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教育部和相关省市教育考试 院批准,2016 年西交利物浦大学继续在江苏省、广东省和天津市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自主评估成绩、高中成绩”多位一体的 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 领导机构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 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等。 二 选拔对象 江苏省、广东省和天津市具有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 优秀高中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认同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国际化育人理念与模式,向往国际化教育; 2. 具有优异的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对英语有浓厚兴趣; 3.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主动性、独立性、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注:关于具体的学业成绩要求,请参看第六部分。 三 招生计划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另外,综合评价录取将在提前综合评价批次进行,不影响本科第一批次的招生计划。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广东省仅在提前综合评价批次招生,本科第一批次不再投放计划。 四 招生专业 注:目前开设的本科专业中,数字媒体技术、公共事业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设2+2留学模式;英语(金融英语、国际商务英语)、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生物信息学专业是否能2+2待定。 五 报名方式 1. 网上注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 年1 月1 日起至3 月31 日期 间登录我校在线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届时将于我校官网公布http://www.。广东省和天津市的报名截止时间将根据当地教育考试 院的规定适当延期,以西浦最终通知为准。 2. 上传材料:完成网上注册后,请认真如实填写所有个人信息,并于3 月31日 之前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且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
注: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如果发现材料虚假,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 缴纳费用:请于 3 月31 日之前缴纳入学评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 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 号,苏教财〔2007〕89 号)规定,应缴纳人民币 60 元(具体缴费方式将于 学校官网公布)。评审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逾期未上传材料或未缴交评审 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 选拔方式 按照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由高考成绩、我校自主评估得分以及高中阶段平时 表现得分汇总计算产生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评定成绩 = A* 60% + B* 30%+ C*10%A. 高考成绩:广东和天津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所在省的本一线;江苏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江苏省本一线下5 分且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的两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 BC 及以上等级(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 绩); B. 自主评估成绩:自主评估部分将采用面试和/或机测等方式,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综合素养以及是否符合我校的特色要求等,不考察专业知识,以百分 制评分。 C. 高中阶段平时表现: 注:这部分将按照等级折算成百分制后计算综合评定成绩,全部科目为A 者 计100分,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5分,即有一个B减5分,有一个C减10 分。当综合评定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总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做出录取决定。 七 选拔程序 1. 材料初审: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初审,主要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英文个人陈述和老师推荐信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如果初审打分相同,则会参考学生的高中平时成绩和其他获奖证明等。之后确定参加自主评估的考生名单,届时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同时,初审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2. 自主评估: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评估。 注:具体时间地点以评估通知为准。 3.资格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自主评估成绩确定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同时,资格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的提前综合评价批次填报西交利物浦大学作为最终的志愿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 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5.高考录取:西交利物浦大学将计算综合评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本科第一批次之前完成正式网上录取。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 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投档与录取。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 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 费用 2016 年学费: 人民币7.7 万元/学年(以学校最终公布为准)住宿费:2,200 元/学年(四人间) 代收费: 2,000 元/学年(含教材费、打印费等,多退少补,退费方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 号文件执行) 九 附则 1. 学校纪监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西交利物浦大学纪监部门招生监 督电话:0512-88161278。 2. 本方案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 联系方式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 号 邮编:215123 电话:0512- 88161888 传真:0512- 88161859 邮箱:aaa@ 网站:http://ww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