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凿 [集解]郑曰:“林放,鲁人。”包曰:“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于奢,不如俭;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 [唐以前古注]皇疏:“林放问礼之本”,问孔子求知礼之本也。“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重林放能问礼之本,故美其问而称之大哉也,故王弼曰:“时人弃本崇末,故大其能寻本礼意也。”美之既竟,此答之也。奢,奢侈也。俭,俭约也。夫礼之本意在奢俭之中,不得中者皆为失也,然为失虽同,而成败则异,奢则不逊,俭则固陋,倶是致失,奢不如俭,故云礼与其奢宁俭也。 易,和易也。戚,哀过礼也。凡丧有五服轻重者,各宜当情,所以是本。若和易及过哀,皆是为失,会是一失,则易不若过哀,故云宁戚也。或问曰:何不答以礼本而必言四失何也?答云:举其四失,则知不失即其本也;其时世多失,故因举失中之胜,以诫当时也。 就注意即所答四失从二,即是礼本也。 [朱子集注]林放,鲁人。见世之为礼者,专事繁文,而疑其本之不在是也,故以为问。孔子以时方逐末,而放独有志于本,故大其问。盖得其本,则礼之全体无不在其中矣。易,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畴。”在丧礼,则节文习熟,而无哀痛惨怛之实者也。戚则一于哀,而文不足耳。礼贵得中,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未合礼。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范氏曰:“夫祭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丧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礼失之奢,丧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随其末故也。礼奢而备,不若俭而不备之愈也;丧易而文,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俭者物之质,戚者心之诚,故为礼之本。”杨氏曰:“礼始诸饮食,故污尊而抔饮,为之簠、簋、笾、豆、罍、爵之饰,所以文之也,则其本俭而已。丧不可以径情而直行,为之衰麻哭踊之数,所以节之也,则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灭质,而林放独能问礼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黄式三《论语后案》:俭则有不敢越分之心,戚则有不忍背死之心,是礼中之本。 (清)宦懋庸撰《论语稽》:奢,仪节之繁。易者,变除之次。(易训变易之易。)俭者,太羹玄酒之真意。戚者,礔踊哭泣之至性。礼无仪节则失之野,丧不变除则失于哀。是故行礼于既献酢之后,有酧(chóu ,同“酬”)有旅,不觉遂至宾主百拜。居丧于既虞祔之后,有练有祥,不觉遂至以葛易麻。由俭而渐奢,由戚而渐易,斯亦人情之所必至。特春秋时酬酢往来,专尚繁文,而临丧不哀,至原壤敢为等木之歌,宰我且发短丧之问,则奢易而竟忘其本矣。夫子既大放之问,又曰与其奢易宁俭戚者,盖有感于时俗之言也。 辩说者,尤其于易字之解释,生出不同理解。然从文本言,礼讲奢、简,丧则易、戚,奢俭是讲排场,易戚则重点在感情。那么,释易为“和易”也就无可厚非;朱子释之为“治”,则是强调专注于丧礼仪式,而无哀伤之实。 本—有二义,一曰根本之本,一曰本末之本。以夫子之应答观之,此处之本,当举本末之本为义。若以根本言,则奢俭易戚,皆礼之文而已;而夫子以“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答之,其意即礼可奢,丧可易,而宁字方有着落。 度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是与孔子强调通过伦际定义人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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