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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的“犹太情结”(多图)

 昵称14979747 2016-03-05

    


帕斯捷尔纳克

    200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以下简称诺奖)终于尘埃落定,73岁的匈牙利老人凯尔泰斯意外当选,成为又一个以犹太身份跻身诺奖行列的作家。这位一直游离于世界文坛主流视野之外的凯尔泰斯,此前可谓藉藉无名。当文学界人士着力为这位无名小卒何以在与米兰·昆德拉、托马斯、品钦、略萨等文坛大腕的竞争中胜出寻找理由时,无一例外地陷入了茫然,犹太身份便似乎成了惟一可以列为理由的理由。

    第11位犹太裔获奖者

    犹太人的标签不比诺奖的桂冠般能够带来美金和声望,更多的时候,它与苦难、流浪、屠杀联系在一起。凯尔泰斯·伊姆雷的遭遇便是最好的注脚。1929年他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犹太家庭,少年时即因为犹太出身而被关入奥森维辛集中营,历经折磨,直至二战结束后被释放。正基于此,获奖后的凯尔泰斯宁愿反复强调这是世界对匈牙利文学的肯定,也不愿轻易提及自己的犹太裔身份。2001年,他在接受西班牙一家日报采访时,曾经表达过这种对于犹太身份矛盾的心态:“我生活在一个有着强烈反犹思想的社会里,我常常觉得,我是被迫成为犹太人的,这一身份是强加在我身上的。”不管承认与否,应该说,犹太人的身份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他,使得他一夜之间成为了第11位犹太裔的诺奖获得者。

    自1901年始,诺贝尔文学奖已走过百余年的历史,其间因为两战缘故停发7年,又曾经有4年将奖项同时颁给两位作家,共有99位作家榜上有名,而犹太裔作家就有11位,占去十分之一强,1966年更是诺奖历史上的“犹太年”,竟然破天荒地将奖项同时颁给了两位犹太裔作家约瑟夫·阿格农和奈莉·萨克斯。这11位犹太作家分别是:1927年的亨利·伯格森(法国)、1966年的阿格农(以色列)、1958鲍里斯·列昂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苏联)、1966奈莉·萨克斯(德国)、1969萨缪尔·贝克特(法国)、1976索尔·贝娄(美国)、1978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美国)、1981埃利亚斯·卡内蒂(英国)、1987约瑟夫·布罗茨基(美国)、1991内丁·戈迪默(南非)、2002年凯尔泰斯·伊姆雷(匈牙利)。

    相对于犹太民族最高峰时也仅占世界总人口四百分之一的1600万人口数,以及考虑到受两战影响西方世界长达数十年的从政治到文化领域内的排犹主义情绪,这10%的比例已足以令人吃惊和深思。可以说,百余年的诺奖历史中,已不自觉地培育出了一种“犹太情结”,也俨然成为了一种内涵丰富、机理复杂的文化现象。  

    流浪者对于西方文化的认同

    诺贝尔文学奖的初衷是“奖给那些在文学领域里创作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优秀作品的人”,但不能否认的是,其在存在土壤、评选标准及文化价值取向上具有鲜明的西方文化色彩。即便是为数甚少的几位东方获奖者,也并不是完全以特有的东方文化色彩取胜。最典型的是1913年获奖的印度作家泰戈尔,幼时即在英国接受西方教育,诺奖授奖辞称他“运用完美的技巧,运用自己的英语词汇,使他诗意盎然的思想成为西方文学的组成部分。”可以视作诺奖评委们对于非西方文学的绝妙讽刺。

    因此,在探讨犹太作家为何屡屡问鼎诺贝尔文学奖时,几乎可以断言他们必定对异质的西方文化进行了特殊的沟通,从而获得认同。业已获奖的11位犹太作家,就出身和教育背景看,均属于犹太第2代或第3代,在西方文化氛围中长大,受西方文明耳濡目染。即便后来回归以色列故土的阿格农,也是在奥匈帝国统治下的波兰出生并长大,他的作品譬如《婚礼的华盖》、《阿古诺》等公认为具有鲜明的德语文化背景。

    欧洲文明的两个源头一为希伯来文化,一为希腊文化,希伯来文化便是犹太作家安身立命的民族文化传统,这意味着西方文明在本质内核上存在着犹太作家介入和吸收的可能,而2000多年来犹太民族坎坷多舛的异地生存景遇更是把这种可能性推向了作家主体的自觉需要。公元前6世纪的“巴比伦之囚”和公元1世纪的两次犹太战争,犹太民族均告彻底失败,被迫离开迦南(今巴勒斯坦),踏上了悲惨的流亡之旅,成为“流浪的犹太人”。生活在异邦的犹太人在文化取向上不得不面临着如同人类祖先在遭遇生存困境时上树和下地的两种选择,一部分犹太人潜移默化地被居住地文明所同化,既而沦为“没有犹太性的犹太人”,而更多的则在吸收异质文化的同时顽强地保持着犹太文明的特性,学会了“在犹太性中解放自己”。1981年获奖的卡内蒂,其祖父是西班牙犹太人,他本人因为长期身居西方而被外界称为“英国作家、奥地利作家、德语作家”,但他清醒地称自己为一个犹太人。而2002年获奖的凯尔泰斯,却摆出一副极不情愿的姿态,声称犹太身份是强加于自己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反映了犹太裔作家在认同西方文化过程中对于自身多重身份的困惑和焦虑。

    这种身份和文化上的多重性和模糊性,使得其与西方文明之间达成了特定的沟通和契合机制,他们在作品中广泛借鉴来自于西方的文学叙述与技巧、甚至包括生活内容和思想观念,为入选诺奖扫除了文化差异上的障碍。这种对于西方文化的认同最直接也最典型的体现当是他们创作语言的选择。11位作家中,戈迪墨用英语写作,伯格森用法语,帕斯捷尔纳克用俄语,萨克斯用德语,仅有的两位:辛格和阿格农意欲使用本土语言,但最终所用的意第绪语也还是一种特殊的希伯来语、德语、斯拉夫语的杂交体,远非纯粹的犹太民族语言了。创作语言与西方的同质化不但奠定了他们为西方所接受的形式基础,更重要的是在潜移默化的西方语言使用中培养了多重的思想方法,当然多半还是符合西方的思维逻辑。

    犹太式命题的标本意义 

     为西方文化所认同仅为犹太作家进入诺奖视野提供了可能性,但不足以解释他们缘何在与众多西方本土作家的竞争中胜出。

    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不擅长遗忘和执着的民族,几千年来身处异质文化的冲突中却还能保持犹太族性,实属不易。他们相信只会被认同,但不会被同化。

    综观历位犹太获奖作家,不难发现,他们无不在认同西方文化的大背景下,以各种方式对悠远独特的犹太文化资源进行整合或消解,从而赋予个人创作或鲜明或隐晦的犹太文化色彩,使得诺奖评委感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化品性。他们懂得将犹太文化中独有的资源与人类的恒定普遍的命题相结合,从而获得超越犹太文化自身而放之世界皆宜的参照意义。这其中包含两种具体的操作方式,一隐一显,一明一暗。或在作品中暗含犹太因素,使其符号化意象化,消解为文学作品中的内在构因。譬如1969年的获奖者贝克特,其代表作《等待戈多》中的流浪汉无助而绝望的等待正寓意着几千年来犹太民族对于救世主弥赛亚的等待状态;1981年的获奖者卡内蒂喜好以冷峻的态度表现精神与现实的冲突中无足轻重的“边缘人物”,如异乡客、怪人,而两千年来犹太人正是扮演着这种尴尬的“边缘人”角色。或直接以犹太生活为描述中心,从中进行反思,体现对于全人类的哲学关怀,譬如1978年获奖的辛格,其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庄园》等就是描述在现代文明和排犹主义双重压力下,波兰犹太社会的解体过程;更具代表性的则是作家们对于犹太大屠杀和集中营题材的偏爱,1966年获奖的萨克斯就致力于对杀戮和被杀戮、追逐和逃亡、暴力和死亡的关系的探讨,而2002年获奖的凯尔泰斯亦不例外,他自己常说“一提起文学创作,便不由自主地想起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悲惨生活。”

    犹太裔作家以其特殊的文化优势,创造了百年诺奖历史上的“犹太现象”:流浪者的角色和现实的困境,使得他们以实用为原则,有目的,有过滤地整合或扬弃西方的异质文明;同时亦清醒地坚守着自我的犹太民族特性,保留着鲜活的犹太记忆,并最终以西化的方式消融进文本中,从而使得作品既具有世界性,又不失民族性,并最终在二者的互相渗透中完成对诺奖评委的征服。民族的苦难,在几千年后以另类的方式被后人所传承。而所有这些貌似平常的经验也好,教训也好,均应该为屡被诺奖排斥的中国作家所记取,成则通途,败则覆辙。

    


萨缪尔·贝克特

    《中华读书报》200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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