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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THY7655 2016-02-26

考试介绍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是由国家劳动部统一组织考试,全国统考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是对其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评定以及职业素质的检验,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也是企业管理工作者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起点。


报名人群


1、正在从事或意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希望全面学习人力资源六大模块、增加职场竞争力的相关管理人员;
2、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等学习人力资源知识、技能,提升自身个人领导能力者


学习教材
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两本教材
考试形式


三门,理论、专业技能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评审论文的形式,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报名条件】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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