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22起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法人姓名被曝光
2016-03-08 16:00:45 来源:临沂在线 作者:黄莉莉 字体:【 大 中 小 】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春季第二次环保执法大检查新闻发布会现场。
临沂在线讯(黄莉莉)3月8日,记者从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春季第二次环保执法大检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2月28—3月2日,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春季第二次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监测人员1200余人次,共对15个县区的147家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开展了集中检查。此次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起。
22起环境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发布如下: 1、兰山区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世光;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兰山区山东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玲;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罗庄区山东临沂沂州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丙玺; 违法行为:热电厂排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罗庄区临沂顺成建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魏建海; 违法行为:南线干燥塔排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高新区山东美宝陶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于孝胜; 违法行为:2号喷雾干燥塔排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高新区临沂市诺尔美新型建材厂: 法人代表:徐洪达; 违法行为:窑炉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郯城县永盛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乔汉永; 违法行为:隧道窑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郯城县利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姜庆富; 违法行为:隧道窑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兰陵县临沂城尔美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任拥军; 违法行为:轮窑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兰陵县山东普金肥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换丽; 违法行为:滚筒造粒生产线1号热风炉排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沂水县山东新大陆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奇; 违法行为:回转干燥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2、沂水县青援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厚民; 违法行为:2×75t/h循环流化床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3、沂水县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戚建国; 违法行为:20t/h焚烧炉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4、沂南壶井特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秀霖; 违法行为:转炉+混铁炉+精炼炉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韩立义; 违法行为:1#玻璃窑炉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6、平邑县山东玉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孟祥山; 违法行为:90t/d、105t/d二合一燃煤气马蹄焰蓄热式节 能玻璃窑炉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7、平邑县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臧保存; 违法行为:95t/d燃煤气马蹄焰蓄热式节能玻璃炉窑排 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8、平邑县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臧保存; 违法行为:90t/d燃煤气马蹄焰蓄热式节能玻璃炉窑排 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9、平邑县山东鲁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臧保存; 违法行为:85t/d燃煤气马蹄焰蓄热式节能玻璃炉窑排 气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0、平邑县山东奥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伟; 违法行为:108t/d三通道马蹄焰玻璃窑炉排气口超标排 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1、费县丛成新型建材厂: 法人代表:王如环; 违法行为:隧道窑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2、临沭县奥磷丹化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义武; 违法行为: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排放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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