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建国初期 国民政府时期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1949年) 兴安省,省会:海拉尔; 黑龙江省,省会:北安;直辖市:哈尔滨; 嫩江省,省会:齐齐哈尔; 合江省,省会:佳木斯; 松江省,省会:牡丹江市; 吉林省,省会:吉林市; 辽北省,省会:辽源; 辽宁省,省会:沈阳;直辖市:沈阳、大连 安东省,省会:通化; 察哈尔省,省会:张垣(今张家口); 热河省,省会:承德; 河北省,省会:清苑(今保定);直辖市:北平、天津; 绥远省,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 宁夏省,省会:银川; 山西省,省会:太原; 陕西省,省会:西安;直辖市:西安; 山东省,省会:济南;直辖市:青岛; 江苏省,省会:镇江;直辖市:上海、首都南京 河南省,省会:开封; 安徽省,省会:合肥; 浙江省,省会:杭州; 湖北省,省会:武昌;直辖市:汉口; 江西省,省会:南昌; 湖南省,省会:长沙; 广东省,省会:广州;直辖市:广州; 广西省,省会:桂林; 福建省,省会:福州; 贵州省,省会:贵阳; 云南省,省会:昆明; 四川省,省会:成都;直辖市:重庆; 甘肃省,省会:兰州; 西康省,省会:康定; 青海省,省会:西宁; 新疆省,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 西藏地方,首邑:拉萨 ; 蒙古地方,首邑:库伦(今乌兰巴托); 台湾省,省会:台北;直辖市:台北、高雄;(省政府办公在南投县中兴新村) 海南特别行政区,首府:海口。 1945年抗日战胜利后 中华民国政府将原东北三省根据满洲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改划分成东北九省,增设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6省及沈阳、大连、哈尔滨等3个直辖市。对日抗战的胜利,使中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成为35行省之一。中华民国政府并将海南岛设立海南特别行政区,作为建省之准备。然而中华民国政府于1946年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古独立(即蒙古国),于1953年由“控苏案”撤销承认。 1949年除了现在的省,还有: 平原省:1949年设平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新乡市。辖新乡、安阳2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等6专区。共辖56县、1矿区、5城关区。 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将新乡、安阳2市及新乡、安阳、濮阳3专区划归河南省;菏泽、聊城、湖西3专区划归山东省。 察哈尔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察哈尔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张家口市。辖张家口、大同、宣化3市及雁北、察南、察北3专区,共32县。1952年察哈尔省建制撤销,原察哈尔省辖区并入河北、山西2省。 绥远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绥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go-vern-ment驻归绥市。辖归绥、包头2市,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由丰镇、集宁、凉城、陶林4县析置,驻卓资山)、归绥、武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驻旗下营)、武西(原武川县西部,驻武川县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即萨拉齐)、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抗战期间新设县)、米仓(抗战期间新设县)、晏江(抗战期间新设县)、东胜等22县及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等18蒙旗。 1950年分设绥东、绥中、绥西3专区及伊克昭盟蒙古族自治区、乌兰察布盟蒙古族自治区,直辖归绥、包头2市及土默特旗、东四旗中心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4旗(镶蓝镶红联合旗、正黄旗均由东四旗中心旗领导)。 1951年绥东专区改名集宁专区,绥中专区改名萨县专区,绥西专区改名陕坝专区。 1952年绥远省改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撤销萨县专区,并入集宁专区。辖2专区、2自治区。 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西康省:于1949年12月9日解放,辖康定、九龙、义敦、泸定、雅江、道孚、理化、稻城、瞻化、巴安、盐井、甘孜、炉霍、丹巴、定乡、昌都、得荣、武成、宁静、察雅、贡县、察隅、科麦、恩达、邓柯、石渠、白玉、德格、同普、嘉黎、硕督、太昭、雅安、芦山、西昌、盐源、天全、宁南、荥经、汉源、冕宁、昭觉、会理、盐边、越嶲、宝兴、德昌、泰宁等48县及宁东、金汤、普格、泸宁4设治局。 1950年西康省由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康定,分设康定、雅安、西昌3专区。1950年12月康定专区改设西康省藏族自治区。 1951年由雅安县析置雅安市,为西康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2年西康省由西南行政委员会领导。由西昌专区分设凉山彝族自治区。 1955年西康省建制撤销,全部并入四川省。 辽东省:1949年设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安东市。直辖安东、营口、西安、通化、辽阳5市及辽阳、海城、盖平、复县、庄河、新金、岫岩、营口、安东、凤城、宽甸、本溪、抚顺、桓仁、新宾、清原等16县。设通化专区,专署驻通化市,辖通化、柳河、东丰、西丰、西安(原北丰县改称)、海龙、辉南、靖宇(原蒙江县改称,以纪念抗日英雄杨靖宇而命名)、抚松、临江、长白、辑安等12县。 1952年辽东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原西安市改称辽源市。撤销通化专区,原通化专区所属各县改由省直辖。撤销本溪、抚顺2县,将本溪县并入本溪市;抚顺县并入抚顺市。辖5市、26县。 1954年辽东省建制撤销,原辽东省所属安东、营口、辽阳3市及安东、庄河、新金、复县、岫岩、盖平、营口、海城、凤城、辽阳、宽甸、桓仁、新宾、清原、西丰等15县并入辽宁省;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辑安等11县划入吉林省。 辽西省:1949年设辽西省,由东北人民go-vern-ment领导。省人民go-vern-ment驻锦州市。辖锦州、四平、阜新、山海关4市及锦县、新民、黑山、梨树、铁岭、辽中、昌图、开原、锦西、绥中、阜新、义县、北镇、法库、兴城、盘山、台安、彰武、昌北(解放后由昌图县析置)、康平、双辽(原双山、辽源合成,驻辽源县城)等21县。 1952年辽西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将山海关市划归河北省。原阜新县改称阜新县土默特旗。辖3市、20县、1旗。 1954年辽西省建制撤销,原辽西省大部分县、市划归辽宁省,四平市及梨树、双辽2县划归吉林省。 松江省:1949年松江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市。辖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鹤岗(由兴山市改称)4市及双城、尚志(原珠河、苇河2县并置,驻珠河,以纪念抗日英雄赵尚志而命名)、巴彦、宾县、阿城、呼兰、五常、海林、木兰、延寿、拉林、宁安、勃利、鸡西、汤原、密山、桦南(驻湖南营)、桦川、依兰、富锦、穆棱、通河、东宁(原绥芬县并入,驻绥芬河)、方正、集贤、林口、宝清、虎林、萝北、饶河、抚远、佛山(1949年4月由松江省划归黑龙江省,同年12月划回松江省)等32县。 1950年兴山市改称鹤岗市。原属黑龙江省的佛山县划归松江省。辖4市、32县。1952年松江省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将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原汤原县所属南岔地区设置伊春县,驻伊春街。1953年哈尔滨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松江省辖3市、32县。1954年双鸭山矿区设立相当于县级的矿区人民政府,由松江省直接领导。后松江省建制撤销,原松江省所属各县、市划归黑龙江省。 热河省:1949年热河省由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省人民政府驻承德市。辖承德、赤峰2市,承德、赤峰、凌源、平泉、建昌、建平、宁城、围场(驻锥子山)、乌丹、青龙(原都山设治局改设)、隆化、丰宁(驻大阁镇)、滦平(驻鞍匠营)、兴隆、北票、朝阳等16县及喀喇沁右旗(驻公爷府)、敖汉旗(驻新惠镇)、翁牛特旗、喀喇沁左旗(简称喀左旗)等4旗。1956年1月1日热河省正式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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