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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通用名开处方或要严格执行了!

 板桥胡同37号 2016-03-11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文:蓝天

来源:“医学界”微信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何与医疗、医院、医生有关的亮点呢?《医学界》为您带来独家快速解读。


药品质量: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意见》指出:将坚持提升药品质量、保障供给。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点评:三明医改即将推广,其中广受质疑的就是三明市二次议价的低价采购,不少医疗界人士认为国产小厂生产的一些药品质量和效果有问题。对此三明的回答是,'不应该来问三明'。


的确,“安全无效药”是谁审批的?药品的质量与安全得到有效保证,是推进全国范围二次议价、打消医疗界顾虑的前提。


落实医生用通用名开处方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


点评:毫无疑问,《意见》的推出是为医改做铺垫的。医生开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事实上,早在2007年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里面就有了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严格执行。随着接下来“三明式”挤药价改革的铺开,处方开通用名估计将得到更为严格的推进。


医疗设备共享时代来了!


《意见》指出:将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点评:实现公立民营医院设备共享、检查结果互认,理想很丰满,实践或很难。仅仅同级公立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就已经引起了不少医生的质疑。毕竟区域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以重大疾病的检查结果互认为例,是有风险的。


药品价格由市场决定


《意见》指出:完善价格、医保政策。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点评:如果真让市场决定药品价格,就不要再搞什么省级药品招标了,不然不但把廉价药招没了,还把大多数药品价格越招越高。如果不搞这一套,就省得各地偷偷摸摸地去搞二次议价了!药品价格由市场决定。


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作准备


《意见》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切实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群众负担不增加。


点评:都说了,腾笼换鸟、压药价、提高医护医务性劳动价格、提高医护阳光收入的改革就要来了!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文为“医学界”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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