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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是按有功功率计还是按视在功率计?

 华灯初放l 2016-03-09

电量电费计算是根据用电客户的抄表数据、用电客户档案信息以及执行的电价标准进行用电客户各类型电量、电费的计算。电量计算是对抄见电量、变压器损耗电量、线路损耗电量、扣减电量(主分表、转供、定比定量)、退补电量各种类型电量进行计算,得出结算电量;再通过结算电量和相应的电价,计算出各种电费。电费计算包括目录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代征电费等各电费类型的计算。基本上就是@楊甚麽 所说的。

对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标准。对普通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来讲,把每月电量和电价相乘即可。普通居民电表只算有功电量,电价就是供电公司公布的那个,已经包含了各种基金、还贷、税等费用。对于工业用电用户和部分商业用电用户,他们在向供电公司申请供电的时候,会与供电公司就电费计量问题进行商讨,确定计算方式。

有人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怎么算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可以跳过文字直接看表格,不同地方的规定不同。)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按用户实际功率因数及该用户所执行的功率因数标准对用户承担的电费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系数进行相应调整的电费。

1、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 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2、功率因数的计算

1)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 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用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设备。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计量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电度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使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3)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注释3)。但是被供户如果不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其有功无功电量都不扣除。

4) 如该用户需要计算变、线损,计算功率因数的电量应包含变、线损电量。

功率因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实际功率因数=有功电量/根号下(有功电量的平方+无功电量的平方)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

1)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如用户的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2) 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对不需增设补偿设备,用电功率因数就能达到规定标准的用户,或离电源点较近,电压质量较好、勿需进一步提高用电功率因数的用户,可以降低功率因数标准或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但须经省、市、自治区电力局批准备,并报电网管理局备案。降低功率因数标准的用户的实际功率因数,高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不减收电费,但低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应增收电费。

3)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方法如下:

按实际计算出的功率因数与功率因数标准对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查出电费增减率。

单一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目录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减率%

两部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目录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减率%

4、当月该用电客户有增容及变更用电时,功率因数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的处理办法:

如增容或变更用电引起用电客户执行的功率因数标准发生变化时,需根据变化前后的电量数据分段进行计算。

如增容或变更用电未引起用电客户执行的功率因数标准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按变更前后的电量数据进行分段计算或采用全月结算电量进行计算。

5、对于需要分次结算的用户,在最后一次抄表时按全月用电量计算功率因数,以全月目录电度电费和全月基本电费作为基数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6、双路供电的情况下,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合并计算总功率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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