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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高位截瘫后,种种行为让妻子无法忍受?...

 成功属于俊 2016-03-11

【作者:律荫网】本文根据微信网友咨询,由律荫律师解答并整理成文,为保护网友隐私,文中已隐去敏感细节。

律师您好,我与丈夫结婚7年,有两个孩子,儿子6岁,女儿3岁。他在外做工程有些积蓄,婚后买了一处140平米的房子。

之前他的腰在干活时受过伤,前年他因腰椎间盘突出做手术失败,腰部以下瘫痪了。

当时与医院签订了赔偿协议,医院赔了几十万,但签协议时都是背着我签的,领赔偿款也是他妈和他妹妹领的。

他们家根本不把我当一家人,出了这事后凡是涉及钱的事他们都防贼一样防着我,银行卡、房产证全都让他妈收起来了。

他瘫痪后大小便失禁,都是我在照顾,但他还事事都不满意,对我非打即骂。有一次我实在气不过跟他对骂起来,他竟然坐着轮椅到厨房拿菜刀甩我。

幸亏我躲得及时没砍到脑袋,但把我的肩膀砍伤了缝了8针,派出所的警察看他是残疾人也没处理他。

从那以后我就搬回娘家住了,孩子都由他妈带着,他们家人都这么对我,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我想离婚。

我之前一直在家带孩子也没工作,我自己也抚养不了两个孩子,请问律师房子和存款都是婚后的,我这种情况能分么?

律荫网律师解答:

您好,鉴于以上情况均是您的单方描述,根据您的描述及所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赔偿款不是,又考虑到男方身体高位截瘫丧失劳动能力,且以后需要持续治疗及护理,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绝大部分均会判归男方;

二、若男方愿意抚养孩子,您不愿抚养孩子,夫妻共同财产中,可能分给您的少部分份额,估计也会折抵成孩子的抚养费给男方。

三、若双方均不愿抚养孩子,法院判决一人抚养一个的可能较大,也可能两个孩子均判归由您抚养,毕竟您有劳动能力,以后会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对方没有。

(编辑 | 文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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