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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下月起正式施行,这些变化你必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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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车主或准车主们看过来!下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施行。新交规虽不涉及记分变化,但同样值得关注哦。

一次性参加科目二、三考试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45处修改。比如,针对驾考进入“互联网+”时代,139号令增加了一条——车管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此外,“一天考完场考和路考”也成为现实。具备条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预约并参加科目二、三的考试。

自学直考须用专用标识

根据139号令规定,实行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驶证自学直考的地方,申请人可以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管理制度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要进行自学直考的,车管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今后换证不用回发证机关

4月1日后,换证将不用回发证机关。根据新交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管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管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管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管所申请换证。

此外,对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内陆居民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也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这些要点你值得关注

一、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牵引车准驾车型(A2)。

二、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三、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从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可以去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意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采编自华龙网;新合川报 编辑 罗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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