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主要涉民收费项目及标准 2016年3月15日发布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取标准 | 备注说明 |
一 自 来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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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
第一阶梯2.2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3.3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6.60元/立方米 |
北三区及富区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0(含本数)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150(不含本数)立方米以上-255(含本数)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255(不含本数)立方米以上 |
2 |
低保户用水 |
第一阶梯1.30元/立方米超过部分2.20元/立方米 |
3 |
居民用水 |
3.40元/立方米 |
梅里斯区 | 4 | 低保户用水 | 2.60元/立方米 | 5 | 居民用水 | 3.40元/立方米 |
昂昂溪区 | 6 | 低保户用水 | 2.40元/立方米 | 7 | 居民用水 | 2.70元/立方米 | 碾子山区 | 二 污水 | 8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0.80元/立方米 |
北三区、富区、碾区,低保户免征 | 9 | 居民污水处理费 | 0.80元/立方米 | 三电 |
10 |
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 第一阶梯0.510元/千瓦时 |
1.月用电量≤170千瓦时,年用量≤2040千瓦时。 2.月用电量171至260(含),千瓦时,年用量2041至3120(含)千瓦时 3.月用电量高于260,年用量高于3120千瓦时 | 第二阶梯0.560元/千瓦时 | 第三阶梯0.810元/千瓦时 |
11 | 居民电采暖电价(平) | 0.510元/千瓦时 | 平段17小时,除谷段外均为平段;谷段7小时,22.00—5.00点。2009年以后采用电采暖用户(没有供热设施的)在采暖期不执行此项收费标准,按照居民电价执行,不实行阶梯电价 | 居民电采暖电价(谷) | 0.255元/千瓦时 |
四 气 |
12 |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 第一阶梯2.4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2.8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3.60元/立方米 | 北三区及富区、昂昂溪区 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260立方米(含本数)及以下部分;第二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260立方米(不含本数)至500立方米(含本数)部分;第三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500立方米(不含本数)以上部分 居民采暖用气:未单独装表的,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3080立方米(含本数)及以下部分;第二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超过3080立方米部分。单独装表的,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2820立方米(含本数)及以下部分;第二阶梯用气量每年每户超过2820立方米部分 |
13 |
低保户用气 |
第一阶梯1.66元/立方米 超过部分执行2.40元/立方米 |
五 热 | 14 | 居民用热 | 27.00元/平方米 | 按建筑面积含分摊面积计价 | 15 | 低保户用热 | 24.00元/平方米 | 低保户个人承担50% | 16 | 居民计量供热价格 (两部制) | 10.08元/平方米 | 基本热价,按供热面积计算 | 0.102元/千瓦时 | 计量热价,按计量表数计算 |
六 盐 | 17 | 粉碎洗涤盐 | 1.50元/袋 | 500克装 | 18 | 精制盐 | 2.00元/袋 | 350克装 | 19 | 海藻加碘盐 | 2.00元/袋 | 400克装 |
20 |
多品种盐 |
2.00—18.60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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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00克装 |
七 医疗服务 | 21 |
挂号费
| 0.50元/人、次 | 一级医院。(急诊2.00元) | 1.00元/人、次 | 二级医院(急诊2.00元) | 1.00元/人、次 | 三级医院(急诊2.00元) | 22 | 一般诊疗费 | 10.00/人、次 | 指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项目。挂号、诊查、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
23 |
普通病房床位费 | 三级医院甲12元/床日 | 三级乙11元,三级丙10元。 | 在此基础上有加价的,详见黑价联字[2005]60号 | 二级医院甲9元/床日 | 二级乙8元,二级丙7元。 | 一级医院甲9元/床日 | 一级乙6元,一级丙4元。 | 24 | 病房取暖费 | 普通病房3.5元/床日 | 高档房床面积≤6㎡的3.80元,大于6㎡的4元 |
25 |
病房空调降温费 |
3.5元/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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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医疗价格改革 公立医院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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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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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费 |
救护车费30元/次 | 10公里为基价里程,超里程加3元/车公里 救护车候时费:等候时间在30分钟之内不收费,超过30分钟的每超10分钟加收5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 | 抬担架费40元 | 1—4层为40元,4层以上每层加2元 | 运尸费100元/具 | 院前急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诊疗费用,按照现行医疗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取标准 | 备注说明 |
八 交通 |
24 | 城市公共汽车票价 | 公交大客车1.00元/人次 |
| 公交中小客车1.50元/人次 |
| 学生通用月票 | 学生通用月票:20元/张 |
| 职工通用月票 | 职工通用月票:40元/张 |
| 25 | 标准型出租车运价 普通型出租车运价 | 白天基本租费: 普通型6.00元/3公里 标准型6.80元/3公里 燃油附加费每乘次1元 | 夜间基本租费(晚22 时到次日早5时): 普通型6.80元/3公里标准型7.60元/3公里 燃油附加费每乘次1元 | 计程(公里)租价: 车公里租价:普通型1.50元/公里;标准型1.70元/公里;基价公里:3公里 |
九 旅游 | 26 | 明月岛景区门票价格 | 10元/人次 |
| 28 | 扎龙景区门票价格 | 旺季65元/人次 | 旺季:5月1日—10月31日 | 淡季45元/人次 | 淡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 十房产 物业 | 29 | 房屋交易手续费 | 新建商品房2元/平方米 | 按建筑面积收取 对小微企业免征 | 存量住房4元/平方米 | 房产 物业 | 30 | 居民租住公房租金 | 1.2元/月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计价 | 31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一类地区6.30元/㎡(建筑面积)、二类地区5.80元/㎡(建筑面积)、三类地区5.50元/㎡(建筑面积)、四类地区4.10元/㎡(建筑面积),五类地区照四类地区执行 | 按建筑面积计价,并轨前,廉租房租住的住户仍按原标准执行;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特困群体按相应的优惠政策执行。 | 32 | 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 保障性住房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一级物业小区0.90元;二级0.70元;三级0.45元;四级0.30元;非等级住宅区0.15元。非保障性住房执行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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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电 视 |
33 | 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城镇居民收视用户 | 农村居民收视用户 | 1.第一终端免费配置机顶盒和智能卡并负责维护 2.第二及以上终端,机顶盒和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 3.⑴老红军、老红军遗孀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免收当年第一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从第二年开始,第一终端收视维护费优惠为每月16元 ⑵民政部门认定的五保户第一终端优惠为每月10元。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用户,数字电视第一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为每月16元。安装第二及以上终端的用户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 24元/月(第一终端) 8元/月(第二终端) 6元/月(第三及以上终端) | 22元/月(第一终端) 6元/月(第二终端)
| 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工料费 | 180元(第一终端) | 30元(第二及以上终端)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取标准 | 备注说明 |
| 十二环卫 | 34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0.5元/人、月 | 仅限北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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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各种证照 | 35
| 结婚证书 | 9元/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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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离婚证书 | 4.5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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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居民身份证(二代) | 20元/证 | 申领换领 |
| 补办二代居民身份证 | 40元/证 |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 38 |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 初领20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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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领30元/张 |
| 39 |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 住房80元/件 | 含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 |
| 补办房屋所有权证书 | 每增加一证10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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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普通护照 | 200元/本 | 新办新版(因私) |
| 200元/本 | 补发护照 |
| 41 | 犬类登记注册费 | 每年每只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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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教育 |
42 |
高 中 | 学费、省重点校 | 30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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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市重点校 | 25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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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费、普通高中 | 15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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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体育活动费 | 1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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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饭费 | 5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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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费 | 1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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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费 | 每两套150—190元 | 每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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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等 职 业 | 补发证件 | 10元/证 | 各种证件 |
| 补发学生卡 | 15元/卡 | 各种学生卡 |
| 复印资料 | 0.5元/张 | 讲义、试券除外。 |
| 小球活动 | 10元/生.小时 | 利用体育场馆 |
| 大球活动 | 5元/生.小时 | 利用体育场馆 |
| 游泳 | 10元/生.2小时 | 利用游泳馆 |
| 课余上网 | 1.5元/小时 | 教育活动安排除外。 |
| 学生浴室 | 3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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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教育 |
44 |
义 务 教 育 | 文体活动费 | 小学7元初中8元/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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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饭费 | 5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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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费 | 每两套110—140元 | 每生二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 |
| 校服费 | 每两套140—170元 | 每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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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公 办 幼 儿 园 | 保教费 | 示范园580元/生.月 | 寄宿制幼儿园保育费可在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 基础上上浮50%;半日制下浮50%。托幼一体化公幼儿园保育费对3周岁以下幼儿上浮30%。(退费规定按黑价联[2014]70规定执行) |
| 保教费 | 一类园400元/生.月 |
| 保教费 | 二类园210元/生.月 |
| 保教费 | 三类园160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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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民政 |
46 |
殡葬 基本 服务
| 尸体接运费 | 普通车120元/次 | 高档车自选。 |
火化费 | 220元/具 |
| 190元/具 |
| 160元/具 | 城市低保居民、领取国家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自 |
骨灰寄存费 | 低档10—20元/年 | 然灾害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凭证明按正 | 中档40—60元/年 | 常标准的50%收取殡葬基本服务费。 | 高档80元/年 |
| 尸体冷存费 | 50元/具/天 |
| 47 |
延 伸 服 务
| 1、遗体短运费 | 轿车50元/次 | 微型面包车免费。 | 2、抬尸服务 | 特殊情况80元/次 | 异型、腐烂遗体200元/次 | 3、纸棺 | 中档纸棺220元/只 | 高档纸棺市场调节价。 | 4、遗体化妆 | 一般50元/次 | 轻微异型60元/次 | 5、遗体消毒 | 一般遗体消毒40元/次 | 异型、腐烂遗体消毒200元/次 | 6、遗体清洗 | 遗体清洗50—100元/次 |
| 7、休息室 | 普通休息室50元/次 | 免费休息室提供塑钢椅,普通休息室提供木椅。 | 休息室 | 中档休息室100元/次 | 高档休息室市场调节价。 | 十五民政 | 48 | 延 伸 服 务
| 8、遗体告别 | 小厅300元/次 | 大厅400元/次 | 9、宗教告别仪式 | 小厅500元/次 | 大厅600元/次 | 10、花圈租赁焚烧 | 租赁、焚烧各10元/只 | 2馆(富区)3馆(碾区)4馆(昂区)5馆(梅区),此4区收费标准不高于1馆,大部分标准低于1馆,详情请查阅齐价联字[2013]2号文。
说明:最低消费为826元。其中:普通面包车遗体接运120元,遗体冷存三天150元,遗体火化费220元,纸棺220元,骨灰盒96元,装骨灰用具20元。 | 11、花圈车租赁 | 50元/次 | 12、挽联 | 8元/付 | 13、焚烧遗物 | 15元/次 | 15、摄影 | 3元/张 | 16、祭祀 | 5元/次 | 17、捡装骨灰服务 | 100元/次 | 18、火化证明 | 10元/套 | 19、骨灰盒 | 150元以下加价25% | 中高档市场调节价。 |
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站码头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首小时 | 首小时后每一小时 | 小型车 | 3元/台 | 2元/台 | 中型车 | 4元/台 | 2元/台 | 大型车 | 5元/台 | 4元/台 | 特大型车 | 6元/台 | 5元/台 | 摩托车 | 2元/台 | 1元/台 |
注:免收前30分钟(含)停车费,自第31分钟开始至第60分钟为首小时。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不足1 小时按1小时计算。 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首小时 | 首小时后每一小时 | 小型车 | 3元/台 | 2元/台 | 中型车 | 4元/台 | 2元/台 | 大型车 | 5元/台 | 4元/台 | 特大型车 | 6元/台 | 5元/台 | 摩托车 | 2元/台 | 1元/台 |
注:1.进入医院就诊患者的机动车辆凭当日门诊收费专用票据、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免收停车费。2.免收前30分钟(含)停车费,自第31分钟开始至第60分钟为首小时。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不足1 小时按1小时计算。
政府投资建设或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车场
及道路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公 共 停 车 场 及 道 路 泊 位 | 停车区域 | 车辆类型 | 首小时 | 首小时后每30分钟 | 一 类 区 域 | 小型车 | 4元/台 | 2元/台 | 中型车 | 5元/台 | 2元/台 | 大型车 | 6元/台 | 3元/台 | 特大型车 | 7元/台 | 4元/台 | 二、三轮机动车 | 2元/台 | 1元/台 | 二 类 区 域 | 车辆类型 | 首小时 | 首小时后每一小时 | 小型车 | 3元/台 | 2元/台 | 中型车 | 4元/台 | 2元/台 | 大型车 | 5元/台 | 4元/台 | 特大型车 | 6元/台 | 5元/台 | 二轮、三轮机动车 | 1元/台 | 1元/台 | 三 类 区 域 | 车辆类型 | 首小时 | 首小时后每一小时 | 小型车 | 2元/台 | 1元/台 | 中型车 | 3元/台 | 1元/台 | 大型车 | 4元/台 | 3元/台 | 特大型车 | 5元/台 | 4元/台 | 二轮、三轮机动车 | 1元/台 | 1元/台 |
注:1.政府投资建设或占用城市公共道路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实行区域、车型差别政策。2.区域划分:一类区域:街路外侧建筑物前光复街、丰恒路、永安大街、新化路、龙安路、平安南街、龙华路、景新街、龙沙路、卜奎大街、全福路、西二道街、公园路所围合的区域。二类区域:街路外侧建筑物前文化大街北端点、中华西路、中华路、站前大街、龙华路、和平西街、南马路、民意路、合意大街、文化大街北端点所围合的区域。三类区域:除本条所定一、二类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三类区域。3.道路停车泊位免收前15分钟(含)停车费,自第16分钟开始至第60分钟为首小时。其他停车场、停车泊位免收前30分钟(含)停车费,自第31分钟开始至第60分钟为首小时。首小时后一类区域按每增加30分钟为1个计费单位,不足30钟按30分钟计算。二类、三类区域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按1个计算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4.采取计时方式收费的停车场,一类区域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40元,二类区域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20元,三类区域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15元。超过24小时的,按标准重新计收。 机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 | 各种类型的机动车 | 6小时以内 | 超过6小时至24小时 | 超过24小时的按标准重新计费 | 5元/台·次 | 8元/台·次 |
注:1.以车辆停放次数为计费单位。2.为乘客提供便利,在规定位置等候旅客的出租车和接送旅客即停即走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费。来自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齐政办发[2015]86号) 旅游景点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 | 小、中型车 | 5元/台·次 | 大型车 | 10元/台·次 | 特大型车 | 15元/台·次 | 二轮、三轮机动车 | 2元/台·次 |
注:以车辆停放次数为计费单位。 交通违法肇事专用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 | 客运 车辆 | 小型车(含二轮、三轮机动车) | 10元/台·日 | 中型车 | 15元/台·日 | 大型车 | 20元/台·日 | 特大型车 | 25元/台·日 | 货运 车辆 | 小型车(含三轮机动车) | 10元/台·日 | 中型车 | 15元/台·日 | 大型车 | 20元/台·日 | 特大型车 | 25元/台·日 | 15吨以上(40英尺以上集装箱) | 30元/台·日 |
注:1.以车辆停放日为计费单位。每日为一个计费单位,时间为24小时(含),每超过24小时按一个计日单位累计计算。2.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发生故障等原因依法被暂扣、扣押的车辆,在法定处理时限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此表解释权属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表中价格和收费标准会因政策变动而变化,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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