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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弑母案,一桩过分“张扬”的谋杀

 逍遥书屋123 2016-03-06
作者:张丰

导读:

媒体与不知情的公众一起,对这一谋杀案大加渲染,让这一离奇的案件更加离奇,但是,这样一种狂欢式的叙事,事实上已经为吴某定了性:他不但是一个杀人犯,也是一个人格分离者。


      福州一女子被杀,警方发出悬赏通告,其子是最大的嫌疑人——这一案件被简称为“福州弑母案”,已成为最近两日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之一。弑母不是简单的谋杀,它还刺激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对公众来说,案情显然是离奇的,但这一案件的传播,却似乎比案情本身更离奇。

警方的通告,是标准的公文体:“2016年2月14日,我局发现受害人谢天琴被人杀死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72号某中学教职工宿舍5座102单元住处内。经侦查,其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畏罪潜逃。犯罪嫌疑人吴谢宇,男,1994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北京某高校学生,身高1.80米左右,体型偏瘦,常戴眼镜,籍贯:福建省仙游县,身份证号码:350702199410071314,住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72号5座102单元,户籍地: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这是一份通缉令,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与照片,但是警方通告的可贵之处是,它隐去了与案情无关的其他信息,比如,它用的是“北京某高校”,而没有指明到底是哪所大学,因为很明显的是,即使杀人罪名成立,也不是学校教的,学校只是一个地名而已。

通告表明,警方是在2月14日这一天发现被害人谢天琴死亡的。这则通告的确切发布时间未知,但是到3月3日在网上广泛流传,已有20天的时间。最初报道这一案件的是某京报,他们经过查询发现,嫌疑人所在的北京某校,其实是大名鼎鼎的北京大学,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就是北京大学所在地。“北大学生”当然是一个新闻点,这足以把一件普通的杀人案推到各网站的头条。某京报从警方的通告中进行了简单的查询,在第一间发布出来,显示出了其对新闻的反应是相当敏捷。

但是,记者稿件的导语,有点漫不经心——“2月14日情人节,警方发现一名女子死在福州一所中学教职工宿舍内,其22岁儿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悬赏万元缉捕。福州警方证实此通告确由警方发布,犯罪嫌疑人目前仍未抓获”。除了“情人节”三个字,其余的所有内容都是警方通告的客观转述,虽然2月14日这一天确实是情人节,但是警方在这一天发现案情,与“情人节”这个节日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杀人案发生在好几个月以前)?

但是这种无心之失,在网络时代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爆点。有网站转载这一新闻时,标题就改成了《福州警方悬赏抓捕1名北大学生:情人节当日杀母》,“情人节”似乎成为杀人的一个必要条件。有些网友“顺理成章”地谈到,或许是情人节这天,吴某因为约会向母亲要钱,而母亲没有给,这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这完全就是写小说了。一个男孩子与母亲发生矛盾,很可能是由于一个更年轻的女性出现,这是很多电视剧的情节。为一桩凶杀案赋予情色基调,无疑会对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某网的一篇报道中这样写道:“XX记者还从知情者处了解到,在2015年7月其母死亡后,吴某曾与一名性工作者结识,两次生意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吴某曾拿出十几万彩礼跟该女子提亲,据该女子称,她当时没有拒绝,但此后两人经常吵架,后来吴某失踪就断了联系”。这个孩子,在杀死自己的母亲后,竟然还“嫖娼”,在道德上,简直是可怕至极。这里的“知情者”,多半是某个警察。警察在破案时,围绕吴某曾经接触的人进行走访,以掌握更多有关他的信息,这无可厚非,但是,对记者来说,这个信息与杀人案并无直接关系,这样的细节是在暗示什么?

某网的报道,标题是《福州‘弑母案’嫌疑人评价呈现双面人,曾购买大量刀具塑料膜》,记者采访到“接近警方的人士”“知情人士”以及嫌疑人的北大同学,算是取得了“双信源”,前者向记者透露一些案件的细节,网购刀具与塑料膜,杀死母亲后冒用母亲的名义,骗了亲戚144万。“嫖娼”与“诈骗”,都发生在“杀死母亲”之后,和案件本身关系不大,但却极有传播效应。一方面是个好学生,另一方面却又是内心险恶之人,记者对其“双面人格”的刻画,符合心理学意义上一个杀人犯的特征,但是,所获得的信息,多半都来自外围,尤其是像“嫖娼”这样与案情完全无关的指控,对一个正在侦破的刑事案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像“情人节当日杀母”这样完全错误的信息,不具备太久的传播效应。但是,这一案件,从最初的“福州弑母案”,最终发展为“北大学生弑母案”,却正是媒体努力的结果。如果进行网络搜索,发现以“北大学生杀母”为标题的报道,要远远高于“福州弑母”,案发的地点,似乎已经不是福州某小区,而是北大校园。媒体采访其在北大的老师与同学,甚至采访北大校方(校方也表示将全力配合),最终形成一种公共舆论:北大学生为什么会杀人?舆论关注的焦点,已经是中国最优秀的大学,为什么会教出这样残缺的人格。

有一些家庭条件非常好的青年,认为像吴某这样来自“下面”的孩子,为了考上北大,肯定吃了很多苦,最终虽然考试上取得成功,在人格上却会很极端。他们无视吴某的同学对他的正面评价,也无视吴某曾经就读的福州一中,并不是穷乡僻壤的超级中学,而是一个省会城市的重点高中。吴的母亲,在福州有两套房,也并没有太大的经济压力,他能用母亲的名义向亲戚借到一百多万,也可以看出他成长的环境并不算差,甚至亲戚之间也比较和睦。

某网稿件开篇写到,“尽管诸多事实不明,人们对于‘大学生杀人案’的承受底线还是再次遭到挑战”。这样一桩凶杀案,除了警方的通报,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诸多事实不明”,但是,这并不影响不同的人群在这起凶杀案上寄予和投射不同的恐惧,有担心名牌大学学生素质的,有担心单亲家庭孩子心理健康(吴某的母亲曾经离婚)的。

人们以这简单的情节为基础,不断发展和延伸故事的结构,以故事的结局为基础,不断猜测故事的开头。

媒体与不知情的公众一起,对这一谋杀案大加渲染,让这一离奇的案件更加离奇,但是,这样一种狂欢式的叙事,事实上已经为吴某定了性:他不但是一个杀人犯,也是一个人格分离者。警方到目前都还没有公布他的犯罪动机,但是在媒体的报道中,公众已经获得暗示,他的性格是导致他“犯罪”的原因,甚至,他在北大的“成功”从另一个侧面也证明了他“犯罪”的合理性。这样的叙事,已经有点审判的意味。人们已经忘了,吴某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有权利、也有可能对故事做出另一种解释。

100年前,英国《每日邮报》的创办者诺斯克利夫勋爵曾经有一句名言,“一天给我一桩谋杀案”,谋杀案的魅力,就在于它的故事性。对媒体而言,“北大学生杀母”确实是很好的故事。很暴力,而且,似乎也很黄,这是典型的社会新闻题材,但是如今距离诺斯克利夫的时代已经过去百年,报业也早已堕落,“凶杀、性、丑闻”也早已不是英国媒体的主菜了,“北大学生杀母”,就像在冰箱里冻了一个世纪,还是那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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