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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普通包裹资费事宜的声明
2016-03-24 | 阅:  转:  |  分享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普通包裹资费事宜的声明2016-01-14来源:中国邮政报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悄然上调”,又
称“原有的普通平邮包裹则‘消失’”,引起用户误解,为此,我们就普通包裹资费事宜发表如下声明:一、邮政普通包裹并未“消失”。按照《
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中国邮政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长期以来忠实履行国家
赋予的普遍服务义务,努力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普遍服务。普通包裹业务可在邮政营业网点办理。二、邮政普通包裹资费没有上调。普通包裹资费从
2004年起至今从未进行过调整,其定价被纳入《中央定价目录》管理,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
门制定。具体资费标准可登陆国家邮政局网站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邮政一直致力于为公众提供良好的邮政服务,感谢广大用户
对邮政企业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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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雅神藏书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