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栏目内容出自考哥团队出品的2015年卷一背诵精华资料,每天选择1个科目的一个知识点进行推送。 【经济法】—各机构老师必背讲义汇编部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不正当竞争行为:7种 (三)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1.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行为主体。①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②其他经营者如果受指使从事诋毁商誉的,可以构成共同侵权。③经营者利用新闻媒体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时,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3.行为方式。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如果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商誉。 4.主观心态为故意。 5.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如果捏造、散布的虚假事实不能与特定的经营者相联系,商誉主体的权利便不会受到侵害。 6.需注意“对比性广告”这一宣传方式。对比性广告是以市场上所有的同一类竞争者为诋毁对象,此时仍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因为属于诋毁对象特定。 (四)商业贿赂行为行为方式: 帐外、暗中给予回扣、折扣或佣金 【经济法】—历年真题提炼的知识点部分 1.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只能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4. 银行的不良贷款是指呆账贷款、呆滞借款和逾期贷款。其中呆账贷款是指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确认为无法偿还,而列为呆账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两年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经终止、项目已经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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