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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经验教训每日一例(第317期)

 心语馨园 2016-03-12

临床经验教训每日一例(第317期)

临床经验教训每日一例,现在继续开讲,下面这个病例是法制晚报的一篇报道,对我们临床医生具有警示意义,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出来。

43岁的患者马某,5年前不幸被查出尿毒症。后来一直在医院规律透析。2011年6月份发现“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并马上在该院的外科做了甲状旁腺摘除术,手术过程顺利,出血少,术中检测血钙稳定,术后给予静脉补钙治疗。

术后三天,因为外科床位紧张,同时考虑到术后病情稳定,所以就转到肾内科住院,同时方便透析治疗。在肾内科住院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患者感觉颈部手术部位有点疼,值班医生就请外科急会诊,外科医生查看患者后开了一片止痛片就走了。这名会诊的医生是该院的实习医生张某,事发时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

患者服用止痛片后,颈部疼痛加重,约一个小时后肾内科再次要求外科值班医师会诊。这次前来会诊的还是实习医生张某,会诊记录显示“颈前区明显肿胀,伤口无渗血,建议查B超,必要时行床旁气管切开,气管插管”。遵照会诊意见,患者被推到楼上做B超,可B超机器出了故障。患者再次被推到门诊B超室,B超提示血肿可能。这样整个做B超的过程折腾了半个小时。做完B超回肾内科病房的路上,患者就出现了严重的呼吸困难,医生立即给予面罩吸氧。

刚回到肾内病房,患者就突发窒息、心跳、呼吸停止、意识丧失。随后紧急行心肺复苏、床旁切开手术清除血肿,气管插管后送入ICU。心跳虽恢复,但陷入深度昏迷,靠呼吸机维持呼吸。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45天后患者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北京市医学会的鉴定意见认为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以下三项过失:

①让仅取得医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人员独自会诊,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关于会诊制度的有关规定。

②是对患者颈部手术区域血肿压迫气管导致的窒息救治不力,且救治不力与患者最终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③该手术后患者第5天出现颈部手术区域血肿,属罕见病例。患者存在“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等多种基础疾病,上述因素与患者最终死亡有一定关系。

最终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有主要责任。”

拿到鉴定结论后,家属向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查实习医生的上级指导医生许某(副主任医师)的刑事责任。案件侦查完结后,检察院对许医生以“医疗事故罪”提起公诉。

这个案件经过了相关庭审程序,最后怎么判决的,小编没有搜索到相关信息。希望大家从这个案例中能吸取一点点经验。

致谢来源:本文信息源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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