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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年年有于674 2016-03-11

张先生在“央视社会与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律师”版块中提问:父亲在工地劳动时意外伤害到工友,法院判决父亲赔偿五万元。父亲没那么多钱,请问法院会要求他和兄弟们替父偿还吗?

中国有句成语叫“父债子偿”,很多人认为,父亲欠下的债由子女偿还,天经地义。但“父债子偿”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呢?

法律上,父亲和成年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各自的财产也是独立的。

而债权作为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但不具有继承性。

因此,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子女如果基于道德的考虑,自愿为父亲还债,法律也不干预。

所以对于张先生的问题,律师给出明确答复:你父亲罪责自负,与你们兄弟无关。

了解:“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没有法律依据,但有一种特例,“父债”需要“子偿”。↓↓↓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由此可见,如果父亲负债而亡,子女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则必须为父亲还债,且仅以遗产范围为限。但是,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免除还债的义务。

(央视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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