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觉得肩膀一阵锐痛!猛得睁开眼,就看见一个蒙面的黑衣人提着一把剑从我肩头抽了出去,连带着喷出来血。我还顾不上惊讶,就觉得一阵头晕腿软。我有晕血的毛病,看到锐器划过皮肤,血液从伤口处渗出来或者喷出来,带着粘腻感和血腥味,我就会浑身酸软,心悸冒汗。严重的时候还会晕过去。这是心理上的毛病 当然,作为一个守着祖产小店的宅男,干得又不是警察保镖这样热血的工作,或者医生屠夫这种需要动刀的工作,除了献血,基本就不会有流血的时候。所以这对我来说倒不是什么有伤大雅的毛病 可是现在就是个大问题了,眼看着这蒙面人就要刺来第二剑,我却头晕腿软的动弹不得,这下死定了! 正在此时,一个人影却飞奔了过来,挡在了我面前。被那蒙面人一刀划在脸上,他也一剑刺在了那蒙面人的手臂上 我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看见面前救我这人半张脸血肉翻飞的样子惊吓的,反正是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之后,我就开始养伤了。一边养伤,一边想着这是怎么回事。作为一个混迹于各大小说和游戏网站的宅男来说,穿越一词并不新鲜。不过作为一个热爱生活,喜欢八卦,又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的宅男来说,现在的状况太不可思议了 整理了一下这小子的记忆,才十六岁。平白年轻了十来岁,我真是赚大了! 而且身份还不俗,是个王爷。只是这里的历史和我所知的历史不大一样。在武则天以周代唐之后,周朝又出了两个姓武的皇帝,还把李姓的族人杀了个精光。虽然他们命都不长,总共也没有统治国家多少年。历史却在他们手上转弯了 后来一个姓卫的边将,号召天下,推翻了武周朝。那就是本朝的太祖了。 当今的皇上是这个王爷一母同胞的哥哥,如今登基不过一年多时间。他已四十余岁了,是先皇最看重的嫡长子,生下来没多久就成了太子,一直被先皇悉心栽培养育 这个王爷却是先皇最小的儿子,又是嫡子,是被先皇放在心尖尖上宠爱的,并不像对太子那样严格要求。书读的一般,武习得一般,因为被先皇和太后宠爱保护,也没什么心机。而且他年纪小,先皇过世前才刚刚成年建府大婚,因此手上也没有什么实权 即使如此,这个王爷却还是当今皇上最忌惮的兄弟,就因为他也占了个“嫡”字。皇帝已经年逾四十,子息却不旺,而且正宫无所出,几个儿子的生母的出身也不高。对他来说,这个嫡出的弟弟还是很有威胁的。尤其是偏宠幼弟的太后还健在的时候 皇帝曾想学习那位郑庄公,把幼弟纵容诱导的野心膨胀,做出种种混账事,然后再处置了他。这样即使太后偏宠幼弟,也无法反对了。而天下臣民也不会觉得皇帝刻薄,残害无辜的手足。 可偏偏当今太后是个极精明的人。她要是不聪明,又怎么可能安安稳稳的做了四十多年的皇后?一生只生育了二子,却是皇帝最喜欢的两个儿子呢? 得知皇帝对幼弟大肆封赏,除了爵位还打算让幼弟在初入朝堂之时就手握重权,太后坐不住了。皇帝的心性太后最了解不过,别人或许以为这是皇帝待弟弟亲厚,但太后可知道皇帝的性情,因此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目的,她把皇帝叫去,对他说若他再谋划着要取幼弟的性命,她就在先帝灵前自尽,让天下臣民好好看看皇帝是多么孝顺慈爱 另一方面,她又把幼子召进了宫里,细细的嘱咐他要低调行事,少与朝臣往来,万事不要露头。这个王爷只是没心机,却并不蠢笨,马上心领神会,乖乖的照办了 对太后来说,两个儿子都是重要的。她倒并没有打算让小儿子将来继承长子的皇位的意思。只是长子已经当了皇帝,幼子起码要有平安富贵的日子 最后皇帝没有让这个王爷去朝廷任职,反而封他做了宗正录,也就是专门管皇室家谱的官。皇室宗亲里谁家娶媳妇儿了,生孩子了,或者谁翘辫子了,就记上那么一笔。实在是闲的不能再闲的官了 虽然幼子小小年纪就被放在了这种养老的闲职上,但太后斟酌过后,还是默许了。皇帝的担心她也明白,现在既然幼子的性命无忧,她也就顺从了皇帝的意思 而且先皇和当今太后一向精明,虽宠爱这个小儿子,却有意把他养的胸无大志。毕竟储位已定,要是把幼子的心宠大了,将来兄弟相争,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因为胸无大志,个性又温和,所以这个王爷范曦倒是相当乐意做这个不怎么费劲的闲职的。 哪想到竟会遇到蒙面人刺杀呢?我又是怎么稀里糊涂的成了他呢? 那蒙面人会不会是皇帝派来的? 今儿救我的那个,原是这王爷收进府里的一个武生戏子,叫鹤鸣。原是个男宠的身份,现在却成了救命恩人了,还毁了容。大夫说他脸上挨的那一剑划得太深,留下疤痕是一定的了。倒是我的伤,刺得很浅,用上好药三五日就能好了 那蒙面刺客被他刺了一剑后,见无机会再刺我,就跑掉了。京兆尹也没查出来是谁想杀我。听说皇帝还为此发了好大一通火,也不知是不是做戏 王妃范氏婉如自我受伤之后就一直在我身边侍疾,侧妃张氏淑慧,侍妾宁氏雪梅和李氏欣儿也跟在她身边。我一边养病,一边有些咂舌,这才十六岁啊,就有四个女人了,还都挺漂亮。古代男人的待遇果然比较好! 哪像现代的男人,谈恋爱的时候要哄着对方,不管工作多忙,节日啦,生日啦千万不能忘了礼物,平时有事没事儿还要准备个小惊喜。逛街,吃饭,买礼物花费的时间金钱实在不少。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她家又要考察你的工作房子存款,总之,想娶个还过得去的女人不容易啊…… 等结了婚之后呢,遇到个贤惠能干的女人还好,若是遇到个被父母宠大的,在家里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你还要继续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她。偶尔夫妻俩再为了琐碎小事吵一架。 我原来虽没有结婚,但是恋爱倒谈了好几次。每次还没到谈婚论嫁的程度,不是对方嫌我不深情用心,就是我嫌对方太过麻烦,让我太累。我一宅男,工作之余实在不愿意四处奔波,吃个饭看个电影还行,去吵闹的酒吧舞厅我也勉强能忍了,可要我顶着烈日举着阳伞陪女朋友逛一整天街,或者上午游泳,下午打网球,晚上再赶去听演唱会,我实在没那个精力。因为我懒! 我是个宅男,不是因为脱离社会,不是因为性格孤僻,也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只因为一个字,懒! 和女朋友约会也好,和朋友聚会也好,去了一个地方窝在那里我就不想动了。我从来都不是运动型的男人,不喜欢跑来跑去的,也不喜欢出汗 所以我越来越宅了,朋友聚会都请人家到我家里,准备好dvd,麻将扑克,吃饭叫外卖,一混就是一天。恋爱失败几次之后,也没心情找女朋友了,愿意和我一起宅的女人不好找啊。 原本我连娶个媳妇儿都有点困难,现在一下就有了一妻三妾,而且她们不会要我陪着逛街,不会要我甜言蜜语,不会要我随时报告行踪,一天发一百条短信,不会对我有诸多要求,真是万事大吉。 而且有四个女人,轮流着见面,想必也不会有什么七年之痒了?又不是专对着一个人,也不会厌烦了只能看到缺点了,怎么都不如意了? 甚好! 哪个男人在读过《鹿鼎记》之后,没有自己的后宫梦呢?虽然他们肯定不会对自己的老婆和女朋友这么说。但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实是男人的通病 不,应该是人类的通病,要真是又女儿国那样女尊男卑的地方,女人想必也想要三妻四妾的。现在劈腿出轨的女人也不比男人少,有权势的女人的情人也不比男人少 我也不是不相信这世上有真挚深刻唯一的爱情,一般小孩子初恋的时候都是真挚深刻唯一的。至少当时是的,当然,能不能坚持到最后结婚就两说了 而婚姻嘛,有感情,有责任,有孩子,当然也有争吵,有矛盾,有不足。大多数人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心里yy一下,不会真的出轨。然后守着家庭和责任,继续该干嘛就干嘛。这就算是不错的了。 我要是结婚了,应该也属于这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看到美女还是要张望两眼,碰到初恋情人也许还会暧昧一下,看到老婆唠叨心里说声真烦。也只是这样罢了,虽然羡慕韦小宝的三妻四妾,但谁让现在男女平等,是一夫一妻制呢? 可我现在成了古人,三妻四妾是天经地义,哈哈,我的后宫梦想突然就实现了。 把她们打发走之后,我开始盘算着冒充这个王爷的可行性了。工作没什么难度,需要往宗谱上添什么改什么的时候,自然会有人写好了,到时候我盖个印儿就行了 皇帝很危险!当这个王爷还是有风险的,要小心 太后那里十天半个月进宫请安一次,陪她说说话,这也简单。 外面的事弄清楚了,然后是王府里的事儿。王府大管家是太后的人,所以可以信任,完全不需要我操心 至于妻妾……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一碗水端平了事端就少了。 想当初我宅在家里,买了n部电视剧的dvd。看完《三国演义》我还感慨古人就是纯朴,除了诸葛亮那样的少数人,其他人都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单纯的不行了。大家都讲诚信,世界真简单。然后又看了老板强烈推荐给我的《金枝欲孽》,把我的心肝儿吓得,这些女人的心机也太多了。表面上看着漂亮,纯真,可爱的,背地里怎么那么多心计!幸好现代女人不需要和别人争同一个丈夫,也就没那么复杂,要不男人不都要被她们玩在掌心里了? 后来我想了想,其实古代的女人和男人都一样。女人争得是男人的宠爱,男人争得是皇帝和上司的偏爱。谁让古代就是这个制度呢?女人不能离婚,男人不能跳槽,这也是没办法了逼出来的。 好在我现在这个身份不用去争什么了,怎么争皇帝也不会多喜欢我信任我的。就依照我的本性,和这个王爷原本的安身立命之道,继续宅在家里吧 想了想,关于妻妾我排了一张值日表,当然为了健康不能纵欲,还要有必要的休息日: 范氏—张氏—书房休息—范氏—宁氏—书房休息—范氏—李氏—书房休息—张氏—书房休息 这样一轮下来,王妃范氏三天,侧妃张氏两天,两个妾各一天,都轮到了,也有了因身份而有的差别。不管哪个更漂亮些,哪个更讨人喜欢些,只要没人犯事儿,今后就按照这个值日好了。 哦,差点忘了,还有个鹤鸣 让我去“宠幸”一个男人,那是不可能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立刻打发了他。 可是根据我的记忆,原来的王爷是真有些喜欢这个唱武生的鹤鸣的。戏子身份低贱,鹤鸣有意托庇于王府门下。但他们也真正是互有好感的,并不全是为了美色或者依附 在我的记忆中,他们的相处非常随意,这个王爷对鹤鸣并没有架子,鹤鸣也并不卑躬屈膝。就像是多年的老友似的。手也拉了,嘴也亲了,只差最后一步了,谁知道竟来了刺客! 王爷把他安排在了他的书房旁边居住,可见有多么信任他,保护他。王府的上下人等都知道王爷看重这个人,因此没人敢欺负他,轻贱他。宫里的皇帝和太后也知道王府里有这么个人,皇帝大概很愿意看见这个幼弟做些糊涂事,养个男宠根本不算什么。太后则是觉得这是韬光养晦之道,还暗中叮嘱过卫曦,养男宠没什么,只是子嗣的事不能耽误了 我要是打发了鹤鸣,大概也不会让人起疑,因为他毁容了。最多被人说我不义,尤其他还是为了救我,才毁容的 可当初挨那一剑的人毕竟是我!鹤鸣就像是丢了钱包没钱付账的时候突然出现救场的朋友,掉在河里快被淹死的时候跳下来救人的见义勇为的人,或者在银行遭遇持枪的抢匪时从天而降的警察一般,让我在万般紧张的时候突然松了口气,得救了 因此就我的心情来说,我是很感激他的。也不想把他像块破抹布一样,用过就扔了。尤其是他的左半边脸全毁了,那一剑从他的眼角直接划到了嘴角,肉都翻出来了,看起来非常可怕。 原本是个很漂亮的人,丹凤眼,五官也长得挺立。唱武生的人,无论何时都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大概因为唱戏的缘故,经常扮演吕布之类的角色,气质看起来也英挺。并不是让我牙酸的那种涂着脂粉的娈童形象。可这一剑下来,起码他是别想再唱戏了 唉,暂时留着他吧。反正他毁了容,我不去“宠幸”他,单养着他,对他好,让人敬着他,想必也不会惹人起疑 养了几天,身体就好了。吴总管提醒我要去宫里给太后请安,免得她担心我的伤势。 所以我穿好了朝服,又由着老太监张喜在我身上挂了一些零零碎碎的荷包玉佩之类的东西。 张喜是太后身边的老太监,为人老实本分,不善言辞。一般这样的人不是培养成心腹的好人选。因为不够聪明,伺候不好主子还不算什么,要是一不注意中了别人的算计,再牵连到主子头上,就得不偿失了。 太后却收了他为心腹,这一用就是四十多年,因为他有一项特殊的本领,就是懂得辨别药材。宫里的太监宫女一般都不识字,更没有懂医术的。张喜家原是世代的大夫,后来全家获罪,只有他因为年纪小,被送进宫里净身做了太监 那时他只有八岁,还没来得及学什么医术。但是从小随着祖父和父亲采药,分辨药材,处理药材,他对药材已经懂得很多了。尤其是有一只灵敏的鼻子,对药材的味道特别的敏感。 母后无意间发现了他这个才能,又暗中找机会让他学习医术,之后他就在母后身边伺候了四十多年,为她挡去了不少后宫的算计和暗害,大概也帮母后算计不少其他人?。 现在母后成了太后,是皇帝的母亲而不是需要争宠的妻子了,不必成日防备人家算计,或者算计人家了。反而是卫曦,太后深恐皇帝不明着害幼弟,而是暗中在饮食医药上做手脚,就把张喜送到了卫曦身边 有这么个人在身边,我觉得心里挺踏实的 穿戴好了,在穿衣镜前一照,这小子皮相还不错嘛。这古代的衣服宽宽松松的,比牛仔裤和西服不知道舒服了多少倍。这朝靴底儿也软软的,纯手工的鞋子就是舒服,我都多少年没穿过布鞋了?而且这一身还挺好看,一看就是翩翩公子的形象,文雅啊……我和文雅有个毛关系?这还是人靠衣装了 哪像现代,办公室里一水儿的西装精英男形象,学校里一水儿的运动嘻哈牛仔形象。男人想要衣装出个文雅的气质,难啊!估计也只能靠金丝细边儿眼镜装一装了 我对自己的新形象满意的点了点头,就坐上轿子进宫报平安去了。其实轿子我也不是头一回坐,被朋友拉出去旅游的时候,逢爬山我就是要骑马或坐轿的。那种轿子一般是竹子做的,两人抬的,除了能给自己省点儿力气,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舒适度就更不用提了。还有那种景点的四人抬的花轿,我和某个女朋友坐过,大概是为了逗趣,有意一路晃晃悠悠,吵吵闹闹的,让人头晕眼花。 可是我现在坐这轿子,抬得平平稳稳,抬轿的人也不说话吆喝。他们大概是穿着软底鞋,连走路声都几乎没有。我想睡的话可以在轿子上睡一个舒服的回笼觉了 进了母后宫里的时候,皇后正在她身边伺候,我忙给皇后行了礼,她回了半礼,匆匆离去了。其实唐周时女子很自由,比如李渊的女儿能掌握兵权,女子不满意婚事可以提出离婚,改嫁也不算什么丑事。可大概武则天把男人们吓坏了,原来女人聪明起来竟是可以掌控天下的?!所以本朝自太祖起,对女子的规矩约束就极多了。良家的女子基本上没有抛头露面的可能性了,后宫的女子也很难再像武则天那样染指朝政了 这要是放在唐时,皇后和小叔子见个面应该很平常,何况还有太后在呢。可是放在现在,互相行礼问候之后,她就必须主动避忌了。好像是太祖的皇后编了本书,专门约束女人的。当时太祖还因此称赞她为贤后,天下的女人自那之后也把那本书当成了必读的书之一。幸好她没有提倡裹脚,我暗暗的想,要不范氏张氏再美,看到畸形的小脚也够我倒尽胃口的了。那我大概就不得不向外发展,去找那些因为要干农活而不裹脚的农家姑娘了 等皇后走后,太后挥退了宫人,查看了我肩膀上的伤口 “确实是小伤”,太后若有所思道,“看来这刺客的确不是想杀你,而是别有目的。” @ “吴总管也担心刺客的事是调虎离山之计,我受伤之后,王府里也仔细排查了一遍。他说没多什么人和东西,也没少什么人和东西。王府里确实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也不是全无异常吧,那个戏子不是伤了脸吗?”。 “您是说那刺客是冲着他来的?”,我摇摇头,“那时房里就我们两人,那刺客是直接冲着我来的,要不是他冲上来救我,那刺客恐怕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还有另一种可能”,母后凝眉道,“他是个奸细,那刺客和他是一伙的。那刺客刺伤他,正是为了让他取得你的信任。这样一来,就都说得通了,为什么那刺客明明能杀你,却没有杀你。” “至于吗?我又没什么秘密。原本就没防着他。还要他毁了半张脸来取得我的信任?” “你有没有秘密,这哀家知道,你知道,可他背后的人不知道啊。不管是要监视你,还是想要刺探什么,反正这颗钉子算是扎下了。以往你没防备他,可他却是你随时可以丢弃的人。现在他对你有了救命之恩,你以后可不就不好意思赶他走了?” 越听越像是那么一回事儿,不过这种猜测让我心里怪不舒服的,“要去查吗?” 母后摇摇头,“他的出身来历我都查过了,因为没什么问题,才允他进你的府中的。再查又能查出什么?”,言罢又小声对我道,“我从前隐隐约约知道,你父皇在外面有一个独立于朝廷的势力,遍布五湖四海,里面更是三教九流都有,专用来打探消息,还有办一些朝廷不好明面儿上办的事。这个势力应该是传给你皇兄了。我本来就觉得这次的事是你皇兄的手笔,再加上刺客消隐无踪,连你皇兄都查不出来。那个戏子明明可疑,可身份来历却清清白白,他大概是那个组织培养出来的密探了。”。 这是我身边的无间道啊 “那我怎么处置他?”。 “留着他!”,太后似笑非笑道,“你又有什么可值得人刺探的?既然皇帝不放心,你就留着他的人让他放心吧。我让人看着他,只要他不害你,他想刺探什么就由得他去刺探。免得你处置了他,皇帝又出什么幺蛾子,万一下次出手的人不像这次这么有分寸,可有你哭的时候!” 我想了想,就算鹤鸣是奸细,也不见得是来害我的,何况他还未必是奸细。太后说的有理,我还正愁皇帝猜疑来猜疑去呢,身边留着他的人让他去疑,也挺好。我身边都是太后安排的可靠人,这次的刺杀之后,又添了几个武艺好的侍卫日夜守着我,若还有人想害我,可不大容易。便点了点头。 正事商量完毕,又和太后说了些闲话,吃了点心,我才回王府了 虽然太后让我以前怎么对鹤鸣,以后还怎么对他。可我心里的感觉却不同了。以前是感激和同情。现在则有些疑心,毕竟不能确定他就是奸细了,那感激便去了5分。心里还有些别扭。 回到王府,换了便服洗了脸,我便按照原定的计划去探望鹤鸣了。我又不是非善即恶的小孩子了,要是相处好的,也能真心交个朋友。要是心中猜疑了,自然也能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何况,若他不是奸细,那就是为了我毁了半张脸。若他是奸细,就为了能得到我的信任,而肯毁去半张脸,可见心性之坚忍。让我也不得不为之叹息。要知道有时候人活着就是一张脸,他毁了容貌,也相当于毁了下半辈子了。除了扎在我这儿,再想另谋他就改换人生也不大可能了。毕竟做探子也是要资本的,他那脸特征太明显,让人过目不忘,又怎么能做个好探子?。 进入他的房间的时候,鹤鸣并没有躺在床上养病,而是坐在明亮的窗边,摆弄着茶具,似乎正在泡茶。见我进来,他站起身来面对我,没笑也没说话,半张脸包括一只眼睛包着布,看起来有点怪。 “在喝茶?”,我在他对面坐下来,“别站着了,快坐下吧。”。 他依言坐下,“王爷让人送来的茶叶我很喜欢”,一边说话一边给我斟了杯茶。我不大懂茶,也就根据泡出来的颜色,能分辨个红茶绿茶,知道毛尖龙井大红袍几个有名的茶名,但是没有商标单看茶叶也是认不出来的。平时喝纯净水,啤酒,牛奶,哪想的起来泡茶呢? 不过这茶味道不错,也许是有人用心泡它的缘故。喝了半杯茶,唇齿留香,让我沉浸了片刻。纷杂的心绪也就平静了下来,我看向鹤鸣,开口问道:“伤口还疼吗?”。 “好多了。王爷的身体全好了?”。 我点点头 他低头盯着手里的茶杯一会儿,抬头看我:“王爷今后打算如何安置我?” “你住在我的书房旁边,就就近帮我管着书房吧?”,我随意的说。其实书房自然是有人管的,不过添个人也无所谓。书房是王府里最紧要的地方,我肯让他进入,自然是因为本王爷并没有秘密,无论鹤鸣是不是探子都无所谓,“我那书房有不少话本杂记,你要是无聊可以用来打发时间。世面上有什么你想看的书,也可以打发人去买。如何?”。 他点点头,“我遵从王爷的安排。”。 我满意了,笑道:“中午我在你这里用饭,下午你就可以去书房找书看。我已经交代管家了,无论我在不在,你都可以去书房” 他的唇边露出了一点点笑意,“多谢王爷。” 睡了个舒服的午觉,从书房的内室出来便看见鹤鸣捧着本书认真的看着。明明是一个人在书房里,却没有一点歪肩摆腿的样子,仍旧坐的方方正正的,腰背挺得笔直 我也不打扰他,拿了前两天我在病床上没有看完的书,歪在塌上继续看了。活字印刷术在本朝已经被发明,因此书籍变得普遍和便宜了起来,文人想出书也变得容易多了。因此市面上的书也不再仅限于儒家经典和佛经什么的,而是什么都有了,包括一些情/色小说 虽然繁体字读起来有些不惯,好在有了卫曦记忆,还不算是个文盲。这民间异趣的书写得异常口语化,还有许多民间俚语,虽然都是些姑嫂,婆媳,兄弟,夫妻之间的警示故事,但看起来还算有趣。。 一个下午晃悠悠的就这么过了,期间鹤鸣泡了一壶茶两个人喝了。王妃范氏让人送了点心来,我也和鹤鸣分食了,侍妾宁氏亲自送来了补汤,我让人收了东西,打发她回去了。张喜说那补汤无毒,但都是大补之物,而我年轻本就血气充足,再补恐怕反不利于身体健康了…… 绕了半天我才明白原来那补汤是壮/阳之物,我才不要喝!心里一阵恼火,这个宁氏到底是什么意思?让人通传内宅,以后不许她们随意给本王爷食用补汤补药,本王的身体自有大夫调理。听说王妃把宁氏叫去训了一顿,我才觉得有点儿消气了 那个宁氏真是不知所谓,当本王是什么,专门让她们生孩子的种马吗?也没有大夫的医嘱,就随意在汤里添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胆子也太大了吧?还是嫌弃卫曦这个王爷从前没有满足她?难怪那么些男人都一副色/欲过度的样子,除了自己本身有色心,也是被这些内宅妇人用这样的补汤灌出来的吧?我就不信现代男人就比这些古人更自制,只是现代有几个男人会成天喝这样的东西? 虽然对宁氏有了不喜,我也暂时没想把她划出值日表。毕竟这也不算是什么大错。至少以前卫曦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我也不能不教而诛。便作罢了。既然编了值日表,也就不能光凭着自己的性子来了。喜欢或者不那么喜欢的,只要不犯大错,还是一碗水尽量端平吧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张喜进来点灯,我看了他一眼,“怎么是你?那些小子呢?本王不是说了吗,这种小事儿你就无需做了,本王无事的时候你也好好歇着就是了”,他伺候了太后四十多年,自己也不年轻了。他帮我辨毒已经是帮了我很大的忙了,再让他伺候我,我心里有点不大落忍。 张喜憨厚的一笑,弯腰道:“老奴愿意伺候王爷。请问王爷今晚在哪里用晚餐,老奴去通知人准备。”。 “去王妃那里”,这就是有值日表的好处了,不需要烦恼的选择去哪儿过夜的问题,也不会有什么厚此薄彼的亏欠感 “是,老奴这就安排去。”。 我转头对鹤鸣说:“晚上书房门口有人守夜,你在这儿自己随意,只是要小心火烛。” “我知道了,王爷”,他颔首应了 我便提步出了书房,去了王妃的院子。当然内心里是很兴奋期待的,倒不纯粹是为了上床这回事儿,而是一个新鲜感的问题。好多人不都抱怨老夫老妻的牵手就像左手牵右手,太习惯了,太熟悉了,就少了些感觉和激情。所以这新鲜感,也是个很重要的玩意儿 范氏是先皇和太后费劲心思为卫曦选的王妃,为人端庄稳重不说,更重要的是她的出身。她出身于书香世家,家里祖祖辈辈都是读书人。在士林中很有影响力,族中在朝为官的不多,即使做官也是些编纂之类的修书的官儿。相交的人家也都是些书香世家和大儒文豪们。卫曦要想靠这些人造反,那恐怕是两辈子也不成的。何况这些人最重礼法,皇帝占着“嫡长”二字,就是与卫曦沾亲,他们也未必愿意跟他一起造反 但另一方面,这些人在读书人中影响很大。皇帝若做出残害苛待幼弟的举动,也必会让这些人反感,而导致名声败坏,甚至载于史册 娶了这样一个王妃,对卫曦既是一种压制,也是一种保护。那两位可真够英明的。 太后喜她端庄,其实端庄是个什么样子,我也说不出来。范氏给我的感觉是充满了书卷气,想是在家中读了不少书。范家那样的人家对礼教的要求极为严格,教出来的女儿自然也是如此。只是才十六岁的少女,看起来就比现代二三十岁的人还要稳重端得住,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卫曦与她新婚不久,先皇就归天了。之后卫曦守孝了一年,自然不好与女子同房。所以虽然成婚了一年多,两人却还可算是新婚期间 进了王妃的主院,范氏先给我行了礼,又过来帮我净手,两个人不言不语的吃了一顿晚饭。我倒没觉得不适,其实身边有个人能陪着一起吃饭,又不需要花心思去引着她说话,也挺好的。忙里偷闲的打量她,长相清秀,身材圆润,眉眼柔和,眼神安定。有这么个老婆,我挺满意的。 现代流行骨感美,可我喜欢女人丰满一些,哪怕她们穿衣服看起来没有那些衣裳架子好看,可她们给我的感觉更有性别感些。还是唐人的审美观念更适合我。范氏就挺合我的心意。 “今天因为宁氏胡乱给王爷炖补汤的事,妾身已经训斥过她了。请王爷治妾身管家不严之罪。” 才喝了杯饭后茶,还没来得及和范氏说上话,她倒先请上罪了。我摆摆手,“行了,你有什么错。后院的事你管着就是了。”。 她小心翼翼的说,“妾身还下令,今后不许后院的妇人无事大白天去前院书房打扰王爷,王爷看……”。 这个我很赞同,其实我很不情愿让不熟悉的人进入我的私人空间。对鹤鸣那是没办法,何况除了对他身份的猜测,他还救过我的命,这就有点亲近熟悉了。他在书房无声无息的,既不会吵,也不会来探问我看了什么书,写了什么字,或者对我看书看了一半躺在塌上打盹有什么微词,让我不自在。 可是对别人我就没有这份宽容了。毕竟晚上要在后院里过,白天我还是希望有点自己的时间,哪怕我自己什么都不做坐着发呆也好。人和人还是需要点距离的,鹤鸣的分寸就把握的很好,虽然和我一起在书房里,并没有让我觉得被打扰了。我希望后院的女人也能有这个分寸,不要试图入侵我的书房 “很好,就这样安排下去吧。”。 她微微笑了一下,又说了几件小事,放年纪大的丫头出去配小厮,还有罚了两个嚼舌的婆子什么的。我点点头,有听没有往心里去。王府还有个吴总管在,虽是范氏管家,他却是暗中管着人事的。不安全的人他自然会悄悄处理掉,有大用的人他也会暗中回护着的 说完了闲话,我随手在她的书架上抽了本诗词看,她也拿了针线在床边做绣活。我和她根本不熟,谈不上什么共同语言,我还要拿着王爷的架子,不能让她发现我和卫曦的不同。她说完了家务事,仿佛也没什么话说了。直到入寝时间,范氏亲自伺候我沐浴,我才松了口气。总算到了上床的时候了 虽然是夫妻,范氏还是很放不开,脸上红红的,不敢直视我。之后她更是没有一点儿声音和动作,紧闭着眼睛,仿佛这是很丢人很难忍受的事似的。反正我尽力了,她要是不能享受,只能说是心理上的原因,而不是我的问题了。大概是家庭教育太保守了,让她觉得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吧。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顺顺利利的完事儿了。临睡着前,我抱着她还在想着,从晚饭到睡觉这段时间太长太难熬了,以后我还是在书房里混着,睡觉时间再回后院吧。虽然不必顾忌谁,可是相对无言的时候时间实在过得很慢 想了想我那张值日表,忽然觉得未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值得期待了。这样的妻子没什么不好,可那个生分劲儿和客气劲儿,再加上在床上那种坚强忍受的表情,我觉得我大概和她熟不起来了。因为她本身也就是把王妃的身份当做工作来做,我对她来说,大概也就是个上司吧。 莫不是这就叫做相敬如宾? 对范氏来说,管好后院,生儿育女,当好这个王妃,她的人生大概就是满分了。至于我是否喜欢她,她可能根本不在意。至少在我没有苛待她,夺了她管家的权利,驳了她主母的面子的时候,她是不在意的 真让人没脾气。她没做错什么,我也不至于讨厌她。可我想,也很难亲近她了。 若是我心里有架天平,一边是个没有情绪的美貌女子,另一边是个有情趣但容貌平平的女子,我大概宁愿和这个容貌平平的女人说话。 第4章 早上在范氏房里吃了早饭。虽然她对我有种客气恭敬的疏远,可是公平的说,她对我的起居生活照顾的很好。她前几日病榻前对我照顾的很仔细,还有昨日送来的点心还有饭食,都是记忆里很合范曦喜好。我对她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不过她要摆着王妃的端庄,我要搭着王爷的架子,吃过饭我就告辞离开了。 行至荷塘边,望着那一大片接连不断的荷花荷叶,粉色的花瓣还带着清晨的朝露,心情不由得好了起来。原来这样大的荷塘和成片的荷花只能在公园里看到,现在这却是独属于我的花园。这里的确不再是原本的世界了,而是全新的,可以享受自然和美景的世界。 我做什么要自寻烦恼呢?既然有了三妻四妾,就别想着情投意合了。那样才是自找麻烦呢。像我这样的,不虐待妻妾,一碗水端平,不轻视女人,又不花天酒地的男人,应该算是古代男人中的五好男人了吧?像贾宝玉那样钟情于林黛玉一人,不也有个暖床的袭人么? 行至马场,看见马夫正在洗刷先皇御赐给我的那匹骏马踏雪。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马吧,尤其是高大健壮的上等好马。我走过去接手了马夫的工作,一手拿刷子刷着,一手整理着它身上的毛。它甩甩头,甩了我一身的水珠子。我搂着它的脖子哈哈笑了起来,它像应和我一般,也嘶鸣了起来。 “王爷,要不要跑一圈?” 我有些心动,踏雪也像听懂了似的踏了几下前蹄。那小厮便拿来了马具为踏雪装上,我骑上马身,开始还信马由缰的慢慢走着,等我习惯了,又夹着马腹快跑了几圈。原本卫曦便会骑马,现在我再学便也觉得不怎么难。 心满意足的下了马,抓了把黑豆放在手里喂踏雪吃了,它温热的鼻息和湿润的牙齿就在我手上磨蹭。让我一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幸福。宠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话果然没错。卫曦好像还有两只猎鹰来着?改天去瞧瞧。今儿出了一身汗,不想再乱跑了。 “老吴,本王想出门走走,有什么好去处吗?” 吴总管斟酌了一下,“京郊有不少寺庙,建的各有风采,王爷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瞧瞧。” “寺庙?”,从前旅游的时候多少景点里都有寺庙,我对寺庙没多少兴趣。 “要不王爷带上侍卫去射猎?在野外烤个野味也不错。” 这个还行。我点点头,“明天去打猎,我坐马车出门,再帮我准备一些钓鱼的工具,你安排一下吧?” “是。王爷,您好久没去上陈师傅的课了,您看……” 哦,陈师傅是太后给卫曦找来的书画师傅。太后不想让卫曦心存大志,却也不想让卫曦耽于低级趣味的玩乐。她从不要求卫曦读书习武如何,却在卫曦大婚建府之后,给我塞了个专门教我书画的师傅。大概是想给卫曦培养个特长,免得他闲来无事学坏了。 我想了想,“明天去打猎,后天去上课吧”,我闲着也是闲着,学点什么也没什么不好。何况是太后的一片慈母之心,我真挺敬佩这个女人的。 “是,老奴这就去安排”,吴总管喜笑颜开的走了。 我摸摸头,我现在才十六岁,教育问题大概很让他们操心吧? 心满意足的洗了澡,回到书房看见鹤鸣端端正正的坐在昨天的位置上,好像从来没有挪开过一样。这人性情之端正沉稳,让我深感佩服。可惜了,他要是出身好一点,哪怕是能读书科举的平民百姓,早晚也能因为这性格而出人头地。 想着卫曦已经有了一点书画基础,我在书桌前坐下铺好宣纸,磨墨洗笔,然后一笔一笔的照着字帖写字。原本就没写过几笔毛笔字,后来甚至连笔也很少用了,更习惯在键盘上敲敲,然后用打印机打出来。所以我写毛笔字几乎没有自己原本的习惯,回忆适应卫曦的笔迹也就不是那么难了。 我写了一张又一张的宣纸,心里真正的安静了下来,让我十分享受这个写字的过程。原来虽然也宅着,但是心态十分浮躁,对人对事都没什么耐心,虽然喜欢宅着,但不是上网玩游戏,就是看片子,甚至不能忍受周围没有声音和网络。可是现在,我看花觉得花美,闻墨觉得墨香。好多因为浮躁而无心去听去看去享受的东西,被外界和自己磨钝了的对生活的触感,现在都重新敏锐起来了。 不知不觉的,我沉浸其中,直到张喜提醒我用饭的时候,我才放下了笔,检查自己写过的字,从最开始的生涩僵硬,到后来已经完完全全的写成了卫曦的笔迹。我也不琢磨着想成为什么书法大师了,写成这样够用就好。 “明天我想去打猎,你也一起去吧?” 鹤鸣迟疑了一下,“我去合适吗?”,他指指自己的脸。 他倒是一点也不避讳自己的伤疤,不过包成这个样子确实不好到大街上去,的确是会吓到行人的。我琢磨了一下,“没什么不合适的,在城内的时候坐马车,到了郊外行猎的时候,也没什么旁人了”,我也不会射箭,只是想骑着踏雪溜溜马,到时候找条河钓钓鱼,打猎的事情交给护卫就行了,“会骑马射箭吗?”他点点头,“会一点,不精通,恐怕打不着什么野味儿。” “那我让人给你准备马匹弓箭,你就随便玩玩吧。打不着东西也无妨,你等着吃就行了,就是出去散散心,天天待在王府里也挺闷的。” 他想了想,点头应了,“好。” 想想明天要去打猎,我下午就去了练武场射箭。虽然上手不难,不过卫曦原本就不怎么擅长这个,无论是臂力还是精准度都不怎么样。我玩了一会儿就丢开了。 然后开始看其他兵器。要知道在现代这些冷兵器是很少见的,刀枪剑锤斧等等一溜的摆在旁边,我把每个都拿出来玩了一会儿。 “王爷要想要什么兵器,库房里尽有好的呢。这些都是普通的,供王府护卫们平时练武用的”,张喜在旁边提醒到。 以后再去瞧吧,看这些我就觉得挺有意思的了。 “王爷若是想学武,可得好好找个师傅,不知王爷想学什么兵器?”学武?我暂时还没有这个念头,我向来四体不勤,一时兴起能坚持几天?再考虑看看吧。至于兵器,还用选吗?男人当然是用刀啦!用剑虽然秀气好看,可我不讲究这个。用剑哪有刀过瘾,要不战场上怎么都是用刀呢。其他兵器又太重,不方便。 有空还是先好好练射箭吧,起码要能打猎,这年头,也就这点儿娱乐活动了。 玩了一会儿兵器,我又重新回去练射箭了。现在无非是臂力眼力,至于活靶,我基本不用考虑了,现在肯定射不到。明儿我就是出去遛马的。踏雪是匹好马,哪能跟我一样成天窝着呢。 晚饭摆在了侧妃张氏房里,没有像我昨晚想的那样就是过来睡个觉。无论怎样,该做的我要做了,该交流的要交流,哪怕不那么顺畅。不能真把后院当成旅馆。这后院的女人,将来可能是我孩子的母亲,和我永远牵扯在一起,不能漠视她们的存在,就尽量做得好一点吧。 张氏是落魄世家的女儿,祖上有功勋有爵位,可是如今已经败落了。从张氏这一代往上数三代,他们家都没有出一个能挑大梁的男丁,都是纨绔子和上不了台面的。现在不过是守着爵位和祖产过日子。不过他们家的女孩儿一向教育的不错,她的一个姑姑还是先皇的一个嫔,她又进了我的王府,要不他们家也坚持不了这么久,早就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被皇家治罪了。 太后见她颜色不错,性情很好,就把她指给了我做侧妃。皇帝则是因为他们家满头的小辫子,随时可以收拾了,家里又没什么有出息的男人,所以对她嫁给我的事感觉所谓。 太后也觉得无所谓,她家里的事情也牵扯不到我身上,出嫁的女儿本就不算是张家的人了。就算她家倒了也没关系,反正太后看重的原本就不是她的家世。 张氏为人比范氏圆滑许多,我听说张家内里妻妾妯娌内斗的十分厉害,想来她也是从那样的生活里磨练出来的。 “王爷,尝尝妾身泡的新茶,合不合口?” “还行。” “要是王爷没什么事,我们手谈一局可好?” 手谈?围棋?我可没学过。就算卫曦会,这种东西又不像写字射箭那样简单,我要是现在下,肯定是个臭棋篓子。而且吃饱了之后大脑充血,我也不想动脑子。摇摇头,“改天吧,今儿有点累了,不想费脑子。”“那就看看我最近画的一幅画可好?”,她含笑道。 我点头起身,跟着她到了书桌旁坐下,看她展开了画卷。她画的挺好,我虽说不出个四五六来,但是看着感觉很好。卫曦别的没有,从小泡在蜜罐里,什么名画没见过?就算文不成武不就,但是眼光却是不低的。这张氏不过十六岁,这画技以卫曦的眼光看就觉得挺好,实在是天分很高了。 “怎么没有裱起来?” “妾身想先让王爷看看,要是王爷看着好,再让人去裱起来。要是不好,岂不是让人笑话么?” “这画不错。你也不用让别人送去裱了,明儿我要出门,顺便帮你送到书画店就是了。” “明儿王爷要出门?” “嗯,怎么了?” “也没什么”,她有些不好意思道,“前儿我那本《溪石集》不小心被水浸了。我的丫头在内院不好出门,托别人又怕买办弄不清楚……” “所以想让本王给你跑个腿?”,我笑了,想了想,“我明儿恐怕没时间逛书铺,不过我找人给你办了就是了。” “多谢王爷”,她含羞带怯的靠进我的怀里。 ……拉灯睡觉。 早上我神清气爽的离开了后院,心情比昨天早上要好许多。人心都是偏的,张氏会跟我主动交流,展现她的才华。会和我提些不难办的小要求,起码让我心里记挂着她的事儿。晚上的身体交流也有回应,让我不是一个人唱独角戏。还会隐晦的表达她对我的爱慕和崇拜,不论真假,至少满足了我一部分的虚荣心,没有人喜欢被漠视。 这些让我很难不觉得张氏比范氏可爱。 不过我毕竟不是十六岁的单纯少年,可爱归可爱,为了安宁的生活,一碗水还是要端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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