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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围绕“五个清单”推进作风转变

 宁爱唯 2016-03-23

  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开展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着力解决乱作为、不作为、不懂规、不守纪、不会为的问题。

  权力清单,让为官者不再任性。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地筑笼、织网,实现厘权、制权、公开、防控、惩处、为民六位一体,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依照相关法规和“三定方案”,梳理、制作出各县区、各单位职权目录,明确了权力名称、权力类别、权力内容、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并将《职权目录一览表》公布于各县区、各单位网站、公示栏上,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清单,给“为官不为”者加上“紧箍咒”。有权必有责任。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山市着力在细化任务、提高认识、督促落实、严肃追责上下功夫。列出《保山市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保山市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从责任内容、具体要求、责任依据和完成时限等方面细化,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形成静态清单;列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将全市任务分到市直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分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人。县、乡两级参照分工情况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形成动态清单,让“为官不为”者没有立足之地。

  负面清单,设置“红线”倒逼领导干部转作风。领导干部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列出“负面清单”,给各级领导干部亮明“底线”,设置“红线”,内容覆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用权、用人、办文、办会、接待、外出、下乡等领域,为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工作作风划出了明确的“界限”。对触碰“红线”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查处,保障了各项制度得到有力执行。

  问题清单,“把脉问诊”发现问题一抓到底。“问题清单”就是将千头万绪的工作汇合到一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线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任务分工中,纪检监察机关既突出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越位,也积极将自己摆“上阵”,不缺位,在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上做好表率。同时,着力抓好督促、指导、收集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详细掌握“问题清单”动向,发挥了协助员、主力军、示范者、督促人等多种作用。

  项目清单,使责任人履职不懈怠。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项目投资的软环境建设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总抓手,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定位,把项目申报、审批作为重大项目监督检查的“入口”,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在项目挂钩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履职尽责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情况上。通过发现问题——弄清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反馈解决问题的流程,紧紧围绕项目进展情况,提醒、督促和问责相关责任人。(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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