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部分考试要点一】 一、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理解各项道德规范的含义和要求。 1、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2、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对工作高度负责 2、认真备课上课 3、认真批改作业 4、认真辅导学生 5、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
来自: sunjin0127 > 《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