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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定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大美儿 2016-03-24
公告通知


这两天,市社保中心发布了一条关于重新核定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告知。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注意以下几点:


1.重新核定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可到参保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全市约10万余家单位需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可在北京市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是否需要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重新核定。

3.用人单位需要持社保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手续。

4.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将按照71号文和13号文规定,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

5.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按照13号文的费率就低原则,多缴纳的费用由社保经代办机构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处理,市社保中心将于2016年7月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关于这个工伤保险费率,大家知道如何查询自己单位是多少嘛?小编告诉您一个查询的好方法,记得收藏好~


登录www.bjrbj.gov.cn  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选择【单位用户登录】


进入【查询管理】-【定制查询】;

选择【单位工伤浮动费率】,点击提交后等待第二天下载表格查看就好啦!



关于通知的原文,可以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要通知】-更多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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