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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善愿 天必佑之

 上海立电 2016-03-26

□杨松昌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慈善事业有了法律依据。让慈善成为行动自觉,应该是文明和谐当下的一种新常态。孟子曾曰“与人为善,善莫大焉”,古人能做到的今人应效之。

慈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的组成部分。我们身边不乏宁可自己少用一些,节俭点,也把为数不多的资金或物资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或单位的慷慨解囊者。

一毫之善,与人方便。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互相帮助,相互携手是我们能做到的,同时做到了还能引领风尚,产生榜样的力量。

作家莫言在获诺奖后演讲中讲过儿时中秋节的一件事,那天家里难得包了一次水饺,每人只有一小碗。正当他们吃饺子时,一位乞讨老人到了他家门口,年幼的莫言将半碗红薯干给那乞者,乞者说:“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莫言母亲二话未说,赶忙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此景莫言看到了并深深印记在他的脑海里,其母亲这个心存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的举动,深刻影响了莫言在今后的成长。

善良的情感是良好行为的肥沃土壤。善良情感及慈善行为是每一个有修养和人道精神者内心世界的外在体现。行善要从平常事做起,要让慈善成为个人的自觉行动。因为人有善愿,天必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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