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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人为微痕将古瓷鉴定引入新误区

 天宇楼33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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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说明:“元青花文化圈”将于2016年3月1日至5日在北京召开微痕研讨会,为了配合研讨会的组织,并使大家系统、科学掌握古瓷的老化微痕并将其运用于古瓷学习和鉴定的实践之中,我们特推出几篇有学习和讨论价值的微痕研究文章。


      此文原标题是《慎防“李鬼”毁掉痕迹学鉴定文物的光明前途》,刊载于《文物鉴定与鉴赏》2014年第8月号(96——102页),本次发稿前,经作者再次修改!


慎防人为微痕将古瓷鉴定引入新误区


文/王治国




      王治国先生简介:中国六维文物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政府注册),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政府注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号:640114074001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会员,中国收藏家协会理事,民族委副主任,宁夏收藏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自2009代理会长工作至今),宁夏六维辩证文物鉴定研究所所长  (政府注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物证鉴定技术研究所特聘专家。




本文是在公安部刑侦局原局长、中国刑科协理事长刘文先生和著名痕迹专家赵向欣女士的指导下定稿。文章形成后先经原《东方收藏》《收藏快报》主编、《央视寻宝》《华豫之门》的鉴瓷专家余光仁先生以传统目鉴专家的视角进行审阅后,又呈请中国古陶瓷学会名誉会长、原中国古陶瓷研究会会长、原厦门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叶文程教授以文博老前辈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进行审阅,两位专家审阅后均给予了积极的赞赏和肯定,最后呈送刘文、赵向欣两位痕迹专家审阅定稿,并同意发表!

        一、中国传统目鉴文物的经验方法,已无法履行现实鉴定文物之职


      在中国,文物收藏、鉴赏、雅玩,从宋代苏东坡、李清照、米芾、宋徽宗等人开始,经明代宣德(也有晚明一说)、清代乾隆、民国和当今共五个收藏高潮。而历代收藏的主要前提是先学会鉴定、鉴赏,在此基础之上才有雅玩欣赏。在这一千多年的收藏历程中,鲜有收藏鉴定的详细完整记载,关于鉴定更是没有系统的理论和经验记载,几乎都是收藏人凭自己的自我主观认知在自我把玩、欣赏、陶醉,偶有仅凭以己之见零散的主观总结和描述。到了清晚期许之衡的《饮流斋说瓷》,也是仅把前人零散的收藏认知进行汇编。直到民国才有赵汝珍凭自我收藏体会和众人经验汇编成一册《古玩指南》。这两本书在当时可谓是收藏鉴赏的权威书籍。从民国到今日,此书可谓影响之深广,已悄然演变成为今天收藏鉴定界约定俗成的“经验和标准”。

       

      多年来社会不少人都有一种误解,认为凡是书上写的就是权威和可信的,殊不知书中的内容并非绝对都是真理,何况还有时间历史的局限问题。而且写书的人也是凡人并非是神,他们的经验方法也仅是个人的经验认知,以个人有限认知的经验方法鉴定百年乃至千年文物肯定是会有局限和错误的。有限的经验和方法决不可能百年后仍然有效、不落伍。所以不能对其盲目崇信和教条套搬应用。也正是此因,才导致当今国家级权威专家错鉴误鉴的事件屡屡发生。比如:震惊中外的谢根荣骗贷数亿案,所涉抵押物“金镂玉衣”的事前鉴定人均是在国际国内从业时间和文物鉴定的大家泰斗。他们采用的就是这些传统方法,结果如何?历史和实践给出的客观答案已昭告天下。此事仅是对传统目鉴学是否权威准确提出的一个疑问和警示,它的局限性已经显露。


       如果说此事件只是个例和偶然,那么我们再看杭州官博“壶王”事件,事前征集鉴定工作是由政府组织的四个国内外都知名的权威专家共同采用传统目鉴方法把关鉴定认可:“是唐代器物”,杭州市政府才接受捐赠并给以1500万人民币以示奖励。“壶王”经展出两年后,又遭一位故宫知名瓷器鉴定专家用传统目鉴方法给与否定,结论系:“现代仿品”,这与四位传统目鉴权威专家的结论完全相反。此事经央视报道后,当记者镜头对准原鉴定专家采访时又各有说辞,意见也不尽一致。事至今日,谁对谁错,仍无结果。但此事造成的客观效果是:社会上已对传统目鉴提出质疑。如果说这仍是偶然的概率,那么我们再看一下震惊中外的“玉櫈”事件。当时用传统目鉴方法鉴定为汉代结论的专家,同样也是享誉国内外传统目鉴玉器的权威专家。而用同样传统目鉴方法否定和持不同意见的专家,也是在央视常露面的知名传统目鉴玉器专家。


       同样使用同一传统目鉴方法,为什么得出的是完全相反的结论,还能说是偶然或概率问题吗?再看汶川捐宝事件和冀宝斋事件,鉴定双方持完全不同意见的所有专家,都是国家有头衔的权威专家,有的还曾是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和故宫、国博的知名专家,甚至还有博士级专家。他们全都是用传统目鉴方法,其结论仍然完全相反。时至今日已数年有余,其结论正确与否仍然没有最终权威定论,争论仍在继续,谁也不服谁。


     此类事件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地已是举不胜举。其结论和结果充分说明一个问题:传统目鉴方法已严重滞后有很大的局限性并受到极大的挑战。当然并不是说传统方法完全失效,它终归是历代收藏大家凭己悟性在当时历史条件做出的严谨总结,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最起码说它亟待完善补充和创新,因为它只是每个人各自总结的简易鉴定方法,而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证据做支持,仅凭个人主观认结论,其结果不科学、不客观,甚至发生错误是必然的。再加上今天的造假已是现代化高科技,又有传统目鉴专家做顾问指导,完全按目鉴的条件和要素造假,故此才会出现如此尴尬的事情。用目鉴方法犹如用十年前的杀毒软件杀今天的木马病毒,其结果可想而知。当然目前社会在科学的鉴定方法没有被认知和很好普及前,用传统方法鉴定也是权宜之计和过渡。但要用在一件文物的准确定性鉴定上,就显得欠慎重、妥当,因为一件文物的真假可以决定一个当事人的生死,攸关性命。


       一件文物的真假决定着我们如何正确认识历史,一件文物的真假错判可以让一个投资者倾家荡产,也可让一个人一夜暴富.....。也正因为如此,仅用传统目鉴方法定性真假,就显得无权威和公信力。因为传统目鉴,既无标准,又无统一尺度,完全是鉴定人各自有限经验的总结。这种经验总结的形成,受每个人的学历、学识、悟性、环境条件、师承门系不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每一个人各自形成的鉴定经验和认知的环境、条件等因素的不同,肯定会影响到结论的形成,是否真正能反映客观,再加上传统目鉴方法,基本都是以微观看宏观,而不是以宏观看微观,势必导致瞎子摸象的局限和不能全局辩证看待文物的缺陷,这种局限和缺陷势必在所有文物的目鉴种自然体现。那么一件器物10人鉴定就有二种至十种鉴定意见的不正常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另外,我们必须承认中国文物的跨度是数百年到数千年之间,我们人活一世最长也就百年,主观有限认识了解客观世界也就几十年时间,拿几十年有限的主观认识和经验,去定性、认知、读懂数百年到数千年之物,能有多少可靠性和准确性呢?(国家在3月15号就要实行文物鉴定追责制,这是一个很好的改变和进步,但所有参与鉴定的专家,对于要担终身法律责任的追责制和面对目前先进科学猖狂的制售赝品,在没有综合物证的前提下,你敢落笔签名吗?)


      近些年随着科技发展,诸多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也分别介入了文物鉴定,但由于设备仪器是人类基于对无限客观世界的有限认识基础之上设计制造出来的,它的性能作用以及鉴定的准确率是设计人员对客观世界和文物认识的客观水平反映。人们对客观世界和文物的有限认识和不足,自然反映在设备上,所以热释光、成份分析法、拉曼等诸多设备在单一检测鉴定了几年后,纷纷暴露了设备技术单一的先天不足和缺陷,不少文博单位都已停止对外鉴定,当然科学仪器鉴定文物肯定是将来鉴定发展的必然,但现阶段的短板缺陷严重影响了它的权威性。同样也包括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迷信认可的牛津和港大的热释光检测。大家在盲目迷信时,都没有注意这样一个关键问题,目前所有这些设备给出的鉴定结论末尾都有一句话“仅供参考”,都不敢下定性结论。综上简述,可以说中国现用传统目鉴文物的经验方法,和面世不久的科鉴仪器已显局限和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是收藏界共知的既成事实,必须严肃对待。



       

      二、我国刑侦痕迹学介入文物鉴定的起因与背景

     

      近十年来随着形势发展,法院、公安、海关的涉文物案件陟然激增,然而执法人员在面对其它案件时,都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唯独在面对文物案件时,就相对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只有借助文物专家协助判断。当请来数位文博专家面对同一件器物鉴定时,就会出现五花八门甚至完全相反的不同意见。原被告各自聘请的专家,也是各执完全相反的鉴定结论。这就给公安、海关、检察院、纪检等部门侦察审理文物案件和法院判定文物案件带来极大的困难,更对判案质量和司法形象以及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提出了严峻挑战。


       面对这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公安部原刑侦局长、刑事科学理事会理事长、著名刑侦专家刘文,还有著名刑事痕迹专家赵向欣、刘持平,带领热衷于收藏和研究的相关人员成立了用刑侦痕迹学探索鉴定陶瓷文物的课题组,并将本课题做为科研项目向相关部科技局审报并立项,刘文局长亲自担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组长,赵向欣、刘持平任副组长,用近十年时间先后在全国各大博物馆和文管所、考古所及各大窑址进行了采集研究,以瓷器内部釉质在岁月时间、空间环境、物理化学的共同作用下,釉面、釉质自身发生微量变化的微观物证老化痕迹作物证鉴定器物新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2008年11月8日在北京通过了由公安部和故宫等领导专家对该成果的部级项目评审,2008年11月11日人民公安报和相关媒体进行了报道。该项成果是文物艺术品鉴定利用科学证据应运而生。它不仅解决了以人证为中心的证明方法不适应当代司法鉴定实战发展需要的难题,而且把高科技成果应用到文物艺术品的物证鉴定提供了新的技术和手段,文物艺术品鉴定的“科学证据”时代已经来临。


       它标志着文物艺术品鉴定证明方法和手段从以“人证”为主的证明向以“物证”或“科学证据”为主的证明转变。基于我国目前文物鉴定的现状,文物鉴定只有在逐步淡化以主观经验为主的人证方法,坚持物证为主、物证为先的鉴定原则,强化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证痕迹司法鉴定,再结合综合学科的多维度鉴定方法,我国文物鉴定才能真正走向健康之路,才能真正让鉴定结论有权威、有公信力。这样定会一扫我国文物收藏领域因鉴定弊病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和丑恶。有良知的文博人和收藏家都在期盼着收藏界的这一技术能早日普及应用。





三、民间收藏大军强烈盼望痕迹学早日介入文物鉴定


     在中国自八十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收藏也已悄然启动。从当时少数人的介入到今天近上亿人的收藏大军,可谓发展迅速、规模惊人。回顾这近三十年的收藏历程,虽然是成绩斐然,但也是问题多多。在众多问题中首要问题,当属收藏品的真假认定问题。


       (一)、但凡想进入收藏队伍,首先就要动心思购买收藏品,如何识别真假就成为难解的首要问题。

       (二)、收藏购买了一定数量藏品的人,对藏品想求一个真假清晰的结论,也是这部分人群急盼解决的首要问题。

       (三)、拥有藏品想兑现卖出急用钱的人,常常遭遇被质疑藏品是赝品而有口难辨,急切求验证,认定真假又是焦点问题。

       (四)、拍卖行不保真,而竟拍者认购拍品,真假认定仍是焦点问题。

       (五)、竟得拍品后,再请权威人士或专家欣赏待赞时,却得到是不赞反而认为是赝品的结论,找拍行退货打官司,真假认定还是焦点问题。

       (六)、凡涉文物征集、捐赠、送拍、抵债、质押、交流买卖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皆因真假认定是关键问题。

       (七)、公安、海关、侦破文物案,定性案件,真假认定仍是首要问题。

       (八)、法院判决文物案,量刑的关键焦点仍是真假认定问题。

       (九)、准确认定以冒充艺术品蒙混出关的文物案件,真假认定还是关键的要害问题。还有等等诸多领域和事件都是如此。


       总之,对文物真假的认定问题,已是我国牵涉收藏乃至司法和经济等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已是不可小视的社会现实。前几十年因为我国文物鉴定的局限和短板,再加上文物鉴定专家队伍的参差不齐,致使文物收藏和文物拍卖事业大受影响。特别使不少收藏家和收藏爱好者,因我国无权威鉴定机构和技术,蒙受极大损失,甚至有人因此血本无归,有人因此倾家荡产,有人因此企业倒闭,有人因此上吊、跳楼自杀,有人因此婚姻解体妻离子散,有人因此走向长期的诉讼痛苦路程,有人因文物真假结论的认定错误而判刑入狱或冤屈而死,有人因文物真假认定失误而使奸诈小人诈骗成功一夜暴富。因文物真假认定的不权威,导致全国无数本该从事正能量事业的人,选择造假祸害社会,成为社会毒瘤。因此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已严重凸显文物鉴定的权威方法、技术面世,已是广大文物工作者和收藏爱好者渴望已久的期盼。


       但社会上发生的诸多鉴定丑闻和一桩桩严酷的误鉴、错鉴事实,都将他们期盼的梦击的粉碎。因失去了对传统单一鉴定方法的信赖,继而把新的希望转向了新面世的几种科学仪器鉴定,在此鉴定路上,广大不懈的收藏爱好者,又花大把真金白银,在几种仪器中间求鉴对比。在花了无数银子,历经近十年的鉴定实践考证后发现,结果还是让每个求鉴者一头雾水,摸不着鉴定的北。因拿着这些“写着仅供参考”结论的鉴定证书,拍卖行不承认,投资购买者不买帐,传统目鉴专家又持异议。广大收藏爱好者原本快要熄灭的希望火焰刚被新科鉴燃起,又被实践检验中这还不成熟不完善、不准确的科鉴结论浇的几近熄灭。


       就在此时,广大收藏爱好者闻听公安部刑科协成立了用刑侦痕迹学鉴定文物的课题组,其目的是让物证说话来证明文物真假。此消息在广大收藏界一经传播,群情激奋,几近绝望的心情又被这一新生事物激活唤醒,全国压抑郁闷已久的广大收藏爱好者终于感觉到了文物鉴定春天的到来。他们这种对科学严谨鉴定方法的期待和热情,充分说明中国文物鉴定多么需要公正权威的技术出现。


      为佐证以上论述,仅举一例:有一位起步于九十年代初的房地产开发商,因酷爱艺术和收藏,属中国较早介入收藏的企业家,自己虽不懂鉴定,但他却善用人巧借脑,故在身边聘请了两位文物专家撑眼鉴定,大量收购民间古董文物,用大量现金收购的同时,还用多套开发的房屋互换古董文物,可谓收藏频丰。仅他当年的藏品收购就成就了这个城市一批古董小贩,养活了一批无房的古玩商贩,没房的有了住房,大部分人都成为今天古玩行的老板商贾。


       当他收藏数年后急需资金需将古董兑现时,却遇到了尴尬,拍行不认,接手者有异议。他困惑都是文物专家掌眼把关购买,为什么会这样?他又到北京等地找众多国家级专家再鉴定,并出证书。为此仅鉴定费用又是百万以上,花巨资找人鉴定没有解惑反而更困惑,因为同一件藏品,专家之间都是众口不一。更让他困惑的是,拿这些国家级权威专家的证书,拍行仍是不认,接手者更是不信。正值此时,社会推出几款鉴定文物的仪器,他是一个执着不认输的人,于是他又先后在全国数个科鉴机构,花巨资进行了求证鉴定,仅为求得仪器鉴定证书又花费是百万以上。


       可换来的仍然是失望和困惑。一是这些证书拍行和接手者仍然不认。二是在不同城市的科鉴单位,用同一种型号仪器鉴定,同一件器物却得出是完全相反的结论。此结果完全出乎他的预料。正在他举棋不定处于无奈之时,偶听刑侦痕迹学进入文物鉴定领域,使他精神一振,眼前一亮。他把藏品鉴定的所有希望都重重的寄托于痕迹学鉴定之上。他的这种期待与希望也正是全国广大收藏爱好者目前状态的一个缩影和代表,充分说明广大收藏爱好者是非常执着而又理性的在探索追求着与时俱进的鉴定技术,同时也充分说明痕迹学鉴定文物是顺应潮流的一件新生事物。但它终究是一个刚诞生不久,正处在襁褓之中的婴儿,还需广大文物工作者、鉴定者和广大收藏爱好者共同努力,将这一新生事物培育发展壮大。谨防误入歧途,切莫让李鬼冒充李逵,毁掉这一让大家渴盼已久的新科学鉴定技术。




四、刑侦痕迹学鉴定文物被盲目追求效仿的潜在危机

     

       虽然近两年公安部刑科协课题组用刑侦痕迹学鉴定文物的工作因正处在完善和深化研究阶段,正如题目组负责人刘文今年元月份所讲:“痕迹鉴定文物虽然还是一个阶段性成果,但也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该技术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技术,当然也还有许多短板,也不是十全十美。鉴定陶瓷器还有许多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仍需传统和其他技术结合,才能完成。”这就是一位唯物主义者对事物的客观认知,绝非像有人把事物绝对化。同时也是对文物传统鉴定失去信心的广大收藏爱好者,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和刺激。于是就出现了全社会积极咨询打探,有想学的,有想求鉴定的,所有这一切都说明该技术是顺应社会形势发展和潮流的新生事物,是合民心的利好事情。但由于社会需求强烈,再加上课题组个别人以不同形式的个人行为提前将仅已掌握的局限技术带入社会和出书,致使该技术不能够完整权威的在社会上开始误传、误学和误鉴。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好坏参半的习俗就是跟风,每当社会出现一个极有生命力和效益的新生事物后,趋之若鹜地马上跟风并效仿己成为常态,例如:越窑青瓷在唐宋时期皇室和主流阶层一经使用,社会上就在生产和使用方面都双双追捧,致使仅在上虞就已出现古窑址400余处,窑炉千座。宋代因汝瓷深受皇家喜爱,于是引发仅在汝州方圆300多平方公里地面就出现300多处窑址,上千座窑炉,民间一直有传说从清凉寺到段店几十里路两边日夜窑火不断,且还有谚语流传:“清凉寺到段店日进万贯”。再看龙泉青瓷,因其瓷好,销路广,也是群起跟风效仿,仅考古发掘就发现处州一带龙泉窑址就达360余处。此风古代如此,当代依然如故,当年的彩电大战、DVD大战,再到眼前汽车大战和地产大战,这些大战都有浓厚地中国传统跟风之俗,所以说此跟风习俗是好坏参半,既有正能量出现,也附带产生不少负面的效应,诸跟风大战的负面客观效果早已让世人明白。


        痕迹学鉴定文物才刚刚起步,就已经出现盲目跟风和低级效仿之势,此势的负面效果如不让社会了解明白,势必会对此新技术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效应,让低级效仿的“李鬼”冒充“李逵”招摇过世,让久盼“李逵”的广大收藏爱好者见识“李鬼”功夫后大失所望。以为“李逵”的功夫原来也不过如此。我友好提醒大家,现在社会上有相关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和形式打着公安部和刑科协旗号出的有关痕迹鉴定的书籍,和开办的各种痕迹鉴定培训班,还有所谓的用痕迹鉴定文物的收费行为都与公安部和刑科协无关,(注:如若不相信可到公安部和刑科协咨询便知,公安部地址:天安门广场国博东侧,刑科协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同时社会上目前所误传的人为痕迹识别概念与方法和客观真实的痕迹学识别鉴定概念有本质的不同,不然会因此而又要交新的巨额学费,现在社会上已有不少人已吃药后自醒。所以我们提醒广大藏友注意:


        (一)、在阅读相关书籍和参加相关学习培训班时,要用平视慎审的目光去阅读接受。既要虚心学习有益有用的内容,同时也要善于发现其中的不足和问题,因我们发现特别是有的书和有的教学资料误将一些工艺痕迹和人为痕迹作为自然老化痕迹在传授。这就犹如前些年有些奸诈小人利用初学者想求得窑址原始瓷片作为“老师”求教观察的急切心情,向其出售做旧处理的新瓷片,使求学新手永远处在以新为旧的歧途误区。这是一件十分危险可怕的事情,如果误将似是而非的错误痕迹概念做为识别真假关键的自然老化痕迹传授给社会、传授给初学者、传授给广大收藏爱好者,一是会欺骗了社会,欺骗了求知积极的初学者,二是又搞乱了刚兴起的新技术标准,势必导致鉴定又会出现更加混乱无序的状态,造假更会因此而异常更加肆虐,还不知有多少人要遭受用痕迹学包装后的所谓“权威新技术”的迫害,更会让刚刚面世的新技术夭折在摇篮之中,那将是文博事业的一个巨大损失。故此我们善意提醒广大爱好新技术的追求者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二)、如遇培训传授此技术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查验有无政府颁发的证照资质,同时还应查验传授的人有无从事痕迹检验的资质、经历与经验。千万不要让其用“三脚猫”的表象技术将你带入歧途,浪费了你的时间和金钱,更别误了你对文博收藏的一腔热情和追求。因为近两年最新仿品上已能人为将痕迹形状做在器物之上,对付社会上的所谓“痕迹鉴定专家”已完全能让其认可过关,已有多起这样的事实发生。提醒广大藏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分清是非,在接受用痕迹学鉴定文物的概念时,一定要真正准确把工艺痕迹、人为痕迹、自然老化痕迹的形态、形状加以正确识别区分,才不至于误鉴误判闹出笑话。


        现在社会常有人将工艺痕迹、人为痕迹误认为自然老化痕迹在鉴定,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例如本文图中三件赝品元青花和三件赝品汝瓷器釉之上均有各种形状的人为痕迹,但就是这些人为痕迹在现社会上不少人均以自然老化痕迹子认可鉴定,甚至还有一些搞痕迹鉴定的专业人员也将图中一件赝品认为是真品(详见本文中五张图片)。为佐证此论述绝非危言耸听,再讲一个真实事实:国家某权威文博单位一位著名权威文博专家,近年来饱受文物鉴定混乱不权威之苦。面对当前国内很多专家和收藏家都自认为自己最权威专业而现实证明都又不权威专业的现状,他苦恼、困惑和感叹,为此他对祖国的文博鉴定前途有着无限的担忧。正值苦恼之时,他闻听刑侦痕迹学进入文物鉴定领域后异常兴奋、激动,对此技术抱着极大的希望和期待,他认为终于可以让此技术结束国内文物鉴定的乱局了。正值他满怀信心之时,一件偶遇的事让他又改变了看法。一次活动中他偶然看到用痕迹学鉴定认可的一件瓷器,凭他五十多年的鉴定经验认定是一件典型的现代仿品,甚至连出处都知道。可竟然被社会上的所谓“痕迹学的鉴定人员”误将人为痕迹视为自然老化痕迹,鉴定为古瓷真品,并出具“真品”鉴定证书。看到此事后这位专家说他对此技术的希望之心彻底凉了!不过后经我们解释,他才明白并释然。同时也才知此技术的深奥和复杂,并非简单以几个痕迹就可定性。文物鉴定并非只靠老化痕迹,因为老化痕迹只能定新和老,对于年代、窑口和综合定性,还是建议用新创的六维十八法三论辩证唯物主义的新方法才可较为稳妥,以至于能经受住客观和时间考验。因为只有综合鉴定技术才可担当中国文物鉴定的大任,希望之心仍然满满。并期盼有实践案例能够成功,并经受住司法检验。也希望能看到此技术的科学权威理论能公布于世,让社会广为受益,让广大收藏者避免上当受骗。我们已欣然接受这位专家建议,不久将会把司法鉴定文物的著作奉献给广大收藏者。

   五、痕迹学鉴定文物的真正内涵本质


       揭秘、认知、把握被鉴物的自然老化痕迹是文物鉴定最终定性新与老的物证依据。任何文物包括瓷器,它们的自然属性均属物质。按物质论的理论概念,物质内在产生运动就是铁定规律。凡是运动就会有运动的轨迹,运动轨迹换言之也就是运动留下的痕迹。也正是这些运动痕迹给我们认识揭秘被鉴物瓷器的年代、物龄、新老、真赝提供了有力的客观物质证据。


       因为任何经千百年以上的器物,自它诞生之日,无论存放于水下、地下、地上或动态使用、静止状态,都会在岁月时间、空间环境,物理化学的共同作用下,都有不同程度的极微量的“变化运动”,这种极微量的运动在千百年的积累过程中,都会在器物不同位置留下微量渐变到自然质变的痕迹。由于我们人类从未也不可能始终观察留取这一变化过程,但我们可根据器物本身在变化之中的不同阶段状态证据和对现存世的大量古物进行痕迹物证采集,按统计学原理进行反复分类比对分析,再与新生同类物种比对,得出何谓可靠老化微量渐变痕迹。而这种微量渐变痕迹,又具有人为不可复制的特性,这就为我们分辨被鉴物是古物还是新物提供了有力的物证。当然现已发现有人在赝品之上,仿造这种痕迹,试想既是百年、千年极微量渐变形成的微观痕迹,怎是急功近利之徒随便可以仿造企及。


      我们在微观环境下对各种仿造之器反复细勘之后,发现在微观环境下,人为之痕和千百年极微量渐变形成之痕有天地之差,是人为根本无法做到的,这也正应了“历史的痕迹和历史是永远无法复制的”(当然这种分辨能力还需一定的专业培训和历练)。这些微量渐变痕迹在形态和表现形式上,却又千变万化,决非单一形态,而是形形色色的多种形态,不同“家族”、不同窑系、不同年代,它的渐变痕迹都不尽相同。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形态。即使在同一器物之上,也是一种至数种渐变痕迹同时共存。还有一个特点是伪造的痕迹非常单一,就一种至两种极易发现,甚至肉眼都可发现,而微量渐变痕迹都较难发现,需用高倍显微镜静心细致寻找才可发现(注:数十种大类别和近百种小类别微量渐变自然老化痕迹的识别特征与方法,另需大量文字阐述)。但如何区分最是关键。  

   

        因为制售赝品之人,嗅觉异常灵敏,他们察觉到近几年大量藏家兴起以老化痕迹认可购买的趋势,于是就马上研究对应。他们的技术团队远超出收藏研究和鉴定专家的超前意识,以最快的速度参照刚已面世的有关书籍资料图进行研究仿制。这些年来我们收藏家和鉴定专家一直被他们的行为在牵着走。四年前,我在广东某市一位领导家帮助鉴定几件装酒的元青花梅瓶时,我以赝品结论告知对方时,对方起初不认可,并说华豫之门的XXX专家都说是真品。我用综合鉴定方法告诉他证据后,他才相信。并说头年景德镇几个人在两个月时间内,拉了十几卡车赝品元青花到本市,都以窖藏瓷名义被收藏家抢购一空。另我又在别处看了几家同期抢购的若干件元青花,上面也大都有所谓的“老化痕迹”。有人可能会质疑,是不是我把概念弄错了,把真品当赝品认了,把“老化痕迹”错认为人为痕迹了。提此疑问的人还真不少,我均自信很有把握的告知对方我的认知没有错。因为我有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文中所列举的几件赝品均是我直接购买于仿制者之手。我以近二十年研究痕迹鉴定瓷器的经历经验和加入陶瓷痕迹研究课题组研究学习交流及被西政鉴定中心聘为资深专家的经历负责任的说,敬请大家一定要深入研究,谨慎从事。


        2012年人社部培训中心举办陶瓷高级鉴定师培训班,我有幸参与并到全国各窑址学习考察。其中在景德镇学习时,发现了仿瓷上有和老瓷“相同相似”的老化痕迹后,我很惊讶,我将此发现告知学习班其他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意见各异,争执很大。我知道那确实是仿制人员亲口所讲,是他们所为,他们并讲了是如何仿制胎底的陈旧沧桑感,可还是有人不相信是赝品,反而认为是仿家弄不明白,把“真品当仿品”卖了。为了一探究竟,培训结束后一个月,我只身又返回景德镇和清凉寺重点作深入考察,在这两处各住了一个星期进行学习考证。在景德镇时,与几位元青花仿制人员交流,最后选定一位仿制水平较高的人员又深入交流,并花钱选购了他几件均带有“痕迹”的赝品。(这几件赝品均不在本文中列举,留备下一步大家学习交流。)购回后经反复比对标本和真品后,发现人为痕迹和自然痕迹虽在表象上较为相似,但仔细认真比对后,发现化学快速生成和历史渐变形成的物质,终归还是有质的区别。“历史的痕迹永远不可复制”就是真理。回来后,我把购得的几件赝品放在展厅,前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来了不少藏家来识别,竟然大都认为是“真品”,结论让我非常震惊。其中有位近三十年收藏瓷器经历的人,看到其中一件大罐时,他说釉光不好,有做旧嫌疑。但他随即拿出双管放大镜仔细看后,马上改口说:“有老化痕迹是‘真品’”。(他当时也是跟人刚学了几天所谓的痕迹学而完全放弃了原有的经验积累。)我当时真的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阻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马上起笔写了此文(未改版)发表。文章发表后受到了不少藏家的肯定和赞赏,但也引起了个别人的极大不满,并讲了一些不满之词。其中有一观点,认为我在本文中例举的实物都是“真品”,是错把“真品”当赝品的无知行为。因为他们手上有不少与文中一样的藏品,之前他们都以所谓“老化痕迹”自我认定是真品。所以他们都非常自信的庆幸自己收了这么多真品,正在自得其乐时,突然冒出来这么一篇文章,一下又把他们刚以痕迹学认可的真品又要说成是赝品,肯定接受不了,也不愿接受。其中有一位藏家通过别人给我传话,既然是赝品,那么文中所列举鬼谷子大罐和玉壶春两件东西40万元卖给他,问我是否答应,我马上让回话说:“无需40万,4万即可。但交易必须写合同,注明是赝品无疑,购者自愿,不得反悔,他敢否?”然后再无下文。但愿他能有所醒悟。


       我近一年来从全国几十个大微信群交流的情况看,问题的性质还是很严重,对此文仍有人质疑不相信(稍经交流点拨后有不少人马上醒悟,他们终归是智者,属一时误入),不过还是有一些人继续执迷不悟。


       我真的发自肺腑的讲,元青花真品存世量绝不是有些人所说的四百件。因为元代近九十八年历史,元青花瓷器本是当时社会生活所用和正常贸易之物,巨额生产数量应属正常。近三十年因窑藏、墓、基建出土传世等因素面世的元青花,也是无法估计的惊人数字,同时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也绝非像现在这样,全国近一亿的收藏爱好者,每个人都称自己收藏有几件、几十件、几百件、上千件元青花和汝瓷。如果我们理性分析一下,这可能吗?但凡理性冷静思考分析后,都会承认面对的一个客观事实,就是不论什么人,主观认知都是无济于事。藏品老自老、新自新的客观自然属性是任何权威专家或多少数众人都难以改变的事实。所以说藏品是自己的,不要怕别人说,更不要盲目单一追求表象痕迹而丢掉多年积累的经验,一定要综合甄别。一个成熟的收藏者必须具备两个特质,既要自信,不要轻易被别人的观点左右自己的主客观认识而放弃真理;还更要虚心学习,敢于否定自己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藏品。凡具备这两个特质,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出色的收藏家。
 

   六、痕迹学应用在文物鉴定领域的意义

      

       在中国文物鉴定领域,乃至包括世界,都在沿用着传统的鉴定方法和少量的仪器测定。从未将用于刑侦的痕迹证据学用在文物的真假证明上,我们的此举绝非是简单的方法改变问题,而是全世界文物鉴定领域的一场革命,同时也是一项文物鉴定的重大空白填写之创举。同时也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从未涉及文物鉴定的一项重大空白填写,这两个不但是国内的空白填写,而且也是国际性空白填写,所以说意义非凡。


       此技术介入文物鉴定,就会一改过去文物鉴定的单一主观认定现状变为客观认定。将以往经验方法认定,变为了技术加仪器认定,将以往人证定性,变为了物证定性。将以往单一的主观理论做证据,变为了以连环综合的客观物证形成的证据链定性鉴定,是司法鉴定的进步和创新,同时又是文物鉴定的进步与创新。这样势必会一改以前文物鉴定的现象,还文物鉴定领域的公正清白,会使拍行大胆的拍,买家放心买,社会交易也会更加繁荣和公正。市场欺诈、欺骗也会相对减少,造假也会得到有效的竭制。银行的文物艺术品质押、抵押也会有序放心进行。


        更重要的是,会将流失在社会上一大批过去无人敢认的重量级文物“私生子”得以抢救、保护,同时也可有效的对全国各级馆藏文物进行有效保护和建档。因为过去文物,基本都是以帐本管理,最大的安全隐患是文物一旦有相似相同的仿品顶数,真文物就有被调包和监守自盗的事情发生。河北承德等地数起这样的文物案子已充分证实,现有文物登记管理制度是无法有效解决堵塞此漏洞。如果用内在痕迹证据建立电子档案,无论何时何地都将不会发生这种调包的自盗行为。因为证据和制度会使这种行为变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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