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http://blog.csdn.net/foreverhuylee/article/details/45132499 c++中静态成员变量要在类外部再定义,否则产生link2001错误.class testClass { public: static int m_i; }; // 类外部定义,若不写会产生 // error LNK2001: unresolved external symbol "public: static int testClass::m_i" (?m_i@testClass@@2HA) int testClass::m_i;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printf("%d\n",testClass::m_i); printf("\n"); return 0; } 为什么要在类的外部进行定义的原因: 1. 在类中,只是声明了静态变量,并没有定义。 2. 声明只是表明了变量的数据类型和属性,并不分配内存;定义则是需要分配内存的。 注意:如果在类里面这么写int a; 那么是既声明了变量,也定义了变量,两者合在一起了。 3. 静态成员是“类级别”的,也就是它和类的地位等同,而普通成员是“对象(实例)级别”的。 类级别的成员,先于该类任何对象的存在而存在,它被该类所有的对象共享。 4. 现在,咱们假定要实例化该类的一个对象,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静态成员肯定要出现在这个对象里面的,对吧?这时候才去定义那个静态成员吗?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因为,比如有另外一个线程也要创建该类的对象,那么也要按照这个方式去定义那个静态成员。 这会产生两种可能的情况: A. 重复定义; B. 就算不产生重复定义的情况,也会产生竞争,从而造成死锁的问题,以至于对象无法创建。 很显然,编译器不能这么干。那么很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事先在类的外部把它定义好,然后再供所有的对象共享。 当然这样做,还是有可能产生线程安全的问题,但不管怎么说对象是创建好了,而这种线程安全问题,可以在编程中予以解决。 对于class的static data member,其实只是声明了一个scope(还记得class::static_data_member中的::么?), 既然是声明而已,所以还需要一个定义, 之所以需要在类的外面,因为本质来说它和global和static变量没什么区别,都是在数据段的,只是scope不一样,属于class而已。 这里反映出了C/C++里面一些稍微偏底层的复杂的细微的概念,比如scope,storage,life time。 ::是指scope,是在class里面声明的, static指storage,是和global一样,在外面定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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