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中国城市化新趋向 【提要】城市化曾经被当作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但由之而来的大城市与小城镇的二元结构、城市“漂流族”引起的犯罪等问题,让其饱受诟病。当前,在城乡协调发展深入人心的情况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出现,将使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新阶段。 1957~1978年间,中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15.4%增长到17.9%,城市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2.6%。到2004年,城市化的比例达到了约42%,城市人口年均增长率为4.5%。7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城市取得显著成效,仅靠城市人口的力量无法带动城市人口的增长,因此农民工成为城市化建设中的主导因素。 目前,中国660座城市中,大约三分之一城市的正式居民不到50万,仅有33%~35%的城市人口超过200万。因此,尽管从80年代以来城市化高速发展,但以国际标准衡量,大都市的人口集中程度实际上很低。 1.小城镇。小城镇一般是由农村乡镇发展起来的,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就业机会。从这一点来说,小城镇的发展缓解了农业的经济和社会压力。然而,大量证据表明,与小城镇的企业相比,大城市的公司对劳动生产率水平要求更高,城市规模扩大形成的规模经济提升了工业效率,其主要表现为成本的降低。由于约40%的中国城市还没有发展到最佳规模,在发展更多大城市为目标的前提下,减缓城市化速度,必定会使城市化的功效优于简单地将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大程度地转移出去。 2.大城市。尽管政府致力于鼓励以中、小城市发展为城市化建设核心,但大都市对民工仍有很强的吸引力。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工流入这些城市对于缓解农村压力要比农村区域的城市化更为有效。在沿海大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的汇款保证了其留在农村的家人的消费水准。更难得的是,他们的积蓄促进了农村的投资。 不过,从其他方面讲,民工涌入给已不堪重负的城市管理和社会基础设施,带来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农民工无计划地大规模涌入城市,也导致严重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在上海表现的最为突出,由地表水储存枯竭引起地面下陷,正威胁着上海的高层建筑。此外,大量背井离乡、居无定所、没有找到工作的年轻民工,可能会走向犯罪,这对城市的社会安定构成潜在威胁。 深圳的发展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许多年来,深圳一直以经济改革成效显著的典范形象示人,但现在越来越受关注的则是因为高速城市化引发的问题。去年8月,深圳市政府决定暂停办理入籍申请,以解决人口膨胀带来的问题。 在西方国家,城市人口从300万增长到1000万通常需要近百年的时间。深圳仅用十年时间就超速完成了城市化转变:深圳80年代可容纳80万人,预计“十五”期间容纳480万人,现在总人口已接近1200万;这些人中获得永久居住权的不到200万人,超过1000万人为流动人口;此外,约一半的深圳人口属于在深圳居住时间不到一年的“漂流族”。 在这种背景下,深圳市政府出台了限制性措施,以防发生下列情况对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土地资源日渐减少;用水及能源供应枯竭;人口过多;环境条件日益恶化。 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减缓大都市扩张步伐的措施,并不表明中国政府放弃城市化发展战略。相反,这一切表明中国已认识到,城乡发展需要更协调、更适宜的模式,一种比偏重强调城市化建设更有益的发展模式。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已经着眼于更高远的可持续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来源:《财经界》2006年第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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