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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结婚 人财两空

 赵东华 2016-03-20


    徐成

    借婚姻骗财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北戴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又审理了一起借婚姻之名骗财的案件,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千万要慎重对待和处理婚姻大事,莫因“急于求成”上了当。

    陈某现今35岁,多年未找到满意的伴侣,很是着急。2009年3月初,陈某经山东人赵某介绍,认识了房某。房某称其老家在山东省阳谷县,父母早已去世,有个姐姐在外打工,也联系不上,如果陈某给她17000元的“彩礼”,她就同意与陈某结婚。陈某认为房某索要的“彩礼”过多,后经媒人再三劝说,也就同意了房某的条件。房某与陈某刚认识不到几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也未举行婚礼仪式即开始共同生活。但仅过了一个星期,房某就携“彩礼”款不辞而别,至今下落不明。

    陈某无奈,以房某借婚姻骗取钱财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答复不构成受理条件,其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依法公告送达,按规定时间开庭缺席审理,并依法做出判决,准予陈某与房某离婚,同时公告判决结果,但那些彩礼钱却已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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