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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撞大众:违法前提下谈道德是耍流氓

 风临酒把2 2016-03-16

    首 先声明一下,我对法律没有很透彻的研究,但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法律于我们社会的作用到底是什么?法律于普通公民的作用和于权力者的作用是否相当?根据 法律的相关诠释,大约在两个方面可以总结,首先是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调整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关系。其次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新闻事件

    比亚迪撞翻变道大众的新闻,引发了舆论的持续关注,尤其是对事故责任划分的讨论。这一事件又有了最近进展,据媒体爆料,疑似比亚迪车主在聊天群里称,大众朗逸 是他所撞的第7辆车,之前的几次每次都是“确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才会去撞”。

    据消息,13日,有网友在某视频网站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全长13分钟,显示了一个ID为“唐主群”的聊天群围绕此次撞车事件的讨论对话。其中此次事件中比亚迪车主在群里表示,朗逸已经是他撞的第7辆车。

    事件评论

    随着该事件的舆论关注度越来越高,人们的看法也基本上形成两大阵容,一方认为:“从交通法的角度来说,实线变道肯定全责,比亚迪车主做的没错。“另一方认为:“大众确实违反交通法了,就要用撞翻的方式来私刑惩罚,这有违人道,尤其中国是个人情社会。”

    任 何一件事有争议是好的,无论关于国家政策还是社会事件,这说明中国人已经开始了思考,而不是被别人去代表思考。但凡有思考的地方,就有针锋相对,这个也是 必然的,我们思考的目的不是为了争出谁对谁错,而是争出怎样才能让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好,如何让我们的政策利国利民,如何遏制路上的车辆不去你死我活的玩车 技。如何让我们的官员们不敢贪污,同时也不必让一些国人们对贪污鄙视的同时也会有那么点惊羡之意……如果思考失去了这些内涵,仅仅是觉得爽了就成,那争议 就变成了争吵,是没有一个可以让人们有共识的结果,那么这场人为之下的车祸,下次还会发生。再延伸一下,我们的社会诸多弊端,依然会按照这种人们思考逻辑 的错误方向不断发生。

    首先先说说道德论,有人说:”在违法的前提下谈道德是耍流氓。”我想这句话是对比亚迪车主最透彻的维护言 论,中国人千年来习惯了“老爷们的法”和“老百姓的理”来思考问题,这也是不断强调依法治国,但却又难以落实依法治国的两个重要因素。换一种说法,当“老 爷们的法”还是“老爷们的法”,那么普通公民意识深处的“老百姓的理”依然会是遇到任何事时首当其冲的想法。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上访、医闹、散步等等 简单粗暴的行为了,凡是有因必有果。

    那么比亚迪车主需要为道德买单吗?或者说,比亚迪车主需要为没有人情味而被讨伐吗?这个问题 解决起来有一个前提,朗逸到底有没有实线变道在先?从视频中我们都能看到,既然朗逸已经违法或违规,比亚迪车主的选择也只有两种,要么礼让,要么撞上去。 在这里不做任何判决,因为文字判决无意义,只做一个假设,当我们遇到违法的人,我们是要制止还是避而不见?在我们的社会上大多避而不见,比亚迪车主之所以 被叫好,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之下,“脱颖而出”从而被冠以“英雄”的头衔,因为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但不敢做的事。现在之所以有人指责他,除了这种让人看起来是 “以暴制暴”的手段外,还有一点就是朗逸确实被撞翻车了,有可能会人被撞伤,这种对“弱者”同情的意识会让一些人有这种看法。

    于 是问题就来了,“礼让”还是“撞上去”?这个问题其实已经可以脱离出比亚迪撞朗逸事件本身,放眼我们的社会来看,当不合理的事发生,我们是要选择礼让还是 撞上去?这是一个赛跑的过程,就像“ge命”与“改ge”这一对难兄难弟一样。目前中国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礼让,所以比亚迪“竖子成名”,用一贯的中国思维 来看,成王败寇之下,比亚迪必然是要英雄化的,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车祸确实发生了,幸而双方伤亡不大,假设双方都因此车毁人亡,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 还会有英雄头衔的产生吗?

    中国古代每一个诸侯的产生,都源自于这种成简单粗暴的王败寇思维,前提是帝王和朝代维护权力者意识下的 必然没落,从而所产生出的灾难是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的。历史的规律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成王败寇,还有在成王败寇的过程中每个人所承担的苦难,这个苦难是千 千万万劳苦大众们无法控制和承受的,而且必然是要随之或生或死的。我们目前会为比亚迪这个“起事者”叫好,也会为朗逸这个“找死者”进行唾弃,但我们都无 法规避的是,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假如你是朗逸,你还会选择实线变道吗?假如你是比亚迪,你会选择装上去吗?再做一个想象型的假设,如果王 朝可以以民为本,给予民众参与的权利,尊重民众作为公民的权利,那么诸侯还会有机会产生吗?

    民众叫好,不如给民众一套可以切实简 化的去监督和举报违法车辆的程序,让民众们在看不惯但可以用和平的方式给予其惩罚的空间存在,不至于被守法者却受苦的戾气所淹没。民众骂“找死者”,朗逸 这号的主无论是一个车主,还是一个执政者,都应该时刻看明白,礼让的人也许是大多数的,但确实有不礼让的人存在,不礼让的人对于你的蛮横也许会对你进行比 你更蛮横的做法,如何避免车毁人亡?少一些蛮横,多一些遵法守纪,不要以为法律是制定给普通国人的,也不要以为法律之下漏洞颇多,是可以钻漏洞的,一旦事 发总是要承受后果的,没有人是带着上帝给予的主角光环生活在这个社会,哪怕你以救世主自居,你也会有被审判的一天。

    我不会去同情 朗逸车主,因为他确实是作死的节奏,但还是要奉劝类似于朗逸车主的无论是开车还是做其他什么,在明知道违法和侵害他人利益或全民利益时,一定要想一想,后 果是否是自己可以承担的?我也不会去赞颂比亚迪车主,毕竟都是在拿生命在做一些事,无论这件事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一个社会的安定或改善,我更相信用和 平的方式,因为中国历史一次次起义从来没有给这个国家和民族带来真正的进步,反而是比比皆是的生灵涂炭。英雄之名,在现代社会应该更多的给予那些非暴力不 合作的人,我们要一个公平的社会,一个正常的社会,不是要用暴力的方式从中获取金钱和女人,这种想法从来不会获得公平和正常,只会随着不正常继续不正常的 道路,近代的内战不就是很好的体现?

    暴力赢不回正义,但暴力确实能解决很多矛盾,如果我们的民族是进步的,就应当减少只有暴力才 能解决矛盾的事件,以避免造成在权力和金钱至上的情况下,暴力至上成为普通公民的社会思维。如何让民众们减少不断积累的暴力意识?这是考量权力者和法律回 归于服务于民的大问题。法如果还是以维护阶级统治为重点,为缓解或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为缓解或调整统治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为缓解或调 整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个法就不足以支撑一个公平的社会,也不足以营造一个以和平为善的社会,更不足以营造一个维护守法之人权益的社会,这样的 社会必然是充满戾气的,充满为暴力叫好的围观者,随时可能有王超周期率一触即发的危险。

    如果法不能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 公共事务为主,那么法律就不是在全面的遏制人性之恶,而是会造成遏制人性之善的可能性,譬如法律于贪官的威慑力和法律于民众的威慑力完全是两种方向,一种 严进宽出,一种宽进严出。在此之间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是钻法律空子的权贵们日益富足,没有法律空子可钻的普通公民日益受到压榨,只能崇尚暴力,在羡慕和嫉 妒甚至是愤愤不平中,最终走向暴力之路。还是那句话,如果比亚迪车主可以很简单的就举报这个多次超车的车主,而该车主也将为这种恶劣的违规或违法驾驶而付 出严重的代价,那么他还有必要去撞车来泄愤吗?

    不要给比亚迪车主撞车的欲望,不要给朗逸作死的欲望,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做 的事,也是一个和平的社会应该有的状态,而今讨论谁对谁错,意义不大,因为从根子上,我们的社会各个领域都随着不完善的制度存在着各种戾气,谁是英雄?谁 是草寇?有钱有权的、制定法律和会钻法律空子是英雄,无钱无权、没有资格参与法律制定的和遵纪守法的是草寇,这个理念目前很流行吧?那么比亚迪车主被叫 好,是不是有了一种“屌丝逆袭”在大范围意识下,被高高捧起来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呢?这种现象长此以往,将来是怎样一个让人揪心的场景,我是可以想象的。

    违 法之下谈道德都是耍流氓,这个观念可以上升到上层建筑,同时也应该渗透到下层建筑,甭管你多高的职位,也甭管你身份多么卑微,我们每一个人不能深刻的认识 到这一点,我们都将被彼此所绑架,被彼此所敌视,一个国家能够被外敌所侵占的,绝不仅仅是外敌太强大,而是这个国家的国人太懦弱或太愚蠢,同时更是这个国 家的统治阶层太自私自利。这样的国人和这样的权力者,即便不存在外敌,也会不断在自乱中死亡或重建,中国历史就讲了点这些东西。

    2016—3—15落笔于墨辩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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