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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穿越塔斯马尼亚Overland国家公园指南

 听雨Ophelia 2016-03-23

今天献给大家的这篇巨作,是一篇中文世界里前所未有的(英文的资料也少见如此全面的),对于位列世界十大徒步路线之一的塔斯马尼亚 Overland国家公园,非常详尽的游记,作者单人无向导重装历时6天完成了这程美到极致的奇幻之旅


文章里除了详细记录具体的行程,也描述了作者游走仙境之间,迷路遇险自救,与路上的小动物和路人们互动的有趣情节,更记载了他对于徒步,对于生活,对于探寻自我的感悟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请自觉停止往下读

内有高清无码全身果照难道我会告诉你?


作者孙博,英文名Bill,初见面时略显腼腆,接触多了你会折服于他丰富的阅历,渊博的知识,乐观积极却又平和的心态,更何况这又是一枚单身小鲜肉


除了徒步、爬山,他也钟情于潜水,皮划艇等各种户外运动,也擅长带引户外新人们找到入坑的法门,兼任【南洋贱队】大副,也是【大话皮划艇】系列文章的共同作者之一


这次我们想来一个新的玩法,本周三晚上20:00,我们将举办一场线上分享会,由Bill来回答玩咖们的问题,你想知道的一切,他都会为你解答,文末有分享会报名方式,千万不要错过哦~



自序


穿过荒原和森林,越过高山与湖泊,我听到风穿行于原野的自由,溪水滋润树木的温柔。我看见晨曦落花如雨,夜晚星河流转。大自然的生死起伏,片刻不息。

-- 2016年2月,Overland百年记行



情人节前的下午,圣克莱尔湖畔,斜照的太阳撒了一湖闪闪发亮的星。


我眯着眼一边欣赏美景,一边从 Overland终点晃悠出来,沿着辛西娅湾徘徊至访客中心,一瓶雪梨 Cider加冰淇凌,再在护照上一丝不苟的扣下个 Overland百年纪念章。


六天单人重装穿越塔斯马尼亚 Overland之旅,算是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Overland Track (下文简称OT), 这条路是圈外人知之甚少,圈内却如雷贯耳的徒步路径,曾同时入选 National Geography 和 Lonely Planet 的世界十大步道


穿越这条被列为世界遗产的步径大概要5-9天(65公里主线-120公里完整线)。沿途经过湖泊、森林和峡谷、高山和荒野、美丽的瀑布,以及陡峭的石峰。除了对体力的挑战外,沿这条路径徒步也是一次与大自然的真正交流。


最早听到这条路是在一次徒步群的讨论里,博士毕业回国当导游的徐彬提起来的。那时候我刚刚完成了 EBC徒步(尼泊尔珠峰大本营,对这条有背夫有向导的“旅游胜地”感觉有些不太满意,过度的商业旅游气息,让我始终缺少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感觉。所以当开始物色下一条路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无背夫无向导。


后经一年的准备,身体,装备,经验,知识技能相继到位,思量着来年2月初,正值南半球盛夏,把这条线走了。行程计划了六天,到时根据实际情况,能走多远走多远,不想,最后几乎刷完了全线。


后知后觉,这可能是中国人第一次单兵穿越 Overland国家公园,走进 Pine Valley并登顶 Acropolis山,亦可能是国人第一次不按规定线路走,并选用了多个应急宿营点和使用溪流补水点,还腐败的背了一只大烤鸡




六天走下来的大致轨迹图,从北至南贯穿 Overland,并完成了 Pine Valley


2015年10月,OT一开放预定,我就开始纠集小伙伴们报名了,半个月过去,雷声大雨点小,愣是没找到靠谱队友。也好,一个人自在。


11月,在网上抢到了2016年2月7号的最后一个名额 (OT每天向全球只开放34个入园名额)。那天是大年三十,新加坡放假两天,加上前后的两个周末,我又请了四天假,一共十天,妥妥的!


12月底买了机票,新加坡 -> 墨尔本 -> 朗塞斯顿 -> OT徒步 -> 霍巴特 -> 墨尔本 -> 新加坡



1
初到墨尔本,相恋墨尔本


散步在墨尔本街头,印象中已经忘记等了多少年,太阳再次从令人舒适的角度照过来。街道并不拥挤,晚夏的风吹来,一下子就带走了我多年在赤道上积累的燥热。


我两手插兜,在街道边成排的梧桐树下慢慢走着,梳着辫子的有轨电车从古老的教堂前经过,消失在城市街道尽头的暮光里,那是我北方家乡才有的特色。情侣们手牵手走在树荫下,我情不自禁的端起来相机,像再次看见初恋一般,痴痴地按下了快门。


生活就是这样简单,喜不喜欢一道风景,端起相机,透过取景器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就知道了。



惊喜远不止于此,因为澳大利亚禁止外来食品入境,所以这次我并没有携带补给。六天徒步吃什么,心底紧张不言而喻。


一路忐忑,转到了唐人街,看到街角有间亚洲超市,决定进去转转,货架上的辣条立刻捕捉了我的眼神,居然有这样的神货,还找到了新加坡特有的 lasa面,辣椒螃蟹面,简直喜出望外!后又买到了牛肉干,卤蛋,泡面,板栗子,味噌汤。


六天的补给算是解决了一大半。




购完物顺路一直逛来到了 Ereka Sky Deck,还偶遇了一群中国妹子,搭讪之余,有了第一张肖像照。



第二天早上七点,告别墨尔本,飞向澳洲的心形岛-塔斯马尼亚



2
朗塞斯顿补给,大年三十进入 Overland


上午十点到了朗塞不敢懈怠,在 Rays买了气罐,脱水午餐,脱水蔬菜,标准徒步早餐(面包、花生酱、燕麦、奶粉),下午两点大功告成。在市区的公园逛逛,吃了根塔斯马尼亚大号冰激凌,街头的樱桃草莓尝了个遍,心满意足。


次日清晨6点就醒了,在 shuttle bus来旅店接我们之前,逛了逛超市,想到今天是年三十,年夜饭怎能亏待自己,于是买了只大烧鸡和草莓背在身上。再加上之前在墨尔本华人超市买的各色小吃,7天的口粮,背包重量达到了虐人的21公斤。


8点上了Bus,三个半小时的车程,一路的 Windows壁纸风景到了 Overland公园大门口。登记领取通行证之后,2月7日中午12点整,正式入园。


之所以记得这样清是因为入园后走了没几步,看见一对老外游客,又瞥了一眼手表,于是打了句招呼:“Good Afternoon”,老外一愣,再一看手表,“Good afternoon. Good Job!” 双方都哈哈大笑起来。当时的时间是12:01分。


入园后刚开始是一路的大荒原,坡度缓慢向上,植被密集,大部分是纽扣草,像是蓬着头发的孩子,肆无忌惮的生长着。


因为对外开放一日游,从 Overland北侧的摇篮山入口一直到摇篮山脚这段路上人挺多的。当时哥也和三墨尔本老外结了组,因为同住 Batman Fawker Inn,又是同一班 Shuttle Bus来的 Overland,遂自称 Batman Team





烈日当头,走了没多久哥就后悔了。


事先通过看地图,已经知道今天有强烈的海拔上升,但是我没想到塔斯马尼亚的天这么热,和新加坡一样不差上下,午间巨大的太阳炙烤着荒原,地表植被上方空气蒸腾着,像火上的平底锅。


一路重负爬山,汗顺着鼻尖往下滴答,止不住的想多喝水,这就是当吃货的沉重代价啊!




汗流浃背的爬升到山脊,脚步松快,心情也放松起来。山脊的风吹起来毫无遮拦,瞬间凉快了下来。


头顶蓝天,脚踏山脊,山下的陨坑湖一片蔚蓝嵌在山野的碧绿里,灵魂之自由,如当下视野之开阔。偶尔有大朵的云从天上飘过,在脚下平缓的土地上投下一片片移动的光影。


山脚的湖根据此刻得到的是云的影子还是天的颜色而在几分钟内显出截然不同的样子来,忽而灰暗阴森,忽而蔚蓝闪耀,令人着迷。




一路穿行在自由的原野,不一会儿就到了摇篮山脚下的 Kitchen Hut,此处是普通游客的终点,亦是徒步者真正的起点。把大包放在了 Hut,简单吃了路餐,补了水,开始了摇篮山攀登之旅。





摇篮山 (Cradle Mountain) 需要先徒步再抱石 (攀岩运动的一种形态),有些人爬了不到三分之一就放弃了,哥之前以为这是个徒步山,计划行程时也没想到难度会这么高,甚至有几处基本就是垂直的岩壁,要一路手脚并用引体向上爬上去。



接近70度的冰川砺石山体


恐慌大大减慢了爬升的速度,其实这难度在攀岩界最多算个3,中间我还迷了路,卡在岩壁上上下不能,好在有惊无险。


乱石嶙峋中还是有路标的,公园管理者在大石头上凿出一个个小洞,将金属杆插在洞里指明方向,任凭你发挥聪明才智在大石头上跳来跳去,没有限制。但如果偏离正确路线太远,马上会发现路一下子难起来。


在肾上腺素的一路刺激下,约莫两个小时我终于登顶。顶部有个铜刻大圆盘,从圆盘上面可以看见 OT的每一座山。




被古老冰川蚀刻的荒原,在摇篮山顶一览无遗,天上的白云在山谷里投下自己的影子,使得这片大地更加光怪陆离


摇篮山对面就是孤零零的巴恩断崖,整个塔斯马尼亚的山地都受到了亿万年前古冰川的影响,摇篮山也是冰川运动的结果之一。那条从圆润到嶙峋的分界线正是一万多年前的冰川线。线下巨大而缓慢移动的冰川顺坡而下把原来陡峭的石头磨平,而露在冰川上面的山顶则保持了原貌。这样的山顶在地貌学上有个专门的名词——冰原石。


山谷处由于冰川消融后退,形成了U型谷和冰蚀湖,后面我们将经过的水仙河谷圣克莱尔湖就是两者的典型代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力,令人惊叹



在山顶休息了一会儿,开始下撤,下的时候要比上的时候容易的太多,像幼儿园的小朋友滑滑梯一样,一路从大石头上往下粗溜,摇篮山往返近三个小时完成,精疲力尽。



从山上下来,五点多了,看看水袋,剩下了大约0.3L,游人们也就此绝断。估计从此到 Waterfall Valley营地,还有约两个小时的时间,一路都是山脊,并没有补水点,好在心知营地的位置,并不紧张。


风景还是绝佳的,一路都是望着巴恩大断崖前行,背景总离不开它,前景却是不断地变换着,时而走入高密的灌木林,时而穿行于开阔的山野,远处银白枯死的树林,脚下娇嫩的小花,山和云倒映在水洼里。


这一切都让人目不暇接,以为自己穿行于魔戒中的征途里。



就这么忍着渴,到了第二条支线:巴恩断崖,此处离 Water Valley营地还有1小时。当时已经晚上七点,考虑到水源也已绝断,4个小时的巴恩支路,断然是不敢尝试的,于是奋力前行。


没多久,山势陡然转下,一路大台阶下山,看样子快要到营地了,烧鸡的味道不时从包里渗透出来,我忍着腿部的疼痛,一想到到营地就能大口地撕鸡吃了,激动的快要流泪了。这时候另外三个人也断水了,于是我们四个人一路奔跑蹦跳着往山下营地冲。


夕阳下的远山孤影,女队友Sam和巴恩断崖


晚上7点50分,刚进入营地区,就有一只沙袋鼠在等我 (Wallaby, 一种身材矮小的萝莉型袋鼠),好激动,这是哥第一次在野外看见这种动物。


Overland的护林员守在路口,给我们讲了基本事项,这才知道,Tasmania的水质纯净,绝大部分地方的水都可以直接饮用,不用净水。



在集水罐迫不及待的咕嘟嘟灌了有约么半升水下肚,甘凉清爽,终于杀死了心头的渴死鬼。然后借着快要落山的夕阳,很嚣张的掏出大烤鸡和草莓来,在营地上狼吞虎咽起来。


香味迅速聚集了周围的徒步者,估计他们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带烧鸡来徒步,也钦佩我为吃而重负的勇气,纷纷拍照记录。




此后的几天里,作为 Trail上面唯一的 Asian,哥背大烧鸡的故事广为流传,以至于有老外跑过来问我:你是不是那个背烧鸡男孩,还有没有烧鸡吃了


侃大山的时候,跟他们说了我住新加坡,来过新加坡老外们纷纷问我会不会做辣椒螃蟹,于是我从包里掏出了大杀器:辣椒螃蟹面!当场就有一英国妹子开玩笑说老公不要了,要跟我走。


风卷残云消灭了两个大鸡腿,两个鸡翅膀,和草莓,只剩下了一个鸡胴体躺在塑料袋里。突然觉得有点噎,决定煮锅味噌汤喝。起身去打水,水源就在百米之外,为省事就没收拾东西。


打水回来的路上,看见一只袋熊,圆滚滚的大屁屁一扭一扭的,实在性感,看到我之后显然受到了惊吓,埋头往木板栈道下面钻去,可惜屁屁太大,卡在了外面。当然,这个蠢萌的家伙大概以为头钻进去看不进我了就安全了,屁屁继续在外面撅着。


我站在它头上方的木板上和它僵持着,敌不动我也不动,本来想用手戳它屁屁一下来的,可是想了想,如果因此给袋熊们留下人类好变态的印象,必为大伙所不齿,遂又把手缩了回去。



此时已经八点半多了,天色迅速变暗,和蠢萌袋熊僵持了几分钟,败下阵来。走回营地,还没到帐篷边上,就吓了一大跳,一只大袋鼠正在贼头贼脑的翻着我的包,因为手短,所以不得不借用脑袋拱,好气又好笑。


怕吃的被盗,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准备与它搏斗,据说袋鼠是搏击好手,打的一手天马流星拳,不时凌空飞踹更是绝杀。好在这只袋鼠胆小,被我的突兀吓得不轻,飞似得蹦跳着消失在荒原里。



喝完汤九点了,暮色完全降临,Waterfall Valley地势低,湿气大,昼夜交接之际,天地间的水汽迅速的凝结在我的外帐上,一切裸露在外面的东西都包上了一层水珠。我连忙包好了鸡酮体,藏进帐篷,用水擦了身,换好了睡衣,钻进了睡袋里。


走了一天,困倦至极,一沾枕头就失去了知觉,夜里群山环抱,似闻零星风雨声,幕天席地安寝于旷野,没有窗外嘈杂的车水马龙,睡得前所未有的放松,梦得前所未有的自由



3
荒野果浴精神爽,一鼓作气到 Pelion


早上是被冻醒的,抓起温度计一看才10度,方才明白,用 Lanceston的温度来推算 Overland旷野的温度是不对的,应该将最低温度减去3-4度才比较靠谱。


还好哥户外经验丰富,带了羽绒衣傍身。



对着苍山煮了一大碗牛奶麦片粥,就着辣条吃了,全身暖和起来,抖了抖一夜帐篷上凝结的水汽,简直和下过雨差不多。


八点半拔营出发,队友们才刚刚爬起来煮饭,示意让我先走。于是一个人上路了。不想,再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五天后徒步结束的日子了。



早晨天气凉爽,走起来快速潇洒,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荒原,好像徜徉在非洲大草原

走了约莫有两个小时,就看到了去 Will湖的支路。岔路口撇下大背包,空手去了 Will湖,一路湖光山色美景,到湖边却发现没带泳裤,悔的肠子都青了。


不能在世界上水源最纯净的徒步路线上游泳(搓澡)绝对是徒步生涯中的一大遗憾。

带着没洗成澡的遗憾从 Will湖返回主路,一个人又走了一个小时多点,转过一个小树林,突然眼前一片碧波荡漾,这应该是 windermere湖,前面就是营地了!

微风吹来水波荡漾,波光粼粼,浑身黏黏的情不自禁的想要跳湖里去,扫了一眼四下无人,跟谁害羞去啊,此时不洗更待何时。


于是直接在岸边把衣服退了跳了下去。湖水略冷,接近15度吧,拿毛巾在水里把全身搓了一遍,回岸上又洗了衣服,换上干净的全套。


人生第一次旷野天体浴,就献给了 Overland。




冰冷清澈的湖水彻底洗去了疲劳,烤着太阳,暖洋洋的格外舒服。又往前走了几步,就到了营地区,此时为时尚早,大部队还没跟上来,饭前把湿衣服晾在了太阳下的大石板上,中午主食花生酱面包,牛奶麦片粥,又补了几根辣条下饭,好久没这么清爽满足了。饭毕,衣服也干的差不多了。


午饭小憩后决定再下一城,事实上按照 Overland的线路图,下一个营地在16.8公里开外,是整个线路中第二长的,很少有人会连刷两天的路。


刚走出几公里,就遇到了护林员查岗,按理说这个时间路上不该有徒步者,一阵盘问之后,准确的说出了要在中点 frog flat露营的想法,以及自己补给的细节。安全起见,护林员在记下我的姓名之后,放了行。

旷野,那自由的旷野,像天一样高远




荒原一望无垠,天地之间只我一人,栈道向着远方,无尽的延展。原野里的风烈烈的吹,像把梳子,将荒原上的草,顺带我的头发一一梳成个大背头。开阔奔放的感觉,只有行走在其中的人才能体会。


我情不自禁的迎着风张开了双臂,就像天地中孤独的鹰,拥抱着属于自己的这份肆意。


自由不在终点,而在此刻追寻自由的路上。



想起了玩咖君交代的任务还没完成,于是把登山杖往灌木丛里一插,套上小旗,照了张照,鲜艳的颜色好像红包,玩咖君你看着办!


荒原之后进入了森林地带。


阳光雨斑驳的洒在林子里,没有大太阳暴晒,没有开阔地带的大风,温度怡人,绿意盎然,走起来那是相当的惬意。


突然,路边的一个小动物引起了我的注意力,“针鼬”,我激动的几乎脱口而出。


这种外形酷似刺猬的小动物其实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和鸭嘴兽并存于一个目,是世界上仅存的两种单孔目物种之一。它几乎没有视力和嗅觉,而是通过细长的前橼来感受猎物肌肉活动时发出的电磁波,把小虫子从地下拱出来吃掉。



又走了一会,在林子中的洼地发现了一个宿营地,可以容下两顶帐篷,还有溪水从桥下流过。看看表,五点半,感觉现在扎营还太早,夏天的 Overland天黑时间是晚上九点。决定继续前行到 frog flat



又是一路爬升,回到了林子里,行进了约两个小时都不见营地,完全无水源补给,这才明白刚刚错过的正是 frog flat营地,只好铁下心,准备一鼓作气到 Pelion,估计前方还有8公里山路,路标基本没有,眼看八点半开始天黑了,哥这种猛男心里也开始打起寒战来。


还好以前有多次夜徒热带雨林的经验,深知其实野外并没有太多的危险,真正的恐慌其实来自于内心的虚弱,于是停下来歇了歇脚,补充了能量,调整好了心态,继续大步流星往前冲。



随着暮色的降临,森林中的小动物们也活跃起来,走出了森林跳到了Trail上



暮光中安静的森林,像被施过了魔法,时间空间在此冻结



九点钟,天已全黑,森林里,一双双游动的绿眼睛盯着我看,怪森人的。不过拿头灯照过去,绿眼睛们原形毕露,原来不是负鼠就是沙袋鼠。


揍你们这熊样,还出来吓人,卖萌吧你们,还携家带口出来卖萌呢。丫再瞪我,再瞪我,照死你小样儿的。


灯光下原形毕露的负鼠一家


夜里九点半,终于抵达营地,今天翻山越岭走了整整10个小时,没吃晚饭,此时体力已消耗殆尽,双腿灌铅,饥寒交迫。夜里很冷,我身上还只穿着一件湿透了的速干衣,放下了包就打了几个哆嗦,知道自己出现失温迹象了。


迅速下帐,换干内衣,加抓绒,同时煮了一锅味噌汤,顾不得流到碗里的鼻涕,一大碗热汤咕嘟咕嘟灌下去,脑门开始冒汗,周身一股暖流涌动,温热松活,从失温中恢复了过来。户外补充盐分、热量,味噌汤是个神器!


把汤锅放在原地,准备去打水再煮一碗面,Pelion Hut地处 Overland中央,是真正的荒野腹地,小动物极多,一路上感觉是走在动物园里。


打水路上也就花了三分钟,回来的时候发现锅已经翻到在地上了,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正在贪婪的吮吸着洒在地面上的残汤剩水。我去,敌人在暗我在明,稍不留意,分分钟钟被偷袭。不过哥们你也太嚣张了吧,主人就在你面前,你头也不抬一下的吃。


我重重跺了下地面,这货抬起头来瞪着我,怀里仍然抱着我的锅,显然没有轻易放弃的意思,毕竟它们才是荒野里真正的主人,而我只不过是个匆匆的过客。又和这货怒目圆睁对峙了几秒,张牙舞爪了几下,才吓走了主人,原来对方和我一样,也是个勇毅的吃货啊 



4
晨雾绕远山,夜宿 Ducane赏繁星


早上又被冻醒了,还是穿着薄羽绒服,睡在羽绒睡袋里被冻醒的!塔斯马尼亚的温差,就是这么蛋疼。


外面刮大风,帐篷里面刮小风,横竖睡不着,只好爬起来穿上冲锋衣煮牛奶麦片粥,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



日出时分,山谷中雾气缭绕流动,像是一条悬在半空中的牛奶河,自西向东起伏流淌,时不时的露出其中的远山和树木来。


初升的太阳将天地万物都涂成了粉色,但又随着时间的推演,慢慢的向金色变去。



我坐在观景台上,一边煮饭一边按快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瞬间,更怕从此不能在这样的美景里吃饭,城里纵使美味佳肴,怎么能和这样自由自在的用餐环境相比,以大地为桌,晨雾远山为景,煮一碗粥吃几根辣条都觉得心旷神怡。



早饭之后拔了营,决定走段回头路去看看昨晚没去的支路 Old Pelion Hut。一路的小动物夹道欢迎。

这只沙袋鼠长得有点像兔子和袋鼠的杂交品种



Old Pelion Hut曾经毁于一场灌木丛大火,后经修复但依旧被废弃了。


屋前指示牌还指出了水源的位置,决定去清洁一下,密密的灌木丛小径仅依稀可辨,走了150m的样子就到了河边。这是一处完美的小溪,洗衣服之后,顺便游了个泳。又回到满血复活,神清气爽的状态了。


今天的支路有两条,Mt. Pelion EastMt. Ossa奥萨山是塔岛第一高峰,在希腊神话里,泰坦十二神用石头垒起奥萨山,爬上天庭与众神对抗,Ossa的雄壮,从名字就可窥见一斑。


不过前人嚼过的馍馍不香,哥决定去爬乳包山(此山原名Pelion East,因为外形酷似**,于是被哥更名为乳包山)。在希腊神话里,这可是半人马们藏匿的山区。



乳T似乎无法登顶,岩体垂直且巨大,四下打探了一下,没有任何路标也没有清晰可见的岩点,再加上山顶风大,吹得哥整个人都晃悠。


目之所及,天地之间,山上山下仅我一人。Free Solo,我又不是 Alex Honnold,这胆量可没有,万一要是滑坠下去,这大太阳这大风,那哥们我还不得变成风干肉!


想到此,回撤之意已决,照了张装B照,晃悠晃悠的下山去了。



下午五点到达 Kia Ora,营地已人满为患,决定继续前行到 Ducane。吸取了前一晚忍饥挨饿赶夜路的教训,先吃了顿饱饭,补满了水,然后把抓绒衣服绑在包外面,头灯挂在脖子上,准备随时拿出来备用。


快走出营地区的时候被加拿大熊叔关心了一下(后文介绍为什么叫“熊叔”),我指了指头灯和衣服,告诉他我打算在 Ducane停留。看地图大概需要1~2个小时。这位徒步者听完,知道我绝非菜鸟之流,嘱咐了句 take care,我便奋挥双仗,绝尘而去了。


实际用时55min到达 DucaneDucane是一间 Emergency Hut,平时并不会有人来此。



7:30pm,落日被山峰阻隔,天色很快变暗。Ducane前面有一小块空地,四周则完全被森林环绕。



水是户外最重要的补给,进了 Hut放了包我立刻冲向标牌所指的水源地,但到水源地时发现溪流已经完全干枯,可能也是这间 Hut被废弃掉的原因之一。还好从 Kia Ora出发的时候我补足了水。


干涸的水源地


回到 Hut,打着头灯,铺下气垫、睡袋。因为水源不足,晚饭不敢再喝汤吃菜了。煮了250ml水,泡了一包羊排蔬菜土豆泥吃。



点亮头灯,给充气垫打气


夜里睡得极香,虽然是 Ducane是被废弃的Hut,但屋子里温度要比外面高不少,床板睡起来也要踏实的多。可半夜还是被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吵醒,耳边也一直传来脚步走动的声音,以为是有其他的宿营者过来了,继续闭着眼睛强睡。


可这声音响起来就没个完,估计过了半个小时还是悉悉索索的。心中不禁大骂,“这什么垃圾徒步者啊,大半夜连个头灯也不开,下帐半个小时了还没完”。迷糊中探头向窗外望望,又什么也看不见,声音也没有了,奇怪。


刚闭上眼睛,没过几分钟声音又响了起来,此时已经被折腾得睡意全无,点亮了头灯,在屋子里四下照了一下,依旧什么也没发现,心底一阵寒意升起,面对未知,难免害怕。再次回到床上,决心睁着眼睛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几分钟过后,又是一阵脚步声,这次听得真切,声音竟是从我枕头下方传来的!然后突然看见一个黑影纵身跃上了桌子,看着有小浣熊般的体型,十有八九是 Possum了。保护食物重要,想到这立刻坐起身来,这条黑影受到了惊吓,闪电一般向我这边窜过来,钻到床下,墙壁木板里一阵咕咚咚声音后消失无形,这下也彻底把我吓醒了。


立刻清点食物,发现面包牛肉干板栗等都没被动过,一袋垃圾却被翻了出来,垃圾袋里面的味噌汤调料包被舔的干干净净,连夜被负鼠突袭,只有日本食物被打劫的经历,让我不禁恍然大悟,原来这货是日本人!


真是老狗记不住旧把戏,连徒步时候要把食物放在 Bear Bag挂起来这种常识都偷懒忘记执行。重新打好了包,把包挂在屋梁上,却再也睡不着,决定去外面看看星星。着好冬装,拉起门栓,寂静的荒野里只身一人,璀璨星光下竟看得到自己的影子。


百年前,在这里以打猎为生的 Ducane也许也有这样睡不着的一晚,坐在森林里一小片的空地上,和我一样享受这被银河拥抱,眼底映满星辉的感觉吧。


旅途中最能打动人的,也许就是这种任时光流逝,千百年后人心意相合的感觉。



我和星星之间的对话。

我:Hi,星星,我看到了你们一万年前的光!

数亿年后,星星们:Hi,Boy,我们收到了你数亿年前来自地球的问候!



打开相机快门收纳着宇宙间的星芒,天上巨大的银河围绕着南十字星,慢慢扭转着。这是远古的光,穿越万千光年的距离来和我们相聚。而万千年前,我们都还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



凝望着星空,坐着时光旅行的梦,另一个世界,另一段时光,已慢慢为我打开了门,回忆止不住涌上了心头。


小的时候,父母陪我坐在盛夏的草场上,给我讲一年一度牛郎织女跨越银河相聚的故事。还有狮子座的流星雨,全家人陪我等了一夜也寥寥无几。突然有那么一天,高楼耸立起来,城市里灯火辉煌,雾霾越来越严重,星星们消失了,我心里也再没有片刻宁静,一场一场的考试,初中就离开家去上所谓的重点中学。母亲看我读书辛苦,冬夜常常让我闭着眼睛躺在被窝里,把历史考试题一道一道念给我听。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在上学的电车上遇到了喜欢的女孩子,不敢早恋,竟默默的注视了她三年。每个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名总是可恶地被她抢走,不服气之余我依旧在奥赛班偏着数理化,在篮球场飙着汗,还要在课间休息时间扯着公鸭嗓大声唱情歌。高中有幸又一个学校了,我偷着乐,那是比考进重点中学更开心的事情吧。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她成了我的女朋友。研究生出国读书,异地恋坚持了两年,有一天,NTU云南园里,一切还是画上了句号。木然的放了电话,突然发现,忙忙碌碌的世俗里,自己已经丢了初心。


积累在心里数年的眼泪,伴着人生偏离轨道的感觉,瞬间夺眶而出,这就是荒野的力量,你以为你征服了它,其实是它在无声的注视着你,白天它慷慨的给你一切美景让你目不暇接,晚上又残忍不留余地的掏空你的内心,让你再无可以掩饰的东西。




5
瀑布绝壁取水,继续挺进 Pine Valley


醒来已经六点半了,因为水源不足,不敢在此拖延,煮了牛奶麦仁粥吃了肉干,就出发了。

旷野无痕,哥就是你们的榜样




清晨的森林里一片寂静,弥漫着微雾,林子间散发着植物积攒了一夜的芳香,这或许也是它们交流的方式之一。


每当我精神疲倦的时候,闻一闻花草的芬芳,是我最好的恢复方式你还记不记得九几年动画片里闻到鲜花的笨笨?)。


只是没走几步,就撞上一道蜘蛛丝,清晨第一个出发就这个缺点,一路上的隔夜蜘蛛丝都你包圆了 



一边嗅着芬芳,一边回忆着昨夜星空的震撼,还有一路上日餐粉儿负鼠的种种龌龊行为。


一个人徒步就是这样,没有打扰,边回忆一路的趣闻边慢慢前行。偶尔会想到很多年前的往事,浮生若梦,人生就像这 Trail,走上了便无法再回头,每一处都有它独在的风景。


突然,一道路标横在面前:D'Alton and Fergusson Falls,前一天未洗澡,未洗衣的我此时已一身汗味儿,水也所剩无几。路牌上没写时间,估计不会太远,决定重装走去瀑布,把衣服洗了换了,再顺便补点水。


从岔路口下去,一路陡坡下降,老树根盘桓交错,不太好走,但想到等下又能爽爽的洗个大澡,不由得三步并作两步,转瞬间到了瀑布。当真正看到瀑布的时候却傻了眼。



只见崖壁陡削,瀑布飞流直下,在山谷中激荡出隆隆巨响,别提洗衣服了,取水都难。把大包放在悬崖边上,顺着崖壁不到一米宽的台阶向瀑布中心移动,妄图接一点水。


可惜哥毕竟不是美猴王,还没接到一口水,全身已被瀑布飞溅的水花打了个半湿。



越靠近瀑布,岩壁上的苔藓植物就越多,脚下也越来越湿滑,再看看脚下,整个瀑布落差大概有个三十米,这要是脚一滑跌下去,必定九死一生,遂觉必须要放弃,保住小命儿要紧。


一口闷了悬崖上接来的一口水,小心翼翼回到崖边,背起大包回返岔路口,失望之情,不言而喻。


又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又是一个岔路口:Hartnett Falls,这下哥可学聪明了,把大包往岔路口一扔,空手就下去了,路转林回,一路瀑布隆隆声不绝于耳,突然眼前瞬间开朗,MD,这次,我竟然来到了瀑布的顶端!


这里有一个大池子,浅浅的溪水汇聚在这个大池子里,然后头也不回的流下山崖,乃是绝佳的天然帝王级奢华泡澡池!可惜我没带换洗衣物!


一身汗味的我站在池子边愣了几分钟,先趴在池子边喝了捧水,清爽甘甜,沁人心脾!纯天然冰镇矿泉水!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诱惑,登山鞋一脱,连袜子衣服都还在身上,就跳进池子里去了。


卧槽,山瀑水刺骨寒,瞬间感觉一阵僵冷从小腿传来,但那种感觉也异常的舒服,连续重负三日来的肌肉酸痛一冰而空。在池子里把衣服脱了洗了,又用衣服当毛巾,把自己搓了搓。然后上岸,拧干衣服挂在树上,人躺在溪流中间的大石板上嗮起太阳来。


此时已早上十点多,太阳劲头十足,虽然刚上岸时冷得全身得瑟个不停,但约莫20分钟,衣服已经半干了。这时候后队也跟了上来,但大家都畏惧水冷不敢下去,加拿大熊叔一见我就乐了,You made it ! (指前晚抵达 Ducane Hut), 然后我得意的给他看了 Ducane拍摄的星轨,大叔啧啧称赞。


看我洗的爽,熊叔也按耐不住蹦了下去。只听一声低沉的熊吼:Canandian warm!大家就都知道这水冷得不行,决定不下去了。



大叔走到水中央,大吼一声,Camera ready,我连忙拿出相机来,他一头扎进水里,现场给我们表演了加拿大熊式捕鱼和熊泳。这就是熊叔外号的由来。



回到了岔路口,换了衣服,补了路餐,水也喝足了,全身上下精神焕发。


所以说,在户外还是要尽可能的保持清洁,洗完澡后 Refreshing的感觉,那可是非一般的清爽。


再往下就没有岔路了,有几个补水点,但水质都无法和刚才媲美。我一鼓作气,到达 Windy Ridge Hut。在这里,我追上了比我早两天出发的徒步者。大家看我的脸都没见过,又听闻我一路的故事,各种钦佩,没想到眼前这个小只的 Skinny Asian Boy竟是个 Fast Walker。


吃午饭时,我拿出了栗子和大家分享,每个人拿了一粒,正好消灭一包。在五天的徒步后,还能吃到新鲜的板栗(还是山西板栗进口到墨尔本,又被我千辛万苦背到 Overland),大家纷纷表示鲜美的想要落泪。


一大婶问我多少岁,我告诉她只是长得嫩而已,其实我已经29了。大婶乐了:“Call me mum”。其实,一路来徒步的人年龄都较大,也许比较有生活经历,才喜欢用徒步的方式旅游。


往事随风,不开心的踩在脚下,坚持着向前走去,人生不也是一场徒步么。


午饭是三菜一汤,是的,你没听错,吃货中的徒步者,徒步者中的吃货就是我。在新加坡我一直是背一个近7公斤重的大西瓜练习负重,人送外号西太(西瓜太郎),去乌敏岛划船,我还在岛上给大家煮了四川火锅吃。


妈妈说照相要笑不露齿 


午饭后决定继续向前走,如果按照官方指南,再走四个小时,在第四天的时候,我就完成了官方六天的行程,结束了 OT之旅。不过我还剩下两天,所以决定向支线 Pine Valley进军。


Trail上面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都特别纯真,走的时候大家一起出来给我加油(也许也是吃了我的栗子嘴短),


'We are yelling for you Bill !'

'Take care Bill !'


不赶时间,一路上走的极为开心,一个人哼起歌来,以前的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哦哦哦,YOYO切克闹。(咦,好像前后曲风不搭 )。



进了 Pine Valley,这是不同于 OT的另一番景象,高耸入林的原始森林显然并未受到主路上过多徒步者的纷扰,地上铺满了绿油油的苔藓,死去的枯木肆意妄为地瘫倒在路面上,林间的小动物白天也很嚣张的蹦来蹦去。



晚上八点才到营地,老远就看见几个人在喝咖啡聊天。颇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么多人啊。和大家打招呼道:'Hello, I never expected so many people here!'立刻就有一个小女孩顽皮的回道:'It's still quiet today!'


进了 Hut才知道这有一个大家子,8口人,还有其他几个零星徒步者,每个人都很 Fit,怂人可走不到这。小妹子特别热情,叭叭的给我讲了注意事项,并提醒了我 Hut里面有小负鼠,让我把包挂在屋梁上。


吃晚饭的时候,我点起了小米充电宝和LED灯,土澳的居民都对这玩意感觉新鲜极了,争相传来传去的看,他们还在用老掉牙的帐篷灯。



6
登顶圣殿山,抄近路反迷路,摔倒之后出奇谋,夜晚抵达水仙湾


第二天早上,决定刷一下 Pine Valley的支线 Labyrinth(迷宫),古希腊神话里克里特国王弥诺斯建造了 Labyrinth用来软禁他牛首人身的儿子弥诺陶洛斯,并勒令战败的雅典人每年向克里特进贡七对童男童女,以供弥诺陶洛斯食用。后来被得到神谕的雅典人忒修斯杀死。



by Gerard Horsman


一路沿山路而上,走了半个小时,感觉不太对劲,又吭哧吭哧爬一个多小时之后,眼前一片开阔中,突然一巨大石峰闪现,卧槽,走错路了,这应该是 Acropolis山!一定是路上有岔路口去 Labyrinth,但我走得太急没看路牌。将错就错继续上攻,此时路况已经越来越难。山体坡度已经超过50度,需要奋力抱石而行。



低头回望攀上来的山坡


岩壁虽陡,背后风光却是宏伟壮阔,登高望远,江山如画,森林密密麻麻盖满了山谷,河流绕过古老冰川切割出的山谷,不见头尾。




再一看表已经11:30am了,可山顶就在眼前,怎能轻易放弃。检查了水袋能量棒,还够坚持三个小时,决定继续前行,到了12:00整,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返回。




冰原石的特点是越靠近顶部越陡,有段路要贴着宽度不足半米崖壁行走,看了看脚下,生死一步之间,一阵眩晕,连忙抬起头来望向远方。最后做了两个引体向上的垂直岩壁攀登动作(回来看游记,不少人都在这放弃了)。12:00准时登顶。




山顶是一片平坦的石柱,360度视野毫无遮拦,天地层峦,森林湖泊尽收眼底,此时此刻,登顶者就像奥林匹斯山上的神,俯瞰着众生。


壮阔山河,与心底的洪荒之力相激荡,剑指远方,脚下正是原本想去的 Labyrinth。若无绝世之勇毅,怎欣赏得到这绝世之美景!


Acropolis山,塔岛最明显壮观的冰原石地貌



俯瞰 Labyrinth


在山顶呆了20分钟,下撤,行至山颈,看到一条似乎直通山下的小岔路。情不自禁的就走了上去,没想到越走越窄,到后来就要坐在密密植被上往下粗溜,路突然就消失于无,这才意识到刚刚那条根本就不是岔路,而是天然风化的泄水道,山上的雨水沿着山间低洼的地势往山下流,久而久之就冲刷出了这么一小条埋藏于植被下方的沟渠。


再回头看看,落差已达百米。下来的时候借助重力,尚可以勉强冲破低矮的植被。向上想要对抗重力,突破植被,走回原路,这在五十度的山坡上,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走错路以后,卡在了半山腰的灌木丛间,虽无性命之忧,却也脱身困难


冷静了一下,掏出相机,开始浏览上山时照的照片,根据照片里的几个关键点,大概确定出了主路的方向,当下决定,向左手横切。


想的容易做起来难,及膝的灌木丛尚好突破,可是没走出十几米,就撞上了一道松柏林,密密麻麻的细枝杈韧性极强,好不容易突破了2-3m,再也无法前进。而且树枝扎脸,脸上火辣辣的疼。


突破无望,决定转身退出松柏林。这可不要紧,密密麻麻的树枝桠像是蜘蛛网,把我裹在了里面。



枝桠密集的松柏林有两米高,突破失败后放弃


我擦,心脏咯噔一下,难不成哥要困死在这里面,死在这样的密集的植被里,就算是专业的搜救队员也看不见我,一世清白落得个死不见尸,这!


倒吸了一口冷气,想想这么多年一直反对我出来冒险的家长们,是的,我在出去上大学前一直是个宅男小白脸,连衣服都没洗过,平日里我只要学习考试就好,其他的父母包办。中学的时候爱上了篮球,可家人怕影响学习,硬生生的逼我退了校队。到了二十出头,几乎没有什么自理自立能力。


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有意思,自由的灵魂,你越是想要囚禁他,压迫他,他挣脱的欲望就越强,2014年我偷偷走上了户外的道路,从此野马脱缰,剑已离弦。


冷静了一下,发现之所以出不去是因为重心太高,脚下发不上力,于是蛄蛹着降低了重心,猫着腰,捂着脸往外面拱,终于挣脱了松柏林!


横切无望,又断了一条出路。冷静,冷静,此刻情况虽然不容乐观,却也不致命。曾经在新加坡中央集水区迷过一次路,那次7,8个人在布满荆棘的密林里强突,受了不少皮外伤,和此时此刻的情形差不多,有了彼时的经历,眼前的情形倒并不那么害怕了。


观察了一下周遭,看到25m开外10点方向有块巨石制高点,大概三米高,上面视野应该开阔很多,有助于寻找主路,且我和巨石之间只有矮灌木,强突应该能过去。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密密的灌木丛像从地面上长出来的手,抓着我的脚阻止我前行。


五六十度的陡坡上,走起来心里一直发怵,千万别摔跤,千万别摔跤,一摔跤肯定得轱辘到山下去。等轱辘到山脚,必然已经在石头上摔碎了骨头,又滚了一路灰,那不得成粉蒸肉!


心里正这么想着,哎妈,第一步还没迈出去,就被树藤给缠到了,笔直的摔向地面,狗啃屎动作标准得10分!闭着眼紧抓着树藤,灌了一嘴的树叶。居然没滑坠,灌木丛像床垫一样稳稳的把我托住。


爬起身来,看看看这脚下像床垫一样的植被,突然心生一计,走不过去,我可以轱辘过去!事不宜迟,我摆了个木乃伊的动作,一手护蛋,一手拿帽子捂住脸,腰腹发力在灌木丛上面滚动起来,只用不到一分钟,就轱辘滚到了巨石下面!


巨石上面并无岩点,好在表面极其粗糙,我一个大熊抱搂住巨石边沿,脚下利用摩擦力发力,大吼一声,电光火石间连登数步,利用惯性纵身窜上巨石,180度火眼金睛一扫,原来这主路原来就在巨石后方不远之处,黄颜色的路标约在我右上方20m处,中间植被稀疏,多是风化破碎的冰原石,极易突破。


方才化险为夷,恐惧之心早被刚刚的一狗啃屎摔到了山脚下。没了害怕的心理,攀爬变得容易得多,我手脚并用在岩石上腾跃,瞬间回到了主路,腿软力竭,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这才感觉都周身裸露的皮肤都火辣辣的疼,看看双手,已经刮了不少血痕,衣服也挂破了几个洞,想必是刚刚在岩壁上突破松柏林所致。


用力过猛,全身早已被汗浸透,腿部隐隐约约有些抽搐感,刚刚矗立山巅的嚣张气焰早已不知所踪,松了口气,留意到脚下的石缝里一队蝼蚁在忙碌穿行,不禁感叹道:也许人强悍到可以一脚踩死一群蚂蚁,但在大自然的面前,未必比蝼蚁活得更久一些。


吃了能量棒,喝了水,感觉好了不少,一骑绝尘下了山,回到了 Pine Valley Hut,此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其他徒步者已经散去,Ranger(护林员)问我怎么回来晚了,我跟他讲了走错路了去了 Acropolis山,迷路的事则是滴水不漏,这一趟不知道踩伤了多少植被,被他知道了还不得黑了我。


一边聊天,一边煮饭。刚刚出了一身臭汗,冷不丁已经成了蚊子们香喷喷的目标,十多只蚊子没一会便包围了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就是寝室里的人肉蚊香,此时更是唯一的亚洲进口鲜肉蚊香。


我端着碗,一边吃一边来回跑躲蚊子,可还是有蚊子咬到我,山蚊子粗粗的针,穿透衣服扎到我肉里,跟打针一样疼得我直咧嘴。


Ranger把我请进了护林员小屋,帮我点了蚊香,吃完了饭,我擦了身,换洗了衣服,并对伤口消了毒。这次携带的全部装备,一样不多,一样不少,甚至是急救包,竟然全部都用到了。


下午五点,告别了松树谷,向水仙湾进发,走了三个小时,突然看见一座桥。这就是水仙桥了,过了这道桥再走不远就是水仙湾




Narcissus(水仙)是希腊神话里是河神科菲索斯与水神丽丽莪帛之子。长大后成为了全希腊最俊美的男子。连仙女 Echo也爱上了他。有一天当 Narcissus在河水中俯视自己的倒影时,爱上了水里的影子,可影子却不能与他交流,最终 Narcissus在河边憔悴而死。死后化作了纯白美丽的水仙花。




考虑到自己的长相,我拍拍倒影应该啥事儿没有,呵呵




日落西山之际到达营地,夕阳照在山头红光似火,进了 Hut,客厅里一屋子的人可真热闹,早我两天出发,在 Kia Ora第一次结识的熊叔一家,在 Windy Ridge分享栗子仁的大婶们,还有澳大利亚一家8口都在。


“Hi, Bill!Where have you been?”


惊讶的发现,原来这里的每一个人,见过的未见过的都已经认识了我。是啊,传说中背着烧鸡暴走的男孩,唯一的 Asian Skinny Boy,只身一人,昼夜不停歇赶路的 Fast Walker。一路上不住营地而在 Ducane Hut枕繁星而眠,我有太多的故事可以分享。


晚上和大家扯淡到了10点,还读了前人留下的 LOG。其中一条让我哈哈大笑。“我知道只要我写,就会有人读的,走了六天,我累坏了,我想爸妈了,我想回家吃饭,我还想吃冰淇凌,我要洗澡,我还要换衣服。”


是的,这就是绝大多数走OT人的心声。可惜不是我的,因为我一路遇溪洗衣,遇湖泡澡,还带了太多好吃的。


老外们好奇是什么驱使我走上了这条路,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躺在床上还在想这个问题,世界十大徒步路径之一?


这也许是吸引我来的原因,但绝对不是我爱上这里的原因。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森林湖泊,远山白云,也不是我着迷于单人徒步的解释。


也许是自由徜徉于旷野,闭上眼睛,张开双臂,任由风从鬓角吹过的温柔安抚了我。

也许是一路与调皮的小动物们为伴,和山林草木窃窃私语解放了疲惫的我。

也许是繁星流转,日月交替,山峦湖泊相看两不厌的沉醉,迷倒了我。


这段旅程是我生命中不曾有过的自由,是放逐于旷野,寂寞之中重拾自我的坦荡。亦是登顶之时的雄心壮志,死里逃生后的平静安详。



7
功成百年 Overland,访客中心大吃大喝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一觉到闹钟响,这是我五天里唯一设的一次闹钟,今天我要走最长的一段路,穿越圣克莱尔湖畔17.8km的原始丛林,抵达南部辛西娅湾出口。




凌晨五点冲出门到水仙湾看日出。被群山围抱的港湾,凝集了一夜的雾气,在微风下慢慢流动着,湖面仍然和祥如镜。拍了几张照片,太阳慢慢探出了头,我也该上路了。



早晨和煦的阳光从林间穿过,草地上的露珠晶莹闪烁,远方的两棵树好像一起看日出的情侣



远方的奥林匹斯山,神话里宙斯和众神居住的地方


走这条路的人特别少,说就我一个也不为过,天亮了,林子里依旧很暗很安静,偶尔从密林中窥得见外面的湖光山色,波光粼粼。


有风从湖边吹来,因为树木的阻挡,林子里并感觉不到大风,却听得见头上方树枝摇曳,看得到眼前落花如雪飘落。




林子里有小溪,从长满青苔的石缝间流过,带着落花,一起携手汇入圣克莱尔湖中。


温带雨林湖区独特的生态环境,热带,温带,寒带的生物一起竞相生长


默默的走了三个多小时,到了 Overland最后一个Hut,Echo Point,这个小木屋以仙女 Echo的名字命名,在 Narcissus守着倒影的日子里,受到了诅咒只能重复别人最后一句话的 Echo一直在湖边的林子里默默的注视着 Narcissus。


Narcissus对倒影说我爱你,Echo也只能重复一句我爱你,却不能告诉 Narcissus那其实是他自己的影子。于是 Narcissus以为是自己的影子在和自己讲话,落湖而亡。



Echo Point小木屋内部,房梁上的木棍用来悬挂食物,防止小动物盗窃


小木屋正对着湖,湖水清澈见底,看不到一点杂质,只闻得到湖水的新鲜清澈,躺在 Jetty上踢着水花,阳光透过湖面的水波,斑驳我的影子和皮肤。



过了此处,出口就不远了,相处了六天的 Overland,即将离去,心中难免有些伤感。


七年前与亲友一别。岂料今已绝孓于千里之外,任时光荏苒,眼前风景如卷,形单影只,更与何人说。




又往前走了一个小时,腹中饥饿,在湖边煮了饭吃,不知此生还能否还能面对这样的景色烹饪。


新加坡的食阁,每天到了中午都挤爆了人,闷着头,忍着吵杂的噪音,咽下味道千篇一律的食物。


大都市里的生活,和这里相比,简直就是在坐牢。




2016年2月12日下午四点,时光又回到本文开头,是的,六天的徒步之旅终于结束了。


能够一个人徒步,按照自己的节奏,一路走走停停看风景,静静回味路上发生的种种趣闻,偶尔走神想想往事,再背点好吃的来,做一个会徒步的吃货,那就是一种莫大幸福。



胜利完成OT徒步者的背包大合影,左一是我的Gregory B65



狮城玩咖加油,老外们问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我答道:Outdoor Addicts of Singapore


8
威灵顿山自行车速降,皮划艇游霍巴特


回到了城里每天的主题除了吃吃喝喝之外,当然少不了极限运动,早上参加了威灵顿山地自行车速降,从1000多米的山上急速滑下来,最高时速40多公里,自行车压到土坡飞起来的感觉,爽的不要不要的。


下午又去划了皮划艇,第一次在海上点了 Fish&Chips,坐在皮划艇里面吃的。教练得意的说,这是我们这边的特色。我反问教练,怎么没有葡萄酒?


教练哈哈大笑道:“Bill,下次你再来,我给你带酒上船!”



By Dan,Roaring40s Kayaking,Hobart


傍晚登港,一下子就被这面海的房子迷倒了,向当地人打听了价格,和新加坡拥挤破烂的租屋一个价,顿时产生了离开新加坡在这退休买房的想法。




其实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买一间靠海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每天下班了牵你的手散散步,在海边坐坐。还要养一只汪,生一个娃,看他们俩在海边跑,不要来打扰我们,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彼此,吹吹风,望望海,


Silence & Reflection, 

You & Me





9
很多年以后,一个人旅行的意义


“人群的拥挤,不过是个体随波逐流相互碰撞的表象。每个人都试图逃离着,在璀璨夜里独自盘算着自己的远方。远方是什么地方?没有人能清晰告知我们,但他一定有别于当下被裹挟的疲惫生活。” 
    ——杨柳松


游记的大部分是在回程的飞机上写的,回了新加坡就一直加班,一路的所感所想,寥寥数日,竟已模糊起来,再提起笔的时候,细节已无从写起。拥挤的都市里,繁复的琐碎中,也没了写文章的心情。


但一路孤身一人徒步的感觉,却异常清晰的留在脑海,扔了手机电脑,远离了红尘纷扰,平日里淹没在 WIFI信号里的那个自我终于奔放起来。孤独像是放大镜,恐惧、忐忑、落寞、悲伤、狂野、勇毅、安祥,百感交集,从未如此清晰。原来自己和自己玩都能这么嗨。


而在我自己心里,也始终记得有这么个地方,叫 Echo Point,在我疲于加班,无心睡眠的夜里,只要屏气凝神,推开记忆的门,它就会出现在我面前。


走出圣克莱尔湖畔的仙女 Echo小木屋,就看到了她的恋人水仙湾。


木屋后是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面前是世人所不曾窥见的清澈湖水。


湖对面有座尖尖的小山,夜晚月亮从湖对面的远山中升起,勾勒出了山岗,点亮了湖水。


微风吹来,一湖的碎银晃得我眯起了眼儿,湖水轻拍着岸,温柔的像儿时母亲轻拍着我入眠。



一次旅行,予我一颗温柔之心。

也许这便是这次徒步的全部意义了吧。




线上分享会


3月23日 (本周三) 晚 20:00


Bill / 孙博

独闯Overland的背烧鸡男孩


将与大家分享

徒步穿越塔斯马尼亚Overland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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