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1.3
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订书机装订,一律不
盖骑缝章。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2.2
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
2.2.1
拟文稿的制作
2.2.1.1
眉头部分。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
“
××省××市××区人民法院拟文稿
”
字样,宋
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
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以楷体
GB_2312
三号字体标注
“
签发人
”
、
“
核稿人
”
、
“
主办部门
”
、
“
拟稿人
”
、
“
打印校对人
”
、
“
印制人
”
、
“
印制份数
”
、
“
文书名称
”
、
“
文书字号(案号)
”
等内容。表格行高以适合签名为宜。各相关人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
注明年月日。
2.2.1.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
GB_2312
三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
4
个汉字。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2.2.1.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
WPS
格式下
23
、
22
、
25
、
20
,
WORD
格式下为
2.3cm
、
2.2cm
、
2.5cm
、
2cm
;
行间距:
WPS
格式下在
2.2-2.7
之间,
WORD
格式下在固定值
22
-
27
之间。
2.2.1.4
用纸。拟文稿一律用
70
克复印纸单面印刷,不得双面印刷。
2.2.2
审理报告的制作
2.2.2.1
名称部分。名称应当标明当事人及案由,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还
应当在当事人及案由之上标明法院名称,
即
“
××省××市××区人民法院
”
。
当事人及案
由用宋体三号字体,
“
审理报告
”
在当事人及案由下一行,用黑体二号字体,均居中排列。
2.2.2.2
案号、正文及署名部分。
“
审理报告
”
下一行为案号。案号、正文及署名均使用仿
宋
GB-2312
四号、小四号或五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以谁的名义拟制的审理报告署谁
的姓名或名称,
即:
以承办人名义向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及结案报告
(审结报告)署承办人
姓名;
以审判组织
(合议庭或审判员)
名义向审判委员会拟制的审理报告署审判组织成员
姓名;
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拟制的审理报告不加印本院名称,
仅盖本院印章。
署名下方
为日期。书记员不署名。
2.2.2.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
WPS
格式下
21
、
19
、
23
、
17
,
WORD
格式下为
2.1cm
、
1.9cm
、
2.3cm
、
1.7cm
;行间距一般为:
WPS
格式下在
1.8-2.5
之间,
WORD
格式下在固定值
18
-
25
之间。
2.2.2.4
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的字体、页面按照裁判文书正本的要求设置,
拟文稿及其他审理报告的未尽事宜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格式要求。
2.2.3
其他法律文书正本如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标准印制。
3.0
数字的用法
3.1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
3.1.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3.1.2
裁判主文的序号;
3.1.3
刑事裁判文书判处的刑罚(含主刑和附加刑)
;
3.1.4
裁判文书尾部的日期;
3.1.5
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星期二、一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