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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话啦!这些红线碰不得!

 小河流水声 2016-03-11




换届来了,中央发话,明令禁止拉票贿选,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快扩散给身边的伙伴!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拉票贿选“十种”行为


一是不准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提货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或实物;



二是不准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或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



三是不准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



四是不准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进行拉票;



五是不准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六是不准向其他竞选人送钱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七是不准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社区)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八是不准以违反规定分发村(社区)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九是不准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十是不准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



换届选举来啦,小伙伴们也可以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哦!


消息来源@大理宣传

999微大理李振菊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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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来源于微信公众号“999微大理”

999微大理客服热线:0872—225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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