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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发现 早提醒 早查处 ——沈阳市沈河区抓早抓小工作纪实

 庸庸学馆 2016-03-08

早发现 早提醒 早查处

——沈阳市沈河区抓早抓小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肖春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机关的一位领导干部,因去高档消费场所消费被群众举报。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第一时间找到这位领导干部谈话,虽然经查实其并未违纪,但仍提醒他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原以为自己花钱消费没什么问题,可在纪委提醒后,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时时处处都要谨言慎行。”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个月,可这位领导干部谈及此事仍颇有感触。他告诉笔者,是纪委的提醒,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出现的偏差,避免了更严重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工作中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两年来我们一直都在这样做。”沈河区纪委书记张顺成告诉笔者,以前是有违纪才查才抓,现在是有违纪苗头就提醒、就纠正,正是得益于这种抓早抓小的工作理念,许多违纪行为都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2015年该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其中涉及区管干部7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6.7%。

举报网络全覆盖

为做到早发现,沈河区在信访举报方面做到了信息网络全覆盖,不仅有电话、邮箱、网络举报,还建立微信举报平台。同时,在各行各业聘请了80名廉政监督员,建立6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全区纪委委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去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501件,立案75件;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明察暗访71次,下发12期通报,对存在作风问题的20家单位3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种提醒做到位

在沈河区大西街道兴丰社区,一个绿色的军用书包在居民手中传递。书包里面藏了很多“宝贝”:有告诉你怎样婚丧嫁娶才不算违纪的廉政知识;有近期某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案例……

社区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虽然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但通过“廉政书包”掌握了很多纪律知识,时刻提醒身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亲戚远离违纪违法。

沈河区通过经常性提醒、针对性提醒和警示性提醒三种方式,做到警钟长鸣。

在沈河区,几乎各种行业、各个职位、各个节点都会遇到“被提醒”的事儿:在每个节假日到来前夕,领导干部都会收到微信、短信提醒;党员干部个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针对性谈话提醒及时跟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部门领导,会适时被警示性提醒……

线索处置零积压

去年7月10日下午3点多,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第八中学组织初三毕业班教师到本溪汤沟旅游问题。一个小时后,沈河区纪委工作人员就来到第八中学,此时27名违纪外出旅游的教师还没回到沈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等待,区纪委工作人员对回沈的教师核实情况,第二天又进行了详细核实,第三天就作出了处理。因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未向上级主管部门请假备案,学校校长在区教育系统内被通报批评,并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校党支部书记和副校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第八中学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中被扣除20分。

沈河区建立小问题早查处工作机制,其核心即是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快查严办,动辄则咎,实现问题线索处置零积压。

通过对小环节、小问题的抓早和早抓,防止了一般违纪行为演变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肖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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