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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城轨交通设备系统试运营条件评审

 wunianyi 2016-03-05

本文源于《中国轨道交通》杂志2016年2月刊(总第62期)。订阅《中国轨道交通》杂志,全面掌握轨道交通市场信息。



前言


四通八达的地铁网络构成了城市发展的大动脉。对于已经有线路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网正在越织越密,对于尚无运营线路的城市,也在加快建设的步伐。而在建线路与运营单位的顺利对接,不仅能确保各项工作的交接平稳渡过,更能确保线路的高水平开通运营。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周期中,试运营评审是保障建设与运营单位顺利交接的关键步骤,也是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综合联调的功能验证,对新建线路载客运营条件的一次全面检验和科学评价,将有效地保障开通试运营后的运营安全和客运服务质量。


在由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主办的“2015(第五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系统性建设研讨会”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靳守杰先生就试运营的主题进行了发言,与众人进行经验分享与交流。靳总从试运营条件评审的必要性、时间及基本条件入题,详细分享了试运营条件评审中,土建专业与机电设备系统应关注的重点,以及关于人员基本条件、运营组织基本条件、应急与演练等多方面的观点。


为了保障地铁安全运营,地铁公司一方面应保证建设质量,另一方面在投入运营之前应保证设备与设备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人与设备系统之间充分的磨合,使设备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达到一定水平,试运营评审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前的一个必要环节。现在此将靳守杰先生的大会发言内容进行分享,旨在为轨道交通试运营评审提供思考,具体操作有待各单位在后续新线试运营演练中不断验证和改进。




一、试运营条件评审的必要性


近二三十年,在我国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过程中,试运营条件评审经历了一个从早期不需要评审(以行政的手段进行交接)到今天需要做一个评审的过程。在没有评审之前,单靠行政的手段从一只手接到另外一只手的过程缺乏对前期建设过程的预判。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多专业、多系统支撑的交通系统,为了保证其开通后安全、快速、高效运作,一般应在试运营前进行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对前面的工程过程和调试过程进行一个综合的评判,使达到适合运营条件以后再开展后面的工作,以保证载客试运营后的乘客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在此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GB/T30012-200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还包括一些其他相关规范。




二、时间及基本条件


1. 时间


试运营条件评审一般安排在试运行结束后、试运营前。


2.基本条件


(1)运营单位资格


运营单位需取得公共交通运营的经营许可(交委、物价、工商)。


(2)工程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完工、验收基本合格、影响运营安全的遗留问题整改完成。


(3)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试运营前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设计批复文件;用地许可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文件;行车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文件(交通局、委或其他部门);特种设备质量验收文件(电扶梯,高压气瓶供热锅炉等);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文件;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检查文件;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验收文件;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评价文件;环保局出具的环保验收文件;气象局出具的防雷接地验收文件;物价局出具的票价批复文件;档案局出具的档案批复文件;当地政府要求的其它批复文件。


(4)工程移交


建设单位/部门向运营单位/部门进行工程整体移交,其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设备及随机附件、竣工档案等,并同时进行指挥权、管理权、使用权的移交。


(5)试运行过程要求


1)试运行情况报告。


2)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试运行最后不少于20天的正式运行图运行。理论上,运行图运行的时间越长越好,越长越能检验整个系统在运行中各个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也能保证开通以后真正良好运行。但是时间长会带来另一个问题,成本会越高。所以,20天应该是一个基本的时间,这是检验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的一个关键的时间要求。


3)运行图运行期间,运营指标应达到的要求包括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应低于98.5%;列车正点率不应低于98%;列车服务可靠度,5分钟以上延误率不应大于2.5万公里一次;列车退出正线运营故障率不应高于0.5次/万列公里;车辆系统故障率,因车辆故障造成2分钟以上晚点事件次数应低于5次/万列公里;信号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1次/万列公里;供电系统故障率不应高于0.2次/万列公里;屏蔽门故障率不应高于1次/万次。


从这些指标上可以看出,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检验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尤其是可用性。如果没有良好的可用性,待开通以后,到处是故障,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也会影响整个轨道交通的形象,也影响地铁公司对市民的服务承诺。




三、土建专业关注重点


在前面的工程验收中,大部分的工作已经得到了良好的检验,竣工验收已基本完善,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工作没有完成,尤其一些被忽略的工作,需要在试运营条件评估中得到关注。这些问题不仅包括侵限现象,还包括线路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1.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应无侵限现象。


2.线路工程方面的问题包括地面及高架线路防异物入侵(上跨设施、平行设施);地面及高架线路的曲线内侧不应有妨碍行车瞭望的建构筑物、树木和其它物体;暂不使用道岔的安全防护。


3.轨道工程方面的问题包括:(1)轨道结构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其对地电阻应有测试报告,并满足设计要求(目前的钢轨技术大部分都是利用轨道作为一个回流的导体,所以轨道对地的绝缘直接影响杂散电流的水平,轨道本身的电阻也对轨道系统的供电产生影响);(2)道床排水沟应畅通,转辙机及其杆件基坑处应无积水,高寒区转辙机有防雪、防冰冻措施;(3)钢轨与周边设施设备应保持合理的间距,符合线路绝缘和设备维护的要求;(4)道岔、钢轨、钢轨焊缝与钢轨和道岔连接的焊点或栓接部位应进行探伤并提供探伤合格的报告;对于无缝线路,还应提供锁定轨温、单元轨节长度和观测桩位置等技术资料。


4.建筑工程方面的问题包括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出入口道路应与市政道路网联通;车站应明示禁入区域,并设有阻挡外界人、物进入的防范措施;换乘通道宜纳入通风空调范围。


5.结构工程方面的问题包括:(1)应建立全线结构工程沉降监测系统,定期对结构沉降进行监测;(2)区间设置中间风井时,井内或风井附近应设置直通地面的防烟楼梯间;(3)联络通道内设甲级防火门,防火门主体及铰接部件应满足防火和结构受力要求;(4)高架区间上跨道路时,净空高度不大于4.5米时应设置限高标志和限界防护架;当墩柱有可能受外界撞击时,应设置保护设施。




四、机电设备系统关注重点


在机电设备系统中,关注的重点包括车辆、车辆基地、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电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站台门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消防及给排水系统等方面。


1.车辆首先应完成列车各种规定试验并提交测试报告,对于试验中发现的影响行车安全和客运服务的车辆故障应完成整改;其次,列车在线运行里程大于2000公里;最后,列车内安全标志、引导标志、消防设施齐全。


2.车辆基地应安全防护(周界围蔽及防护,试车线防护,无电区与有电区的隔离防护,库内车顶作业平台安全防护),安全生产标识标牌也应安装到位。不仅如此,寒冷地区的车辆段应提供供暖设施,特种设备需通过验收。


3.对于供电系统而言,要测试外电源故障、牵引所故障时运行方式转换的有效性及相应的快速性(因为有运营指标的限制,要对一些故障模式转换的快速性和有限性进行测试,这样就尽量减少在系统故障以后进入降级模式的时间,时间转换应该满足运营指标的要求),还要注意安全标识、空洞封堵。


4.在通信系统中,应保障应急通信,也要保障换乘站线间通信的互联互通。


5.信号系统应具有完整的测试报告,并有具备资质的安全认证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证书及安全评估报告;对证书的限制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此外,宜进行144h测试。


6.电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方面应关注的重点包括:(1)通过安全测试、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和使用标识;(2)车站出入口至站厅、站厅至站台应至少各有一台扶梯投用;(3)完成井道、巷道内杂物和易燃物的清理。


7.站台门系统应关注的重点包括:(1)站台门的绝缘水平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2)站台门与车体间隙大于130毫米时应设有防夹装置和防踏空胶条,以保证开通之后的安全防护。


8.通风、空调与采暖应关注的重点包括:(1)完成通风管路及风道内的杂物清理;(2)空调系统冷凝管及送风口不宜布置在电气设备上方,否则应加装相应的防护设施。


9.消防及给排水系统应关注的重点包括:(1)水量、水质、水压满足要求,并有检测报告;(2)泵房、集水池的杂物清理;(3)寒冷地区的管道保温系统运行正常。


除以上提到的系统外,还应该进行全系统功能测试与联调,消防联动及消防验收问题整改,其他政府验收问题整改完成。




五、人员基本条件


人员基本条件不仅包括一般条件,针对各类人员都有相应的要求。


1.一般条件包括:(1)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组织机构,合理设置岗位,人员到位,满足运营要求;(2)列车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和其它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技能以及高度的岗位责任心,并通过身体健康检查;(3)应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服务标志。


2.列车驾驶员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在培训期间,应进行车辆故障、火灾、停电和脱轨等先期的模拟操作;在经验丰富的驾驶员的指导和监督下驾驶,驾驶里程不少于5000 km。列车驾驶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列车驾驶员应熟悉运营线路。


3.调度员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应由经验丰富的调度员担任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具有行车调度岗位工作经验,熟悉电力调度、环控调度等工作内容和流程,并持证上岗。


4.行车值班员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


5.车站客运服务人员应经过系统培训教育,掌握岗位技能。


6.设备维修人员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具备设备维修技能,并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持证上岗。




六、运营组织基本条件


运营组织应满足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及客运组织)、地面交通衔接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首先,试运营前应建立很多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类(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制度类(应制定行车管理办法、车辆段及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调度工作规程和检修施工管理办法等)、客运服务类、设备维护类、操作办法类、应急处置类。


其次,运营单位应组织开展拟开通线路的客流预测,并制定新的行车组织方案。


最后,针对地面交通衔接的问题,应编制完成城市公交衔接方案,也宜在各车站出入口500m范围内的公交车站和主要路段等位置,设立清晰、醒目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指示标志。




七、应急与演练


1.应急预案


满足政府应急预案的协同要求,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主要包括:(1)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设备设施故障、火灾、列车脱轨、列车相撞、突发客流的应急预案;(2)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地震、台风、雨涝、冰雪灾害的应急预案;(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对人为纵火、爆炸、投毒和核生化袭击事件的应急预案。


2.应急演练要求


应急演练是保障应急预案能够实施的重要措施,应当有条件的多进行应急演练。一旦遇到类似的应急事故时,不至于造成大规模的人员损伤,对开通运营以后的安全运营也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试运营前应进行的应急演练包括道岔故障处理、手动操作道岔办理进路、站台门故障、电话闭塞和大小交路列车折返等演练;突发停电事故演练;火灾、爆炸事故演练;突发客流演练;列车相撞、脱轨事故演练等。


3.应急组织与装备


在应急组织与装备方面,不仅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抢险队伍,还要配备应急所需要的专业器材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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