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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才能尽孝

 濒江临海 2016-03-19

中国自古重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些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孝,居“八德”之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春节刚过,许多党员干部都有类似经历,回家过年,老人总会叮嘱,要廉洁奉公,千万别犯错误,让家里人担心。这是家风、是家教,也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因为,对党员干部而言,尽孝尤需守纪保廉。

孝,是恭顺,是“听妈妈的话”。传统文化里,孝与廉一直密切相关,过去当官讲究“举孝廉”,孝与廉是放在一起的。谁家父母都惟愿儿女遵纪守法,不沾污点,家庭平安和美。从包拯“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到司马光“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廉都是顺父母意的体现。

孝,是赡养,但不义之财换来的山珍海味有违孝道,父母受之亦内心不安。一位副部级干部在接受纪律审查期间,说起自己有次带老父亲去赴宴,吃饭回来父亲非要掏出2000多块钱自己把饭钱付了,想想父亲这是在以行动教育、提点自己,自己却没有听父亲的话,回忆起来一直痛心疾首。

孝,是陪伴,可犯了错不能伴于父母身旁又何谈尽孝。有干部在过年期间被组织审查,90多岁的老母亲天天问怎么不回来过年,全家想方设法找借口瞒着母亲。河南省内乡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丁甲珍卖官被判15年,母亲精神失常,整天在村头呼唤“珍儿,回来哟!珍儿,回来哟!”何等凄惨。

孝,是赢得好名声,让父母脸上有光,而不使其蒙羞。《弟子规》说,“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贪腐是失大德,这样做就等于让父母在街坊邻居中抬不起头,是子女对老人最大的不孝。

孝,是规规矩矩,不惹麻烦,不给父母找事。仗着父母有权有势,到处顶着 “我爸是XX”的名义讲特殊、拉关系、谋私利,纯粹是“坑爹”。如果真孝顺,就不会利用父母的权势违法乱纪,把自己的父母陷入不仁不义之地。

孝的这几层含义,无一不与遵规守纪密切相关。东汉孔奋任职富裕县姑臧,做事以规范或伦理为准则,从不贪占私用,清廉自守、受人敬重,其事母极孝,自己和妻子粗茶淡饭,却寻求珍膳奉母,孝廉美名为千古传颂。这才是对老人的孝敬、对家族的贡献、对祖上的负责。东晋陶侃早年在浔阳做鱼梁吏时,托人捎给母亲一罐鱼,其母非但不受,还责备:“当为吏,以官物遗我,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大老远表孝心,却让母亲担惊受怕,质疑来路不端。他从此慎独慎微,遵规守矩,终成一世清名。

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说,“一个人如果使自己的母亲伤心,无论地位多么显赫,无论多么有名,他都是一个卑劣的人。”“别犯错误”的叮嘱、“奉公守纪”的提醒,是亲人厚重的期待,是对家庭完整、幸福的呵护。党员干部当谨记,守纪也是尽孝,你的顺当和平安,是对父母的最好回报,对子女最好的馈赠。把孝和廉的传统文化精髓,一代代传承下去,就是最好的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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