筑。莫尔把食堂、学校、医院安排得井井有条,甚至街道宽度都规定好——60米宽的主干道,放在今天都不算窄。傅立叶不仅空想,而且实践,他花半辈子著书立说筹了一笔钱,要建理想中的城市法郎吉,刚起个头就破产了。另一外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也做了相同的尝试……



欧文设想的“新和谐公社”蓝图


城市规划是一项统治者视角的工作,一般人不会去想,也无力为之。谁有财力像摆积木一般地规划城市呢?欧文算是当时富豪,也只能建一个“新和谐公社”,占地两万亩,成员数千人,一个大型社区。现代城市生长的动力是市场经济,新旧建筑更迭由产权者推进,区域功能转化由商业集团主导。这里面充满了博弈,因此城市发展就显现出参差不齐的状态。在私有产权林立的城市,越有雄心的规划师越无用武之地。


城市规划在当今时代却是显学,只能依托于政府,里面伴随显著或难以察觉的权利限制。比如中国的城市土地归政府所有,想使用土地,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政府出让土地会详尽规定用途,开发商丝毫不能逾矩,甚至房屋样式,楼层高度都受严格限制。如果不依蓝图建设,建得再好都是违章。这里面的不自由显而易见。


西方城市规划不乏这样的例子,最著名的当数巴黎。现代巴黎城市格局的奠基人是19世纪的奥斯曼男爵,一个著名的规划师,同时也是拆迁狂魔。他当市长的17年内,巴黎43%房屋被强拆。那时还没有电灯,市长大人命令点汽灯昼夜施工。第二帝国为打造新巴黎花了25亿法郎,相当于全国一年财政支出。这些钱还不够,奥斯曼还把大量穷人赶走,将土地卖给开发商,一边筹钱,一边开发。新巴黎规划到哪里,就拆迁到哪里,一条林荫道能笔直修20英里。现在巴黎号称世界上最漂亮的城市,背后却是血淋淋的规划史。


政府规划城市有很多价值导向,有些理由看上去还不错。比如创造发展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合理配套,适宜生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等等。这些规划有不同流派,比如有个田园城市派,主张乡村包围城市,控制大城市膨胀。有个词叫雅典宪章,说是工作和生活区最好用绿化带隔离开,交通最好是非常宽的大马路,减少交叉口,确保汽车通行。这种城市样式中国人最熟悉了。作为这种思想的反动,规划界提出了一个马丘比丘宪章,提倡人和建筑融合,反对过分地功能割裂。听起来又似乎靠谱不少。


表面看各有千秋,其实都是不同程度的计划主义。田园城市和雅典宪章这些就不用说,即便最主张多元,最尊重城市生态的思想,一旦落实就不可避免依托行政权力。美国城市规划学家简·雅各布斯写了一本书叫《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因为宜居多元人本的城市思想而备受推崇。比如街区制,小孩子不用跑到远僻公园,在林荫道下就能安全玩耍,多美好;还有小街段,每隔不远就有一个拐角;再比如保留老建筑,让旧建筑小商业能存活下来,确保城市多元性。


这些想一想都心旷神怡。问题的关键是谁去实现呢?居民和开发商这么愚蠢?且不说林荫人行道是否真的安全,旧建筑真有那么大保存价值(其实,简·雅各布斯在这些“理想城市”里做了诗情画意的想象),不同国家的经济水平,民众生活习惯,风俗治安,都会有很大不同吧。现在很多人推崇雅各布斯,她的城市思想先进,中国人又有几人像她想的那样信任街坊邻居,把孩子放在家门前玩耍呢?


简·雅各布斯规划城市时带有理想主义的冲动,难免提出一些违反经济学的建议。她觉得城市应该融合,贫民区是割裂的存在,很多贫民区由于条件糟糕而被信贷拉入黑名单,住宅无法新建修缮,人员逐渐流失,于是陷入永久的黑暗。简·雅各布斯提议设立“住宅资助局”(ODS),给房屋建设者提供担保和资助,确保他们能够盈利,这些出租的房子也需要审核租客的资质。尽管雅各布斯小心翼翼,并且顾及到可能的腐败,她还是认为这样的资助是有必要的,有助于恢复贫民区的生机。这和弊端丛生的廉租房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我不是说雅各布斯的城市规划大而无当,是计划主义者的妄想。平心而论,她可能是这领域最保守,最尊重城市生态和居民利益的规划者。若是作为房产商的规划师,她设计的住宅区或许非常宜居。但是在规划城市时,不管多么巨细无遗,明察秋毫,关注的始终是单一目标。这和城市自发生长有本质的区别。


没有政府规划,人们照样追求美好生活。当私有产权得到保护,人们通过自愿行动追求不同目标。价格和产权会发挥作用,引导自然聚集。工业会在郊区合理聚拢,那样降低成本,利于合作。金融区会考虑交通便利,商业繁荣。老建筑是否值得保留,新小区实行街区制还是社区制,房产商自会根据市场需求调节。一个产权受高度保护,自发秩序受到尊重的城市,必是参差错落,多元并存的生态。


当然,现代城市人群密集,利益冲突普遍,为了修建道路和大型公共设施,政府干预难以避免。这并不意味着尊重私有产权的原则可以被抛弃。尊重私有产权,意味着城市发展是分散目标,人们诉求各不相同,唯有自愿才能达成普遍的利益和谐。


举最近街区制和小区制的例子,很多人站在城市规划的高度说:街区制有诸多优点,小区制如何落后。问题是,这是从治理者的视角看问题。街区制再好,也要看业主是否愿意;小区制再落后,就没有值得追求的价值吗?至少从目前看,小区居民高度重视安全。他们认为,封闭社区宁静安逸,适宜生活,治安有保障,社区保安比巡街警察更值得信任。这种说法绝非泛泛之言。看看现在社区内的防盗窗、防盗网,就知道居民对治安的焦虑程度。在西方国家,有钱人也更愿意住在小区内。指责小区制封闭落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是站不住脚的。这里面的道理,可以参考阅读邓新华老师最新的万川之月专栏文章。


如果在一片白地上搞城市规划,像中国新区开发和国外的新首都建设,大可以套用最新进的城市理念,设计最好的街区。中国城市新建设用地开发,大可以设计成街区制,这确实是建筑师和规划师的功课,我无处置喙。


不过,本着对计划主义的不信任,我更希望规划下放。大型开发商获得大片土地,根据市场需求,自由地开发土地。街区制固然是好,小区制也有其市场,开发商自有其判断。不必担心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圈住大片土地,盖上密密麻麻的房子,忽略公共设施建设——事实上开发商更在乎物业价值。我曾到全国一些城市新区看过,发现开发商拥有的土地越大,规划越从容,生活小区也更舒适。


人文经济学会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