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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铁路工人被盘剥的要点是“工时与工价”

 昵称16436572 2016-03-06

我们铁路工人被盘剥的要点是“工时与工价”

我们铁路工人被盘剥的要点是“工时与工价”

      一个法学专家告诉我,以上位法优与下位法,铁路将准备工作时间(如待乘,便乘,培训学习分析等)不计入工作时是不对的。经过这近三年的诉讼经验,我们铁路工人是在四个字上受盘剥:“工时工价”,分开来说就时工作时间与小时工资。小时工资国家规定是以月工资收入为基数,而实际上铁路给工人不这么计算,仅以“岗位加技能”两项。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单位的用餐时间是包括在工作时间内,因为用餐是人的生理的需要,也是为了继续工作的需要,也是为了安全生产的需要。就像包括喝水、上厕所时间都是人的生理需要。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

      劳部发[1994]521文件中:

      四、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一)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二)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三)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四)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再看关于工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来源:火车司机李伟杰-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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